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在乍得投資指南
外商在乍得投資的司法與稅務介紹
目錄
乍得國情簡介
1 乍得地理,基礎設施與行政機構
- 地圖
- 地理,人文,語言
- 氣候
- 基礎設施
- 行政機構
2 經濟概況
3 國際援助
4 政府財政狀況
5 國債
6 地區與國際合作
7 銀行系統
8 金融市場
9 時間
10 司法機構
在乍得投資的司法概況
1 乍得法人機構機制
1.1 國外投資商必須提前申報注冊
1.2 各類注冊手續
1.3 貨幣兌換監控
2 法人機構的選擇
2.1 責任有限公司
2.2 股份公司
2.3 分公司
3 外商的身份
3.1 獲取外商證
3.2 營業許可
4 會計法
4.1 會計法實施范圍
4.2 會計守則
4.3 會計計劃
4.4 綜合帳與組合帳
4.5 特殊問題的解決
在乍得投資的稅務概況
1 利潤稅
1.1 最低稅
1.2 公司稅
1.3 動產收入稅
2 雇用人員稅
2.1 固定稅
2.2 學徒稅
2.3 雇主稅
3 增值稅
4 其他稅項
4.1 職業稅
4.2 登記稅
4.3 保險稅
5 雇員應繳的稅項
在乍得投資雇主與雇員關系概況
1 雇用外籍人員
2 外籍雇員入境與居留條件
3 雇用合同
4 集體協議
5 假日
6 最低工資
稅務與海關制度
1 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 (CEMAC)的稅務與海關制度
1.1 對外共同關稅(TEC)
1.2 特別商品稅
1.3 增值稅 (TVA)
1.4 4%批發與半批發買賣經營稅
1.5 共同體一體化稅 (TCI)
1.6 統計稅
1.7 共同體合作貢獻稅 (TCCI)
1.8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 (OHADA) 稅
2 投資法優惠稅法
2.1 統一法制
2.1公司協議
3 國外投資合同的征稅方法
3.1稅法執行范圍
3.2 國家預算承擔的間接稅
乍得國情簡介
乍得曾是法國的海外殖民地,1960年8月11日獨立。
乍得的地理,人文概況
乍得地處北緯8°至24°,東經14°與24°之間,全國面積1 284 000平方公里。它北鄰利比亞,東鄰蘇丹,南鄰中非,西鄰尼日爾,尼日利亞和喀麥隆。
根據2003年統計結果,乍得人口8 080 000,人均壽命47歲。一半以上的人口不滿20歲。人口年增長率為2.4%。
乍得人口分布不均,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25%。乍得是中北非地區人口密度最低的國家之一,僅次于利比亞。
乍得的官方語言是法語和阿拉伯語。****識字率為45.3%,兒童就學率為56.6%。
乍得的氣候
乍得由北至南共分四個氣候帶:
? 北緯14°以北為沙漠氣候,年均降水不足300 mm
? 北緯11.5°與14°之間為半沙漠氣候,年均降水在300mm和700mm之間
? 北緯10°與11.5°之間為半沙漠半濕潤氣候,年均降水在700mm和1 000mm之間
? 北緯8°與北緯10°之間為半濕潤氣候,年均降水在1 000mm和1 400mm之間
乍得屬于熱帶氣候國家,有兩個區分明顯的季節:
? 每年六月至十月為雨季,八月份降雨量最大
? 每年十一月至第二年五月為旱季
乍得的基礎設施
1 道路
乍得是一個廣闊的內陸國家,道路交通是該國主要的人員和貨物運輸方式。
乍得全國道路總長約40 000公里,其中33 800公里是土路,只有550公里的柏油路連接首都恩賈梅納(N’DJAMENA)與南方城市蒙杜(MOUNDOU),北方城市卡拉勒(KARAL)和西北部城市瑪薩蓋特(MASSAGUET)。
道路大多分布在中西部和西南部地區,但雨季期間道路很難使用。全國柏油路的鋪設率一直在不斷提高。
2 河運
乍得的兩條大河從七月至十月都可航行,沙里河(CHARI)可航行河段為恩賈梅納至薩爾(SARH),洛貢河(LOGONE)可航行河段為恩賈梅納至邦戈爾(BONGOR)
乍得湖也可進行航運,為與尼日爾,尼日利亞,喀麥隆三個鄰國的交往提供便利。
3 空運
乍得的空運主要集中在恩賈梅納機場。恩賈梅納機場每年的客流量為60 000人,貨流量為10 000噸。
恩賈梅納與歐洲(巴黎)之間的航線由法航,利比亞航空公司和埃航承擔客運與貨運的航班服務,其中客運每周有6至7個航班。此外恩賈梅納還有去往其他非洲國家首都的航班和通往喀麥隆的杜阿拉(DOUALA)港與尼日利亞的哈科特港(PORT HARCOURT)的柏油路。
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CEMAC)正在籌建一家新的航空公司。該公司由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和私營企業投資,其航線將覆蓋非洲和中東國家。
2004年乍得有了一個新的航空公司:杜邁航空公司(TOUMAI),其航線主要連接中非地區國家首都和乍得的大城市。
乍得大部分主要城市都有小飛機場,這些城市包括:
法亞 FAYA 扎庫瑪 ZAKOUMA
法達 FADA 薩爾 SARH
阿提 ATI 蒙杜 MOUNDOU
阿貝歇 ABECHE 美爾菲 MELFI
蒙戈 MONGO 莫伊薩拉 MOISSALA
戈茲-貝達 GOZ BEIDA 帕拉 PALA
阿姆提曼 AM TIMAN 邦戈爾 BONGOR
