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義區招商網訊:14歲的小林被老師罰站后突然摔倒,造成顱腦損傷及耳聾等癥狀,其父母作為小林的法定代理人將老師和學校一起訴至順義法院,索賠各項損失共計33萬余元。近日,順義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稱被罰站摔倒
小林起訴稱,他是順義區某中學初一學生,他在學校上課時,李老師在未調查的情況下,以他說話為由對其進行了體罰,責令他和另外一名女同學夏夏到教師講臺旁的墻邊罰站,由于長時間的站立導致他摔倒,頭部受傷。事情發生后,李老師未將此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也未對他進行正確的救治,而是帶他找到本校生物老師查看傷勢情況,經初步檢查發現他耳朵出血,此時小林受傷害才受到重視并被送到順義區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學生被摔顱腦受損傷
經醫院診斷,小林所受傷為顱腦損傷、右側顳骨巖部骨折、右側腦脊液耳漏、面癱、鼓室積血(右側)。今年6月,小林進行了第二次住院治療,出院診斷結果為“右耳外傷后聽力下降伴耳鳴一年余”、“顳骨骨折(右)、傳導性聾(右)”。
小林的父母稱,事發之后,他們多次到校找校方負責人與李老師協商解決小林的醫療費和如何保障孩子的正常學習等問題。而學校在支付了部分醫療費后再未支付任何費用,且李老師和校方至今未賠禮道歉,對小林的學習情況不予理睬,甚至多次勸小林退學,致使孩子的受教育權利無法得到保障。
家長要求道歉并賠償
小林家人表示,孩子受傷系李老師體罰行為導致,其應向小林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被告中學作為教育機構,理應對小林的人身權利和受教育權利進行必要保障。故訴至法院要求李老師和該中學在校園公開大會上向小林賠禮道歉或在該中學告示欄張貼道歉信一個月;賠償各項費用3萬余元;請求法院判令李老師和學校賠償小林傷殘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30萬元。
被告認為摔得很離奇
被告李老師和學校共同辯稱,事發當天,正要給學生們進行隨堂考試。當時小林和另外一個女孩夏夏公然在課堂上說話,老師怕影響其他同學學習,便把兩個孩子叫到講臺旁進行詢問。詢問過后李老師想著回辦公室先拿試卷,可沒有想到就在這七八分鐘時間里,小林便摔倒了。當老師看到這一情況后便第一時間通知了小林的父母并由學校派車將孩子送到了順義區醫院進行治療。因為當時孩子嘴角一直伴有抽搐現象,小林的父母怕病情嚴重就建議去同仁醫院進行檢查治療。同仁醫院進行詳細的檢查后,醫生建議孩子只需要靜養就能恢復。
李老師稱,這個摔倒事件很奇怪,誰也不知道小林為什么會摔得這么嚴重,而與小林一起站在講臺邊的夏夏則一點事兒都沒有。被告認為,小林因摔傷造成這么嚴重的后果是非常不可思議的,可能與其身體素質有關系,被告只同意按照合理的損失對小林進行賠償。此案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