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招商網訊: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工作效能,加快推進投資項目建設。近日,六安市發改委根據國家、省投資項目審批相關規定,結合六安市實際情況,對投資項目審批權限規定進行了全面梳理,最大限度地下放和減少審批。
此次投資項目下放和減少審批共分備案、核準和審批三個層次。其中,備案類項目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將備案權限全部落實到縣區,備案內容、程序及條件按照《安徽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制暫行辦法》(皖政〔2004〕85號)的規定執行。
核準類項目除明確規定由“由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外,其余由縣區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對需上報省核準的項目,除省明確要求由市發展改革委審核上報的以外,其余均由各縣區直接上報。外商直接在六安市境內投資項目,按照《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分類,總投資(包括增資額)1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內項目,由各縣區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根據省委辦公廳《安徽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及業務用房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暫行)》(廳〔2008〕33號)文件精神,由市負責審批的黨政機關辦公及業務用房項目,市發改委將依據市政府要求,重點審查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建設標準和投資指標及相關支撐性文件完備情況,只審批項目建議書。縣區發展改革委具體負責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工程概算,市發改委對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審批情況進行抽查。
審批類項目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縣區政府投資的項目由縣區投資主管部門審批。對批準納入市政府年度資計劃的項目,視同立項或可研批復,不再辦理其審批,相關部門可根據項目投資計劃辦理有關手續。
下一步,市發展改革委將做好下放投資項目審批權限的銜接和監管工作,進一步提質增效,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