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蘭居住和經商,需要向新西蘭稅務局納稅。通常,所有的商業活動者都必需做到:有一個稅號(IRD number)﹔每年向稅務局填報各種稅單,分期納稅﹔保留所有以英文書寫的生意記錄及交易文件,以便填報稅單并計算補稅或退稅金額。
在新西蘭經商主要涉及的稅種是所得稅、商品服務稅,它們每年貢獻了新西蘭稅收收入的90%以上。
一、所得稅
所得稅是新西蘭最重要的稅種,每年政府的財政收入的65%來自所得稅,征收的基本法律依據是1994年《所得稅法》和1994年《所得稅征管法》。
(一)納稅對象
新西蘭是全球實施最有效率稅收制度的國家之一。作為一個新西蘭居民,不能收入來源與何地,都要向新西蘭政府繳納所得稅。即使不是新西蘭公民,也可能按照稅務法被定義為稅務居民,所有收入包括個人工資薪金、投資利潤、津貼和海外收入都要繳稅。
通常,判斷是否新西蘭稅務居民要考慮以下因素:
1.個人在任何連續12個月中,住在新西蘭天數超過183天,或者;
2.在海外的新西蘭政府部門工作,或者
3.與新西蘭存在如下情形之一:(1)時常階段性地在新西蘭居住(2)在新西蘭擁有、租借或接受財產(3)社會關系(主要安家地,孩子接受受教育,隸屬于新西蘭團體)(4)經濟關系(在新西蘭有帳戶,信用卡,壽險,投資或退休金)(5)雇傭情況(在新西蘭有工作)(6)有意向住在新西蘭(7)在新西蘭接受福利費,養老金和其它報酬。
移民每年在新西蘭居住的時間不超過183天,無須在新西蘭納稅。
(二)應納稅的收入
1.所有工作收入(全職、兼職、臨時)
2.獎金紅利
3.政府補貼、福利
4.各種利息
5.工商收入
6.出售土地、建筑等的商業收入
7.股票、債券等的投資收入
8.書籍、電影、版權等的銷售收入
(三)能夠從商業收入中扣除的開支包括:
能夠扣除的開支必須和收入直接相關,不允許扣除任何個人支出。
1.汽車費用、雇員和自雇人士為工作使用自己車的費用
雇主可以使用稅務局公里數表計算可以扣除的車費,自雇人士最多每年可以扣除
2.出差費用
需要提供出差的原因、日期、路線、交通工具費用、住宿和餐費、分別花在商業和非商業活動上的時間。
3.公司用地的租金或者房屋折舊、地稅、電費和電話費
4.招待支出
為員工或者客戶的招待支出也可以作為可扣除的開支。在以下場合的食品和飲料費用可以全部扣除:(1)出差;(2)公開的推介會;(3)在某些會議上。另外有一些招待支出可以扣除50%。[1]
6.材料或貨物的開支,包括:文具和一般辦公室用品費用;
7.雇員薪水﹔
8.居民代扣稅和額外福利稅(詳見本文第二部分);
9.經過稅務局批準的福利捐贈。
(四)稅率
新西蘭所得稅不區分所有制、內外資,目前的稅率為:
年收入 |
個體經營者和合伙人稅率 |
公司稅率 |
38000元以下[2] |
19.5% |
33% |
38001至60000元 |
33% |
33% |
60001元以上 |
39% |
33% |
未申報 |
45% |
|
以上所列個體經營者和合伙人稅率為超額累進稅率,比如個人年收入70000元的應納所得稅為:
38000×19.5%+22000×33%+10000×39%=18570
(五)支付形式
納稅年度通常由每年的
(六)雙重征稅問題
如果納稅人同時是新西蘭和其他國家的居民,而且兩國都對居民來自世界范圍的收入征稅,那么納稅人可能被雙重征稅。新西蘭和一些國家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協議,明確哪一國有優先征稅權和唯一征稅權。若海外的收入已在該國繳稅,則該收入在新西蘭申報時可獲得扣減,扣減之數額不得超過新西蘭之稅額。如要申請扣減,則要出示其他國家的納稅證明。
中國和新西蘭于1986年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
二、其他稅種
新西蘭除所得稅外的其他稅種,有些來源于所得稅體系,比如居民代扣稅和附加福利稅,而有一些獨立于所得稅體系,比如商品服務稅和投資收益稅。
(一)居民代扣稅(Resident withholding tax,“RWT”)
居民代扣稅就是支付給新西蘭居民的利息和分紅扣稅。這部分扣稅可以作為所得稅計算的扣減項目。