多巴 DOBA
4 飯店
首都恩賈梅納擁有設備良好和具有國際信譽的飯店:雅高(ACCORD),艾美(MERIDIEN), 凱賓斯基(KENPINSKI)。
5 電訊
乍得國內,國際電訊由國有的乍得電訊公司(SOTEL TCHAD)管理,但該公司將私有化。
兩家私營電訊企業(荷蘭 celtel和盧森堡TIGO)各開發一個手機通訊網絡系統。
1997年11月19日互聯網在乍得正式開始使用,使用人數日益增長。
6 政府機構
乍得行政分區為:大區,省,縣,,鎮,村。
主要城市為:恩賈梅納,薩爾,蒙杜,阿貝歇。
乍得經濟概況
乍得是全球最不發達的國家之一。它在聯合國開發計劃總署(PNUD)173個國家中排行166位。
乍得國民經濟總產值為2 511 000 000 000非郎,即3 828 909 517歐元(歐元與非郎的兌換率不變:1 歐元=655.957非郎)。2005年經濟增長率為14.6%。物價指數2005年年均增長3%(1994年1月為基期100)。
2005年人均產值為341 097非郎(520歐元)。
2003年國內經濟總產值分布如下:
* 農業 34.3%
* 工業 18.3%
* 服務業 47.4%
乍得是農業國,開采石油前棉花種植業占國內經濟產值的70%。2001年全球棉花收購價下跌后棉花種植業受到很大沖擊。
由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ExxonMobil)主導的石油聯合開發體從2003年10月起在乍得南方產油,使乍得成為產油國并大幅提高國家收入(產油25年收入可達2 000 000 000美元)。
目前的石油產量是每天250 000桶。開采出的石油由產地多巴(Doba)通過一條1 070公里長的輸油管運到喀麥隆的克利比(Kribi)再出口。石油開采計劃是目前用于激活乍得疲軟的經濟和促進經濟持續增長的最有效的措施。
此外,乍得政府已頒發了不少石油開采許可證,以便提高石油產量。
對乍得的國際援助
許多優先項目(衛生,教育,運輸等)的資金都大部分來自國際援助。主要的投資方是歐共體,世界銀行,德國,法國,非洲發展銀行和聯合國開發計劃總署(PNUD)。
從2001年起乍得政府實施經濟體制改革計劃,目的是使國家脫離貧困狀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支持這一計劃,制定了減少貧困與提高經濟增長協議。
歐共體為促進乍得實現5年發展計劃,于2002年利用第9輪歐洲發展基金向乍得政府贈款132 000 000 000非郎(201 232 702歐元)。
國家財政
乍得的財政與經濟政策旨在國際投資方的推動下理順國家財政。國家希望改善稅收部門的運轉,控制赤字增長,有效地在各個優先領域均攤國際貸款使國家擺脫貧困狀態。
乍得經濟領域正在實施私有化。走向私有化的第一步是根據政府N°017/PR/92 令和003/PR/96,004/PR/96 法令確定需要私有化的組合經濟公司,銀行,國有企業,國有機構的名單。
自此許多國有企業已被私有化,例如國家道路維護公司(SNER),乍得發展銀行(私有化后成為乍得商業銀行CBT),乍得貸款與儲備銀行(私有化后成為乍得銀行總公司SGTB),法爾夏屠宰場,乍得國家糖業公司(CST)。
其他如國家電訊公司, 乍得棉花公司或水電公司等企業也正在進行私有化。
外債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一份報告,乍得外債總額從1995年底的412 000 000 000非郎升為1999年12月31日的622 000 000 000非郎,這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由加強結構調整方案(FASR)結構調整計劃的結果。
2004年外債為751 100 000 000非郎。
根據上述報告,外債管理與償還費用從1995年的6 700 000 000非郎增至1999年的21 000 000 000非郎。2004年此費用為24 100 000 000非郎。
國際與地區合作交流
乍得是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該組織其他成員國是剛果,喀麥隆,中非共和國,加蓬和赤道幾內亞。
乍得還與貝寧,布基納法索,喀麥隆,中非,科莫羅群島,剛果,科特迪瓦,加蓬,幾內亞比紹,赤道幾內亞,馬里,尼日爾,塞內加爾和多哥聯合構成法郎區。該地區的法定貨幣為非郎(FCFA),法國國家財務司保障1歐元=655.957非郎的固定兌換率。非郎的發行機構是中非國家銀行(BEAC)。為了鼓勵私人投資,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國家統一了各成員國的商務法案,加入了共有16個非洲成員國的商務法案協調組織(OHADA)。這一組織的協約涉及:公司法,競爭法,會計法,安全法,商務法,集體程序法,糾紛調解法與運輸法等。
乍得還是聯合國和非盟成員國。
此外,乍得還是乍得湖盆地發展聯盟(CBLT)和由利比亞創辦的撒哈拉-薩赫勒地區共同體成員國。
銀行系統
許多國際重要銀行組織都在乍得有分支機構。
這些機構星期一至星期四7點到15點,星期五7點到12點對外營業。
乍得的銀行機構剛開始具備如SWIFT等國際銀行交易處理的現代化工具。
這一落后現象延長了國際銀行交易的進行。
