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建設“人才特區”出“實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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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能稱作“高”“領”人才? 按照細則規定,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是指掌握國際領先技術,引領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五類人才: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的首席科學家,國家科學技術獎(包括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和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主要完****;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內某一學科、技術領域的學術、技術帶頭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和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入選者等國家級專家學者;攜帶擁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發明專利或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成果在我市產業化,并能夠填補國際國內空白的創業項目或團隊帶頭人以及年薪200萬元以上的人才。 而創新創業高端人才,是指從事主導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研發,轉化重大科技成果,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七類人才: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百人計劃”入選者等省(部)級專家學者;在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從事重大項目、關鍵技術或新興學科研究工作,以及在國內規模以上大型企業或曾在國外知名企業(機構)總部擔任高級職務、熟悉相關產業發展和國際規則的專業技術或經營管理人才;在攻克技術難關、推廣應用先進技術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代表本行業最高技術水平的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獲得者、國際技能競賽獲獎者,以及取得國家級技能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省(部)級技能競賽一等獎的高技能人才;攜帶擁有國內先進水平的自主知識產權、具有廣泛市場潛力并在我市產業化的創業項目或團隊負責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市轄四縣企業引進的急需緊缺的工程技術類人才,其學歷、學位可放寬到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獲得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在國外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相當于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海外留學人才(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須有在國外從事本專業3年以上工作經歷)以及年薪50萬元以上的人才。 優惠條件引來人才留住人才 人才是城市發展第一要務。我市建設“人才特區”,領軍人才、高端人才的引領作用至關重要,因此,認定引進領軍人才、高端人才,是為了創造更優越的條件留住人才,在蕪建功立業。 細則規定,對認定為領軍人才的,按照第1類人才200萬元,第2類人才150萬元,第3、4類人才80萬元,第5類人才60萬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引進人才補貼;對認定為高端人才的,按第1類人才50萬元,第2、3、4類人才30萬元,第5、6、7類人才20萬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引進人才補貼;對通過中介機構引進領軍人才和高端人才的,按中介機構收取的中介費的30%給予用人單位中介費補貼,每人最高補貼15萬元。 對領軍人才、高端人才赴境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交流訪問、短期進修,經市人社等相關部門同意的,由市財政給予派出單位活動經費補貼。按每年每人次1萬元標準給予補貼,每個單位每年最多不超過10人次。 對引進的領軍人才、高端人才本人或以配偶名義在我市首次購買自住商品房的,可申請享受購房補貼及契稅補助。補貼標準為:購房補貼為其總房價的30%,分五年按每年20%撥付到位,其中領軍人才最高每人補貼50萬元,高端人才最高每人補貼30萬元。契稅補貼為其購房所實際繳納的契稅額度。 認定的領軍人才、高端人才可申請享受生活補貼,補貼期限為3年。其中,對領軍人才中的第1類人才每人每月補貼7000元,第2類人才6000元,第3、4、5類人才5000元;對高端人才中的第1類人才每人每月補貼4000元,第2、3、4類人才3000元,第5、6、7類人才2000元。生活補貼與購房補貼不重復享受。另外,對領軍人才、高端人才攜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同來蕪落戶的,每增加一名,每月增發1500元生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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