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注意避免跨區作業。即使同一公司船舶,也要遵守不同許可的作業區域規定。同一區域不得超過5艘。
2. 區分試捕和正式入漁。注意時限規定。試捕往往有時間界限,一般不超過半年,特殊情況不得超過1年。
3. 禁止使用流刺網。巴新方談判時,圍網一般用于特指金槍魚,須注意區分。拖網入漁也有相應的限制條件。
4. 對租用他國船舶有嚴格規定。新成立公司一般不得租用他國船舶。
5. 對入漁船舶有嚴格的總量控制。
6. 特別注意所謂“代理”提供的資料。
欲詢詳情,請與巴新漁業局或我處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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