通常,銀行或其他同類型的機構會在你的戶頭或者投資利息中扣除“扣繳稅”。在報稅年度的終期申報時,可以把繳過了的“扣繳稅”抵消投資所得的收入部分。公司可在分發給股東的股息中也扣除“扣繳稅”。如果某公司把繳稅后的利潤,以分紅(dividends)的方式發給股東,股東也可在報稅時索要減扣,故此公司繳稅對其他股東也可以受益(dividend imputation)。
個人的居民代扣稅率一般是19.5%,公司的稅率是33%,非社團納稅人和信托公司也可以選擇33%或者39%的較高稅率。納稅者的個人年收入如果超過3.8萬新元,居民代扣稅率是19.5%,那么年末就要補繳稅款(33%-19.5%=13.5%,即利息、分紅收入每1新元還要繳納13.5分稅款。)
(二)附加福利稅 (Fringe Benefit Tax,簡稱“FBT”)
所有提供給雇員的非現金福利都要繳交雇員福利稅,稅款是由雇主負責交付。提供福利相當于提供物品和服務,所以雇主要為提供給雇員的附加福利繳納GST。附加福利的價值包括了GST,所以雇主可以主張扣減福利的進項GST稅。為附加福利繳納的GST可以作為計算所得稅的收入的扣減項目。附加福利稅一般分季度繳納,附加福利稅的計算:雇主可以選擇(1)第1到第3財政季度繳納附件福利的49%或者64%,最后一季度適用混合稅率;(2)第1到第3財政季度繳納附件福利的64%,最后一季度適用64%或者混合稅率;
(三)商品服務稅
商品服務稅(GST)是新西蘭的一種非直接性增值稅,是對新西蘭境內提供商品、服務和進口商品所征課的稅。征稅的法律依據是1985年《商品和服務稅法》。
商品服務稅征收的對象并不是經商利潤或者營業額,而是針對消費,由消費者或者最終用戶最終支付,現行稅率是12.5%。比如零售商批發購買商品,需繳納商品價格的12.5%作為GST,在零售時,由最終消費者支付銷售價格的12.5%作為最終GST,同時零售商可以向稅務局申請退回批發時繳納的GST。
年營業額超過四萬新元(不包括商品服務稅)以上的人必需申請注冊并繳納商品服務稅。年營業額低于四萬新元的人可選擇不為商品服務稅注冊。注冊后的業者必需按時填報商品服務稅稅單(每一、二或六個月),并以多退少補的方式收取和支付商品服務稅。無登記注冊之業者無法收取或退還所支付之商品服務稅。
其他獨立于所得稅的稅種還有:贈與稅、支票稅以及對煙酒、石油制品所征收的國內商品稅等。這些稅種影響很小,不詳述。
三、征稅體制
在新西蘭納稅嚴格依法進行,稅法幾乎可以說是新西蘭最復雜的法律部門,每年都有大大小小的修正案。
稅務局(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管理征稅體制,其權力和責任都由《稅收征管法》確定。《征管法》要求稅務局負責人——稅務委員行使職權,保證在法律范圍內最大程度的收稅。稅務局委員有權力制定規定,對征稅財產估價。《征管法》授權總督可以就《國家稅收法》的管理事項給稅務委員發指令,但是總督不能直接干涉征稅個案和進行稅法解釋。
2000年10月,政府組成了一個5人小組對新西蘭的稅收體制是否最符合政府長期稅收利益進行審議,2001年10月,該委員會遞交最終報告,認為現行稅收體制是合理的,過去20年的稅制改革成果是正面的。
四、結語
作為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新西蘭擁有完備的稅收法律體系和成熟的稅收體制,根據新政府近年的審議結果,其稅收制度在可以預計的未來應該不會出現大的變化。
我來新投資經商,應該注意保持高度的法治意識,遵守有關法律,合法納稅。同時,新西蘭稅法復雜,不斷更新,應就有關納稅事項征詢專業人士意見。(廖鳴)
注:本文主要參考2004 New Zealand Master Tax Guide,CHH 2004.和新西蘭稅務局網站http://www.ird.govt.nz10月,政府組成了一個5人小組對新西蘭的稅收體制是否最符合政府長期稅收利益進行審議,2001年10月,該委員會遞交最終報告,認為現行稅收體制是合理的,過去20年的稅制改革成果是正面的。
四、結語
作為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新西蘭擁有完備的稅收法律體系和成熟的稅收體制,根據新政府近年的審議結果,其稅收制度在可以預計的未來應該不會出現大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