由世界銀行出資,中非國家銀行提議的付款方式改革正在進行中。這一改革使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具備良好的通用的付款方式(轉帳,支票,信用卡)。銀行交易將實施同步化。
金融市場
乍得不具備國內金融市場。
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在加蓬的利伯維爾城(LIBREVILLE)開設了中非動產股市(BVMAC)。
時間
乍得地方時間為國際標準時+1小時。
司法機構
下表為乍得司法機關的結構簡表:
最高法院
司法部 行政部 結算部
監察初級和上訴法院最終審判判決的合法性(上訴法院財政庭的判決除外) 監察上訴法院財政庭判決的合法性 監察國家預算的執行
上訴法院
民事糾紛庭 財政糾紛庭 商務糾紛庭 社會關系糾紛庭 刑事糾紛庭 犯罪審判庭
受理初級法院民事糾紛庭審判后的上訴案件 受理與政府行政機構糾紛的上訴案件,其審判結果為最終判決,不可上訴 受理初級法院商務糾紛庭審判后的上訴案件 受理初級法院勞工與社會保險庭審判后的上訴案件 受理初級法院刑事糾紛庭審判后的上訴案件 審判犯罪案件,審判結果為最終判決,不可上訴
初級法院
民事糾紛庭 刑事糾紛庭 勞工與社會保險庭 商務糾紛庭 小型民事糾紛庭
主要受理價值低于200 000 FCFA的民事案件 受理刑事案件,判決后可上訴 審理雇主與雇員之間因合同,集體協議,工作,衛生,安全條件等引起的糾紛案件,判決后可上訴 受理商務案件,商務糾紛,拖欠貨款等案件,判決后可上訴 審理價值不超過70 000FCFA的民事糾紛案件,判決結果為最終判決,不可上訴
與合同的有效期,執行和文解有關的糾紛,不論簽約方的性質如何(只要其中一方是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成員國注冊公司),不論合同內容是什么,均可由位處科特迪瓦阿比讓的商務法案協調組織調解,裁決。任一簽約方既可依據合同中有關糾紛的條款,也可依據糾紛產生后的調解方案向該組織申請調解,裁決。
在乍得投資的司法概況
外國企業可以在乍得以分公司或受乍得法律控制的公司的名義開展業務。
1998年1月1日開始在乍得實施的公司管理法源自1993年10月17日在路易港簽訂的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的協定。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關于商務公司和集團公司管理法的統一章程規定了現代的公司管理法。
下述有關選擇司法結構的章節(2)是從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的規定中摘采下來的。
除了這些統一措施外,外國投資人還應依據乍得當地國情遵守下列守則:
? 遵守乍得司法機構法的相關條令
? 遵守當地有關商人身份的有關條令
1在乍得成立法人機構
在乍得成立法人機構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 事先申報外來投資 1.1
? 按規定辦理注冊等手續 1.2
? 接受貨幣兌換監察
1.1 事先申報外來投資
乍得與其他國家之間的金融交易必須申報或取得許可。
下列規定不涉及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居民的直接投資或貸款。
外來直接投資的事先申報制度
根據乍得法律下列人等或公司必須事先向財政部申報其在乍得的直接投資:
? 住址或公司地址在國外的自然人或法人
? 外方直接或間接控制了10%以上資金的乍得公司
? 外國公司在乍得開辦的機構
外來直接投資包括下屬情況:
? 購買,創建或擴建商店,分公司或其他企業
? 所有為一人或多人獲得或增強對一個工業,農業,商業,財經或不動產公司的控制的行為,或擴展該人已控制公司的行為
投資方應在投資前向財政部申報。此外,此投資成效后30天內應向財政部提供有關投資的報告。
對外貸款許可制度
下列在國外實行的貸款要申報或獲取財政部許可:
? 居住在乍得的自然人或總部設在乍得的(國有或私有)法人機構的國外貸款
? 總部在國外但在乍得有分公司或辦事處的法人機構的國外貸款
1.2 注冊及其他手續
在乍得領土創建公司或分支機構須服從下列手續:
? 事先申報外來直接投資
? 向登記,財政管理和印花稅部門提交并登記經過大簽,小簽的公司章程,營業范圍(報告等)
? 在商業登記上注冊
? 在當地報紙發表開業通告
? 公司負責人應具備當地簽證和居留證
? 開設銀行賬戶
? 開設郵箱
? 獲取營業許可(此許可5年一換)
? 在稅務局領取繳稅號
? 在營業稅征收處登記
? 在國家社會福利局(CNPS)登記
? 在勞動局登記
? 如需要應獲取外商卡
1.3 貨幣兌換監察
貨幣兌換主要規定如下 : 除了要求財政部事先許可的情況外,所有貨幣兌換,資金周轉,乍得與國外各類結算或在乍得當地居留人與非當地居留人之間的結算必須通過中央銀行,郵電部門或經認可的銀行施行。因此,投資人,貸款人,進口商或出口商均應向這些經認可的中介咨詢。
所有因貨物或服務項目結算而接收外匯的自然人或法人都應根據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有關貨幣兌換規定在收到匯款30天內在中央銀行兌換。
