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加納投資中心統計的數據,2001年,注冊171個項目,注冊總額9730萬美元;2002年,共注冊138個項目,注冊總額6513萬美元,涉及外資5893萬美元, 創造就業機會5988個,其中當地5522個(見附表一);今年上半年(截止到6月),新建項目74個,投資總額共計7886萬美元,涉及外資5495萬美元,項目雇用外國人255個,為當地創造就業機會4705個(見附表二)。2001年末和2002年初注冊項目萎縮,2002下半年有所恢復。
附表一
項目類別 注冊數(個) 涉及資金(萬美元)
服務業 37 791
制造業 42 1624
旅游業 17 371
附表二
項目類別 注冊數(個) 涉及資金(萬美元)
服務業 25 5420
制造業 22 1420
旅游業 9 160
農業 6 1550
建筑業 5 224
貿易 7
(注:其中45個加外合資項目,29個外國獨資項目)
外國投資項目的主要來源有:英國154個;印度141個;中國132個;美國122個;黎巴嫩107個;德國95個,韓國59個;意大利55個;荷蘭52個;瑞士49個;加拿大32個;法國32個。來自發展中國家的投資項目有:尼日利亞43個;南非26個;馬來西亞12個。(自1994年至今年6月)
今年的情況要好于往年同期,種種跡象表明,在2001年9月9日美國世貿中心遭恐怖襲擊到2002年世界經濟滑坡之后,現在又開始復蘇。
二、加納鼓勵外來投資政策
自1983年以來,加納頒布了一系列鼓勵外商投資的法規和政策,其中主要有1985年投資法和1994年新投資法。據此,1995年加納政府設立了旨在鼓勵和促進投資的專門機構—加納投資促進中心。該中心對總統負責,為政府協調和監督所有投資活動,主要職能有制定措施,完善本國投資環境;收集、核對、分析和公布投資機會的信息、投資資本的來源;根據要求對合作伙伴的選擇和適合性提供建議;注冊和保存所有企業的記錄;確定特定的項目并邀請感興趣的投資者參與;倡議、組織和參與可以刺激投資的促進活動,如展覽、會議以及研討會;保持投資者與政府部門及其他有關投資機構間的聯系;提供并公布最新的對投資者有用的投資鼓勵等。投資中心成立以來,為吸引外資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994年新投資法的主要內容如下:
1. 適用范圍:適用于采礦業和石油業以外的所有投資項目。
2. 最低外資金額條款:與加納人舉辦的合資合作生產性企業,外資應不少于1萬美元;外國獨自生產性企業,外資應不少于5萬美元;合資或獨自外貿企業,外資應不少于30萬美元,而且最少應雇傭10個加納人。(據了解,現加納投資中心正擬對上述最低外資金額和雇傭人數進行調整,預計今年下半年提交議會表決。)
3. 移民配額條款:1—10萬美元享有1個移民配額;10—50萬美元2個配額;50萬美元及以上4個配額。
4. 資本轉移條款:外資的紅利和凈利潤、為支付貸款利息和技術轉讓協議手續費、企業被出售或清算的稅后凈收入或外資的利潤,均可通過指定的商業銀行自由匯出。
5. 財產沒收條款:外資企業不被沒收或國有化。若國家確有需要,必須給予公平適當賠償。
6. 爭端解決條款:雙方發生爭端應努力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和解,可通過第三國的或國際的仲裁機構仲裁。任何通過爭端解決程序不能達成協議的爭端,一律按外方的選擇辦法優先的原則處理。
7. 個人匯款條款:外國雇員可通過指定的商業銀行向國外匯款,但數量不得超過本人工資的總額。
8. 加納人專營條款:攤商零售、賭場和彩票、出租車和汽車租賃、美容美發,只許加納人經營。但非加納人若投入10量以上汽車,亦可經營出租汽車和汽車租賃業務。
9. 登記注冊條款:建立外資企業按1963年公司法登記注冊,并按新投資法到加納投資促進中心登記注冊。
