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招商網訊:馮文莊,一九六七年于中國出生,在澳門完成小學、中學及大學敎育,于澳門大學法學院取得法學士及碩士(刑法學)學位,在北京人民大學法學院取得法學博士(行政法專業)。
1987年3月加入公職,先后從事文書及中葡翻譯的工作,于1998年獲委任為普通管轄法院法官,其后曾出任刑事起訴法院法官、行政法院法官,2002年9月晉升為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
2009年11月4日晉升為中級法院法官。 自2002年起出任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常設委員。 于2001年、2005年及2009年出任澳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于2004年及2009年出任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自1996年至2009年期間在澳門大學法學院法學士課程、碩士班講授不同學科;并先后于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理工學院及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開辦之課程任教,亦于由律師公會為實習律師而開辦之課程中執教民事訴訟法一學科,曾發表多篇法學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