但在某些條件下,并經財政部許可,非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居住權機構可以在乍得開設使用外匯帳戶。
某些經濟機構及其外籍雇員可按國際協約和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貨幣兌換規定自由將當地貨幣兌換成外匯。
2. 如何選擇法人機構
2.1 有限責任公司(SARL)
有限責任公司的特點:
從1998年1月1日起,乍得的有限責任公司的體制是由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有關商務公司與集團公司法統一章程決定的。
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有一個自然人或法人構成,也可以有幾個自然人或法人構成。因此,個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法律允許的。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統一章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資本為1 000 000非郎,這一資本被分股,每股股值不得低于5 000非郎。
除了上述國際規定外,乍得還通過N°011/MCT/SE/DG/DCI/89法令規定了不同行業的公司的最低資本額。這一法令的條款與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統一章程的條款并不沖突:
? A類行業(與工業和手工業相關的行業):N°001/MCT/SE/DG/DCI/89法令未確定此類行業的最低資本額。因此仍使用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統一章程規定的最低資本額。
? B類行業: B1 類行業(進口): 最低資本為20 000 000非郎
B2 類行業(出口): 最低資本為10 000 000非郎
? C類行業(批發商): 最低資本為10 000 000非郎
? D類行業(半批發商): 最低資本為 5 000 000非郎
? E類行業(零售商): 最低資本為 1 000 000非郎
? F類行業(小零售商): 最低資本為 250 000非郎
F類行業的最低資本額因低于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統一章程規定的1 000 000非郎最低資本限額而失效。因此,小零售商行業責任有限公司的最低資本額為1 000 000非郎。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時其資金就應當到位。
有限有限公司屬于商務公司,無論其經營范圍如何(從形式上講是商務公司)。 除公司章程有相反規定外,公司股份不能隨便轉讓給第三者。如果公司章程沒有明確規定,股份的轉讓必須經過除去被轉讓股份后掌握至少公司3/4股份的所有股東投票過半票通過才能進行。
此外,章程允許股東之間,股東與其配偶,父母,子女之間互相轉讓股份。如果章程中沒有類似條款,股份可以自由轉讓。
股東不是商人,他只以其投資金額對公司負責。
成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章程必須明確注明某些條款,例如:公司的形式,其經營范圍,公司名稱,總部地址,公司注冊年限,資本額,股份分配方式,公司經營與集體決議的安排,使用與分配利潤,解散與拍賣公司的方式。
有限責任公司的管理
有限責任公司的管理由一個或多個自然人負責,這些負責人可以不是合伙股東,也可以不是乍得居民。
公司負責人的人數不限。
公司負責人的指定可在公司章程中明確寫明,也可單獨出公告指明。如果負責人是由單獨的公告指定的,他們的指定除非公司章程要求絕對多數票外,一般由代表過半資本的股東多數通過。負責人的指定或更換必須對外公布。
公司負責人的任期由章程自由規定,可為限期,也可為無限期。如章程中無特殊規定,公司負責人的任期為4年,任期滿后可連任。
除公司章程有相反規定外,公司負責人在各種情況下都全權管理公司業務。第三者無權對公司負責人的權限提出異議。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大會
各合伙人的決定由股東大會裁決。但是公司章程可以明確除了每年一次的股東年會(必須每年舉行一次,會上批準年帳和投資方向等)外,所有或某些決定可以用書信方式向各股東咨詢。每個股東按其股份數量不同而有一定的票數。如果只有一個股東,他可以全權決定。
召集股東大會由公司負責人或在必要情況下由帳戶審計決定。
召開股東大會的書面通知應在會前至少15天派人送到或通過掛號信方式寄到各股東處,各股東應在收到后簽發收條。
股東多數投票通過的辦法是由法律決定的:
? 第一次投票時,一般決定只要占有一半以上股份的一個或多個股東投票過半即可通過。
如果沒有過半數,除了章程中有相反規定外,第二次投票時,只要過投票總數
一半即可通過,不論股份數量。
? 特別決定(涉及到修改公司章程)要投票雙過半才能通過:股東人數要過半,占有3/4股份的股東過半。
這些投票過半的條件只能在章程中加強,不能減弱。
帳戶審計
