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寧1月3日電(李斌、吳漩漩)廣西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通報,“史上最嚴的交規”實施后,一男子因未按要求粘貼臨時號牌被罰12分。
1月1日,在柳州市學院路與東環路交叉路口,一輛嶄新的白色無牌奧迪車在民警的指揮下停靠在了路邊。這輛車是一輛新車,辦理了臨時號牌,但車主只是把臨時號牌放在了前擋風玻璃處,汽車的后擋風玻璃并沒有放置臨時號牌。
執勤交警發現,在這輛奧迪車臨時號牌的背面,印有“請將臨時號牌分別粘貼于車內前后擋風玻璃處,否則視為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罰200元記12分”的字樣,對于如何安裝臨時號牌有詳細的說明。而車主只是將一張臨時號牌放置在前擋風玻璃,另一張則放置在車內。交警對其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在柳州交警執勤過程中,發現有不少車輛都沒有按照規定粘貼臨時號牌,部分車主表示自己不知道要怎么放置,也不知道不正確放置臨時號牌要被處罰。對此,柳州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牌證科科長王鵬提醒駕駛人:根據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要處以罰200元記12分的處罰,駕駛人要根據相關要求,將臨時號牌粘貼在前后擋風玻璃的右下角,不要因為一時的疏忽違反交通法規。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