10. 優惠政策:外國投資企業可以享受至少5—10年所得稅全免的優惠;除銀行、金融、商業、保險、采礦和石油業外,所有企業均可享受加快資本折舊待遇;位于阿克拉市和特瑪市以外省會的工業,稅款減免25%;位于省會以外的所有其他工業,稅款減免50%;所有企業所得稅的共同稅率為35%,但生產非傳統出口商品(礦產品、可可和木材以外的出口產品均為非傳統出口商品)的企業,其所得稅為8%,旅游業所得稅為25%;為農場、建房、木場、采礦和建筑工地的工人提供食宿,免征所得稅;一切企業虧損可有5年結轉期,擔保險業沒有結轉限期;生產性企業用于研究和開發的資本開銷,經貿工部批準,所得稅全免;外資企業進口自用的機械設備和零配件,免征進口關稅、銷售稅或執照稅;經總統批準,符合加納既定發展戰略的重大投資,還可享受特別優惠待遇。
三、加納政府采取的戰略調整和相關分析
近年,世界經濟增長緩慢,石油、可可價格一路下跌,加納經濟因此也受到很大沖擊。為解決經濟困難,加政府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支持下采取一系列措施來增收節支,今年,到現在為止世行和貨幣基金組織已向加提供了9600萬美元的貸款用于減貧項目。政府通過減免外債、增加稅收、緊縮銀根、節約開支、減少內債、降低貸款利率不同程度地緩解了財政壓力,增加了經濟和貨幣穩定因素。另外,加納政府還積極參與西非經濟與貨幣聯盟和非洲聯盟事務,積極參與非洲經濟一體化進程,加強區域合作,并與英國、丹麥、南非、中國等21個國家先后簽署了雙邊投資保護協議,這些都為吸引外資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為進一步擴大招商引資,自2000年以來,加納投資中心對項目結構進行了戰略調整,把投資重點轉向歐洲和亞洲,以本國依托,鼓勵公司通過加工自然和農業資源,開拓當地和周邊市場。調整后收效明顯,自2000年到目前為止在投資中心共登記注冊項目510個,吸收外資3.512億美元,其中外國直接投資2.979億美元,當地投資5340萬美元。這些項目包括341個外國合資項目和168個外國獨資項目,為當地創造就業機會22001個。
為加快投資項目的落實工作,2001年8月,貿工部還特別成立了一個部門——總統特別倡議辦公室(PSI),來幫助解決投資者在加納投資過程中所遇到咨詢、協調、溝通等相關問題,主要負責海鹽加工、棕櫚油加工、木薯淀粉加工和紡織服裝四個項目。PSI還在阿克拉市區設有培訓中心,專門為上述四個項目的投資商提供對口的技術和機械操作人員。
四、在加納投資前景
一九八九年十月十二日在北京中、加兩國簽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加納共和國政府關于鼓勵和相互保護投資協定》。為發展兩國的經濟合作,擴大雙邊貿易投資創造良好的條件。
現我在加投資(按項目數計)列第三位。我國每年有不少的投資團組訪問加納,對加納的投資環境、市場情況、政策法規等方面進行考察,涉及的領域也比較廣泛,主要有資源開發項目、農業合作項目、水利電力項目、中醫藥項目、通訊項目,尤其是輕工、紡織、家電等我國有成熟的技術、閑置的設備方面的帶料加工裝配項目。加納良好的投資環境吸引了國內眾多企業的目光,紛紛表示來加納投資設廠的意愿。加納政府有關部門也積極參與、促進我國有實力的企業來加納投資建廠,我企業在加投資前景廣闊。
在加納投資不受民族主義和政治風險的影響,區內投資不會被沒收和實行國有。除可享受經濟特區的優惠政策外,到加納投資相比于其它非洲國家還有以下一些優勢:
1.政局穩定;
2.礦產資源豐富,黃金、鉆石、鋁礬土和錳的儲量居世界前列;
3.勞動力資源豐富,受過培訓的工人和技術人員相對較多;
4.土地低廉,舊廠房較多,可立即建立企業并投產運營;
5.美國、加拿大、經合組織成員國、部分亞洲和非洲國家人員可在抵達加納時再辦理入境簽證;
6.與歐、美有良好的海、空運輸線;
7.可順利進入西非2.5億人口的市場;
8.公路、水電、通訊、海港和機場等基礎設施比較完善;
9.產品出口到美國和歐共體免交關稅;
10.加納自由貿易區委員會(特馬自由貿易區的管理機構)為投資者提供“一站式審批服務”,幫助投資者完成在經濟特區投資項目的手續。其主要職能是:在港口和機場地區建立出口加工區,促進商品加工和制造,鼓勵商業和服務的開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