資金超過10 000 000FCFA或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之一的有限責任公司應指定一個帳戶審計:
? 年營業額超過250 000 000 FCFA
? 固定雇員人數超過50人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沒有帳戶審計。但占有1/10以上股份的一個或多個股東可以要求指定一個帳戶審計。
2.2 股份公司
特性
在乍得的股份公司(SA)從1998年1月1日起遵守商務公司和集團公司管理統一章程的條款。
這一統一章程的最大特點之一是允許創辦個人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的股東不是商人,他們的責任局限于他們所投的股金金額。
股份公司的最低資金為10 000 000FCFA。 資金被分股,每份股金不得低于10 000FCFA。
與有限責任公司同樣,只有部分有關公司資金總額的乍得法律對股份公司有效。其中有關條款按不同行業規定最低資金金額可以超過商務公司和集團公司管理統一章程規定的最低資金金額。
實物投資必須在公司成立時到位。
資金投資可在公司成立時只到位總投資額的1/4。余額必須在公司注冊后三年內到位。
無論其經營范圍是什么,股份公司的性質是商務公司。
除章程中有相反規定外,股份可以自由轉讓和買賣。
成立公司
公司章程應當包含一些重要條款,例如:公司的形式,經營范圍,名稱,公司總部地址,公司經營期限,資金總額,股份配置,公司領導安排和集體決定,利潤的分配與使用,解散和拍賣公司的方式等。
公司管理
股份公司有下列兩種管理方式:
? 如果股東不超過3人,可以任命一個總管理人
? 由董事會管理,董事會要么由董事總經理領導,要么由董事長和總經理聯合領導
總管理人
股東不超過3人的公司可以沒有董事會,只任命一個總管理人全權負責公司行政管理。
如果是個人股份公司,指定一個總管理人是唯一的管理方法。
總管理人的任期由公司章程在公司續存時間內自由確定,但不能超過6年,如果是根據章程或由股東大會指定的情況下,任期不得超過2年。
總管理人受不能兼職的規定限制,不能:
? 同時擔任三個總管理人的職位
? 不能在擔任總管理人的同時又擔任董事總經理或總經理的職務。
這一不能兼職的規定只限于總部設在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有關商務公司和集體公司管理的統一章程成員國的股份公司的職位。
董事會:
董事會至少由三人,最多由12人組成(在公司合并的情況下可由24人組成)。
股東大會指定董事。選舉董事的方法在公司章程中自由規定,可以在不同類股份(例如,有雙重投票權的股份,有優先分紅權的股份等)中分攤董事職位。
公司章程自由規定董事的任期,但其任期不得超過6年,在按章程指定和由股東大會指定的情況下任期不得超過2年。
董事會可以在其成員中任命:
? 一名自然人董事總經理主持董事會和股東大會,負責公司領導責任,代表公司與第三者接觸。
? 一名董事長和一名總經理。董事長除了召集和主持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外沒有特別的合法權利。他還要督促董事會監督總經理對公司的管理。總經理可在董事會成員中選擇,也可在董事會外選擇。他負責公司的領導并代表公司與第三者接觸。
股東大會
股份公司應至少每年召開一次一般股東大會,審批當年公司管理和帳務,確定再投資方向或決定儲備金的組成或分布。
為了能夠進行有效的投票表決,一般股東大會的參加人數應超過具有公司資本1/4的股東人數。投票時票數過半即可通過。
只要經過特別股東大會決定才能修改公司章程。
特別股東大會只有在具有公司資本一半以上的股東參會的情況下才能投票表決。
特別股東大會只有在投票結果超過2/3的情況下才能作決定。
一般和特別股東大會的舉行和表決只進行兩次。
帳務審計
股份公司必須有一名帳務審計和一名候補審計。
股份公司在公開使用儲備金的情況下必須有兩名帳務審計和兩名候補審計。
審計和候補審計在公司章程中指定或在立法股東大會上指定。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的任期是兩個財政年度。
在公司經營期間,審計由一般股東大會指定,任期6個財政年度。
審計的任務是檢查帳簿,銀庫,公司資金狀況和公司的價值,檢查公司是否有規律地按實記賬。
審計每年應向股東大會提交一份審計報告和一份有關董事和公司之間可能達成的協議的特別報告。
2. 3 分公司
公司特性
分公司是屬于某一公司或自然人并具有一定管理獨立性的商業,工業或服務性行業的企業。
分公司沒有其總公司或其擁有自然人以外的特別司法特性。
如果總公司不在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成員國范圍內,其子公司只能經營兩年。兩年期限過后,除商業部法令允許外此公司應轉為受當地法律約束的公司。
成立公司
開辦分公司應提供下列資料:
? 準備開辦分公司的公司的章程
? 總公司允許在乍得開辦分公司的決定及其合法代表的任命書
公司管理
分公司的管理由總公司指定的并具有一部分權力的代表負責。
3. 商人的性質
1984年4月12日N° 006/PR/84 有關商人性質的法令規定除某些條件外商人可在乍得自由經商。這些條件涉及:
? 與其職位沖突
? 尊重道德規范和公共衛生
? 尊重某些壟斷
? 尊重某些職業專長
3.1 獲取外商卡
