中國招商引資信息網訊:3月27日,國家發改委修訂并發布了新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以下簡稱“新版目錄”),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新版目錄共1399條,其中鼓勵類750條,限制類223條,淘汰類426條。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力求全面反映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方向。鼓勵類新增了新能源、城市軌道交通裝備、綜合交通運輸、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等14個門類;限制類新增了民爆產品門類;淘汰類新增了船舶和民爆產品等門類。二是更加注重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自主創新。在裝備、汽車、船舶門類中,新增了重大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高速精密軸承、軌道車輛交流牽引傳動系統、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以及海洋工程專用作業船和海洋工程裝備等條目;在紡織門類中,鼓勵具有自主創新技術和環保工藝的生物質纖維產業化、高性能纖維及制品(復合材料)以及產業用紡織品的開發和生產。三是更加注重對推動服務業大發展的支持。新設了“現代物流業”、“金融服務業”、“科技服務業”等7個門類。服務業鼓勵類條目增加到112條。四是更加注重對產能過剩行業的限制和引導。在限制類條目設置上加強了對產能過剩和低水平重復建設產業的限制,從產品規格、參數和生產裝置規模等方面分別對限制范圍進行了比較明確的界定,提高了準入標準。五是更加注重落實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在“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門類中,新增了“廢舊物品等再生資源循環利用技術與設備開發”、“廢舊機電產品的再利用、再制造”等條目,在幾乎所有制造業門類中均增加了清潔生產工藝、節能減排、循環利用等方面的內容。
新版目錄是政府引導投資方向,管理投資項目,制定和實施財稅、金融、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新版目錄的頒布實施,對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完善和發展現代產業體系必將產生積極的作用;也為各地承接產業轉移、擴大招商引資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