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于1972年11月16日在第十七屆大會上正式通過的。1976年,世界遺產委員會成立,并建立《世界遺產名錄》。中國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成為締約方。1999年10月29日,中國當選為世界遺產委員會成員。中國于1986年開始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報世界遺產項目。截至2011年7月,我國已擁有世界遺產41處,其中世界文化遺產29處,世界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4項,世界自然遺產8項。
地域名稱 |
批準時間 |
遺產種類 |
1987.12 |
文化遺產(附1) | |
1987.12 |
文化遺產(附7) | |
1987.12 |
文化遺產 | |
1987.12 |
文化遺產 | |
1987.12 |
文化遺產 | |
1987.12 |
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 | |
1990.12 |
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 | |
1992.12 |
自然遺產 | |
1992.12 |
自然遺產 | |
1992.12 |
自然遺產 | |
1994.12 |
文化遺產(附2、附3) | |
1994.12 |
文化遺產 | |
1994.12 |
文化遺產 | |
1994.12 |
文化遺產 | |
1996.12 |
文化景觀 | |
1996.12 |
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 | |
1997.12 |
文化遺產 | |
1997.12 |
文化遺產 | |
1997.12 |
文化遺產(附4) | |
1998.11 |
文化遺產 | |
1998.11 |
文化遺產 | |
1999.12 |
文化遺產 | |
1999.12 |
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 | |
2000.11 |
文化遺產 | |
2000.11 |
文化遺產 | |
2000.11 |
文化遺產(附5、附6)(附8) | |
2000.11 |
文化遺產 | |
2001.12 |
文化遺產 | |
2003.7 |
自然遺產 | |
2004.7 |
文化遺產 | |
2005.7 |
文化遺產 | |
2006.7 |
自然遺產 | |
2006.7 |
文化遺產 | |
2007.6 |
自然遺產 | |
2007.6 |
文化遺產 | |
2008.7 |
文化遺產 | |
2008.7 |
自然遺產 | |
2009.6 |
文化遺產 | |
2010.7 |
文化遺產 | |
2010.8 |
自然遺產 | |
2011.6 |
文化景觀 |
附1:2002年11月中國唯一的水上長城遼寧九門口長城通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驗收,作為長城的一部分正式掛牌成為世界文化遺產。
附2:2000年11月拉薩大昭寺作為布達拉宮世界遺產的擴展項目被批準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附3:2001年12月西藏拉薩羅布林卡作為布達拉宮歷史建筑群的擴展項目被批準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附4:2000年11月蘇州藝圃、藕園、滄浪亭、獅子林和退思園5座園林作為蘇州古典園林的擴展項目被批準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附5、附6:2003年7月北京市的十三陵和江蘇省南京市的明孝陵作為明清皇家陵寢的一部分收入《世界遺產名錄》。
附7:2004年7月,沈陽故宮作為明清皇宮文化遺產擴展項目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附8:2004年7月,盛京三陵作為明清皇家陵寢擴展項目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世界遺產的申報程序: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件,世界遺產的申報需要完成9個步驟:1、一個國家首先要簽署《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并保證保護該國的文化和自然遺產,成為締約國。2、任何締約國要把本土上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文化和自然遺產列出一個預備名單。3、從預備名單中篩選要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遺產。4、把填寫好的提名表格寄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5、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檢查提名是否完全,并送交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和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評審。6、專家到現場評估遺產的保護和管理情況。按照文化與自然遺產的標準,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和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對上交的提名進行評審。7、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和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提交評估報告。8、世界遺產委員會主席團的7名成員審查提名評估報告,并向委員會提交推薦名單。9、由21名成員組成的世界遺產委員會最終決定入選、推遲入選或淘汰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