1984年4月12日的N°006/PR/84 法令第六款規定外國人在乍得經商應遵守1967年6月9日的N°20/67法令和1967年10月4日N°31法令有關外商卡的條款。
1967年6月9日N°20/67法令第五款規定下列人員必須擁有外商卡:
? 對負債有長久性和個人性責任的合伙人
? 股份公司的總經理或其他有領導責任的人
? 責任有限公司的經營者
? 分公司或辦事處的負責人
外商卡的有效期:1年,可更換。
1984年4月12日法令將在乍得經商的商人分為6類:
? A類:供應商
? B類:進出口批發商
? C類:批發商
? D類:半批發商
? E類:零售商
? F類:小零售商
特殊行業本應受特別條款約束,但目前還沒有相關的特別條款。
外商卡的價格(1985年12月31日749和750/PR/MEC/86法令):
? 獲取外商卡:100 000 非郎 + 10 000 非郎 的表格費 + 4 000 非郎的印花稅
? 更換外商卡: 75 000 非郎 + 10 000 非郎的表格費 + 4 000 非郎的印花稅
3.2 經商的行政許可
在乍得經商必須擁有經商的行政許可。
這一許可由貿易、工業和手工業部頒發。
頒發經商行政許可的條件
經過大約15天的調查后,貿易、工業和手工業部的有關部門按下列收費方法頒發經商行政許可:
? 3 000 非郎印花稅
? 5 000 非郎表格費
? 根據公司性質和經營范圍不同收取10 000 至500 000 非郎的許可頒發費
經商行政許可的有效期為5年,期滿后可按上述收費方法更換(更換時許可頒發費減半)。
4. 會計法
2000年3月24日在雅溫得通過的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統一章程從2001年1月1日起生效。
這一章程分兩步生效:
? 涉及公司的私人賬從2001年1月1日起生效:生效日已開賬戶和帳戶使用情況
? 涉及公司的綜合賬和組合賬從2002年1月1日起生效:生效日已開賬戶和帳戶使用情況
有關銀行的會計法于2003年2月27由中非銀行委員會(COBAC)通過。此會計法涉及所有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并從2003年12月31日起生效。
4.1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會計法的涉及范圍
受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會計法管制的公司為:
? 受商務法案協調組織商務法管制的公司(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無限責任公司,分公司等)
? 國營企業,半國營企業和混合經濟企業
? 合作社
? 生產用于出售或不出售的產品,從事盈利或非盈利經濟活動的企業
但下列機構不受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會計法的管制:
? 受公共會計規定管制的機構
? 受特別會計法管制的機構(銀行,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等)
4.2 會計法的各項規定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會計法規定會計財政年度與公歷年一致(從1月1日到12月31日)。
會計應有下列記錄和資料:
? 日記賬本
? 總賬
? 資產負債表
? 清帳簿
? 會計制度和實施細則
所有這些資料,記錄及其證明材料都應保存10年。
財政狀況報告應在財政年度結束后4個月內完成。
財政狀況報告應包括下列項目:
? 總帳
? 賬戶結算結果
? 財務報表(TAFIRE)
? 相關附件
財政狀況報告可用下列三種方式起草:
? 正常方法,適用于所有不受其他兩種方法限制的企業,其年財政狀況報告包括上述資料,并附有補充統計資料
? 簡單方法,適用于營業額在100 000 000 非郎以下的企業,其年財政狀況報告包括簡單總結,簡單結算結果和簡單附件
? 最低收入方法,適用于營業額不超過30 000 000 非郎的商務企業,營業額不超過20 000 000 非郎的手工業企業和營業額不超過10 000 000 非郎的服務性行業企業。 這一方法基于特別賬務方式,但保存正常方法的會計類型。
4.3 會計總表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的會計方案允許根據需要開設和合并賬,并分為9級,合成下列3組:
? 總賬(1級至5級)
? 管理賬(6級至8級)
? 分析性賬(9級)
4.4 設立綜合賬和組合賬
綜合賬
下屬情況必須開設綜合賬:
? 總部或主要業務在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成員國的公司,此公司全部或與他人合作控制一個或多個企業,或對一個或多個企業有很大影響。
? 受一個或多個總部及其主要業務在商務法案協調組織范圍外的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某些必須開設綜合賬的公司有例外, 此例外涉及營業額低于500 000 000 非郎,雇員人數低于100人的母公司。
根據子公司的受控方式不同,設立綜合帳有三種方法:
? 在公司被全部控制的情況下帳目全部綜合
? 在公司被多人合作控制的情況下帳目部分綜合
? 在公司受他人影響大時(外協公司),只做同類帳
組合帳
組合帳適用于下列情況 :
? 在商務法案協調組織范圍內組成一個經濟組合體的公司,此經濟組合體由商務法案協調組織范圍外的策略決定中心管理,但組成此經濟組合體的各公司沒有上下級關系。
? 在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成員國范圍內的公司集團,集團各公司之間的關系取決于某些目標, 在商務法案協調組織部長會議要求下應設立組合帳。
處于主導位置的公司負責設立組合帳。但此公司也可委托同一公司集團的另一個公司設立和管理組合帳。
一般來講,組合帳的使用方法和綜合帳的使用方法類似。
4.5 處理特殊情況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對下列特殊情況有特別規定:
? 評估辦法
? 貸款租賃行為
? 國有服務的轉讓
? 為第三者利益作的經濟行為
? 共同作的經濟行為
? 共同利益集團
? 帳目結算結束后發生的會計項目
? 國家補貼和援助等
在乍得投資的稅務概括
1. 利潤稅
1.1 最低固定稅
下列人員和公司應繳最低利潤稅:
? 繳公司稅的公司
? 有工商利潤收入并受實際制度約束的自然人
最低固定稅的金額取決于當月全稅營業額。最晚 每月15日前應繳上月的最低固定稅。
不論公司性質和經營范圍如何,最低固定稅均為1.5%。
但最低固定稅金額每年最高為1 000 000 非郎。
最低固定稅金額在計算當年公司稅或自然人所得稅時應被刨除。
如果所得金額低于最低固定稅,最低固定稅仍由國庫收繳。公司虧損情況下也應按同一方法繳最低固定稅。
1.2 公司稅
乍得是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因此它采取與共同體一致的公司稅征收辦法。
繳納公司稅的公司
在乍得從事經濟活動的公司都應繳納公司稅。
? 股份公司,合作社,財政上獨立并從事盈利性經濟活動的國有機構
? 選擇了這一稅收的個人公司
征稅的國土范圍
除國際征稅協議特別規定外,公司稅金額是在該公司在乍得從事的經濟活動所得的利潤基礎上計算的。
如果外商在乍得的經濟活動是一個完整的過程,該公司應按乍得稅法繳稅。
據我們所知,除了1966年12月13日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所簽的協議外,乍得沒有簽署任何國際協議避免重復征稅。
公司稅計算基數
計算公司稅所用的公司利潤是該公司在計算公司稅的實際范圍內公司全部經濟活動的結果基礎上決定的,其中包括此期間的股份轉讓。
公司利潤征稅部分應除去應在乍得繳稅的經濟活動的各種直接費用。
應注意下列費用的特殊性:
? 長期貸款償還利率(稅法允許的唯一方法)應不高于稅法規定的利率,以便除去每年的償還貸款金額
? 公司總部的總務費用和外方技術顧問費用(包括公司應向總部上繳的收入轉移)只在不超過利潤的10%的情況下才能被除去。 被除去部分要被提取25%, 并繳增值稅。被除去部分還要除公司稅外,繳納20% 的動產收入稅。
? 在國外支付的外方雇員養老金投保金額 只在不超過外方雇員基本工資的15% 的情況下才能被除去
? 股東在其股份外所投入資金的利息只在中央銀行準備金率加兩點計算的范圍內的情況下才能被除去。 此外,對股份公司或責任有限公司而言,擔任公司領導職務的股東或合伙人投入的資金只有在不超過公司資本一半的情況下才能除去其資金利息。
? 虧損金額的延遲計算:如果本財政年度有虧損現象,虧損將在下一個財政年度計算在公司稅計算基數里。如果未能在下一個財政年度計算,則再延遲計算,直至虧損年度后的第三年。
? 公司稅及其他所有所得稅性質的稅,及所有類型的罰款,都不能在計算公司稅的計算基數時除去。
? 不動股份在開發過程中的增值除了被再投入的情況下應算在本年度的應繳稅部分利潤里。
免稅
稅法規定對新創建企業有優惠的稅收政策(稅法第16 和第118款):
? 新創建企業開業后五年內免交利潤稅
? 如果此企業地處經濟不集中地區,企業開業后十年內免交利潤稅
能夠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公司是符合下列條件的工業,礦業,農業,林業和房地產企業:
? 企業應在1967年12月31日后創建或擴展
? 該企業應對乍得經濟發展有特別重要性
? 新創建企業或擴展企業不應從事與已存在企業經濟活動競爭的業務
? 該企業應按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有關會計法規定合法作帳
新企業應在開業或開辦新業務前向財政部申請開業。
在財政部作出意見后,國家總統決定給與該企業免稅優惠。
獲得總統批準享受免稅政策后,如果新企業或企業新業務不符合上述條件或總統批準文件條件,該企業應對其開業起所獲利潤繳稅。
征稅時間
征稅時間為乍得財政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稅率
公司稅的稅率是40%。
每年稅收申報和繳稅
各企業應在每年12月31日財政年度結束后三個月內,即3月31日前作統計與稅收申報(DSF)。統計與稅收申報應附有營業結果申報。統計與稅收申報可在稅務局批準后延遲15天提交。
納稅人應在財政年度結束后4月30日前盡快繳納公司稅。
公司稅額不包括每月的繳稅金額(最低固定稅和4%批發,半批發買賣經營稅)和季度繳稅金額(季度預備金)。
1.3 動產收入稅
各公司在乍得分發的收入應為動產收入稅的征收對象。
下列分發的收入屬于動產收入類:
? 繳納公司稅的法人
? 分發給兩合公司股東的收入
? 稅法第117和118款涉及的法人(合作社,農業工會,免交公司稅的新創建企業等)分發的收入
分發的收入的定義是:
? 所有沒有重新被轉為預備金或納入資金的利潤或產值
? 所有發放給合伙人,股東和股份持有人的不出自利潤的金額
動產收入稅在財政年度結束和新財政年度開始間的資金差額基礎上計算。
動產收入稅的稅率,繳納期限及繳納辦法
股份產值,社會福利及類似收入的動產收入稅率為20%。
應由動產收入受益人繳納的動產收入稅由發放該收入的企業直接扣除并上繳國庫:
? 每年股東分紅大會后三個月內上繳
? 除分紅外的其他收入兌現的下一個月的前十五天內上繳
2. 與雇員相關的稅
2.1 雇員固定稅
雇員固定稅的計算基數是發給固定雇員的工資,津貼,分紅,各種補貼,補助,獎金等。
雇員固定稅率為7.5%。 該稅應在發放應繳稅收入的下個月15日前繳納。
2.2 進修稅
進修稅應與雇員固定稅一樣每月按固定雇員和臨時雇員的所有收入,包括其獎金,的1.2% 繳納。
2.3 雇主承擔費用
除了工資外,雇主還承擔如帶薪假期,實物優惠,補貼和下列其他費用:
? 家庭津貼:此津貼投保費為工資的6%,但工資封頂為每人每月130 000FCFA(即7 800FCFA)。此費用全部由雇主承擔。
? 工傷津貼:此津貼投保費為工資的2.5%, 工資封頂為每人每月130 000FCFA(即3 250FCFA)。此費用全部由雇主承擔。
? 殘廢津貼:此津貼投保費為工資的6%,雇主承擔4%, 雇員承擔2%。 工資仍封頂為每人每月130 000FCFA(雇主承擔部分為5 200FCFA )。
? 國家就業促進所(ONAPE)服務費:1996年4月15日N°190/PR/MFPT/96法令規定雇主應向國家就業促進所繳納服務費,尤其是由該機構頒發的就業許可的費用。此服務費金額如下:
- 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公民: 100 000FCFA
- 非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的非洲國家公民: 150 000FCFA
- 其他國家公民: 250 000FCFA
國家就業促進所的具體作用在本指南的第三章中有詳細介紹。
3. 增值稅(TVA)
增值稅在2000年1月1日取代了營業額稅(TCA)。
增值稅納稅范圍
所有自然人和法人在乍得長期或暫時以獨立方式為轉賣而購買或從事商業,工業或手工業的行為都應繳納增值稅。
經濟活動中購買的行為都在應繳增值稅范圍內。
免交增值稅
法律規定下列某些經濟行為可免交增值稅:
? 農民,牧民或漁民將其產品不經過加工直接出售給消費者
? 除廣告收入外進口和出售報刊
? 非盈利性機構進行的涉及社區,衛生,教育,體育,慈善或宗教的服務或行為,該機構為義務管理,其行為直接涉及其成員的精神或物質利益
? 租賃未整治土地和空房
? 除居住和餐飲費用外的醫療或半醫療行業的行為
? 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并按規定收費的教育機構
? 為飛往國外的飛機提供的服務(加油等)
? 國家,地方和國有機構進行的非工商性的出售,轉讓或服務
? N° 003/PR/99 法令第5款規定免收營業額稅的基本生活用品,這些用品也在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的基本生活用品清單內
? 財政部規定的只用于勘探石油和礦藏的設備和用品
? 國外貸款的利息
? 非職業人員在金融機構或貸款機構的存款利息
? 醫療機構作的檢查,診斷,護理,住院,化驗和提供假肢的費用
增值稅的國土性
在乍得進行的經濟行為應繳增值稅。
在乍得進行的經濟行為是:
? 如果是出售商品,被出售商品應在乍得到貨
? 如果是服務項目,該服務項目應在乍得進行或服務公司設在乍得
? 如果是國際運輸,只要運輸商是在乍得注冊的企業,不論運輸的起點與終點
增值稅的計算
有關出售,交換商品和服務項目,增值稅的計算基數包括全部該經濟行為所得金額和優惠。
應繳增值稅的法人受下列規定限制:
? 簡單收稅規定(年營業額在20 000 000FCFA與60 000 000FCFA間的服務性公司或年營業額在30 000 000FCFA與100 000 000FCFA間的貿易公司)
? 按實收稅規定(年營業額超過60 000 000FCFA的服務性公司或年營業額超過100 000 000FCFA的貿易公司)
簡單收稅規定與按實收稅規定的區別在于其會計做帳方法和稅收申報方法被簡化。增值稅的繳納方法不變,都是按月繳納。
自然人在未達到簡單收稅規定的底限時應繳解脫綜合稅(相當于固定稅), 自然人不能開增值稅發票,也無權減去上游已繳的增值稅。未達簡單收稅規定底限的法人則按簡單收稅規定繳稅。
增值稅率
增值稅統一稅率為18%。
出口與國際運輸的假設增值稅稅率為0%。
減稅條件
除特別情況外,已在上游繳過增值稅的經濟行為可將已繳稅除去。
每月應除去的增值稅在同一時期應繳增值稅中除去。
在出現負值的情況下即出現稅收余額。此余額應在出現后12個月內使用。否則余額作廢。
可減增值稅涉及下列項目:
? 與企業開發相關和必要的材料和產品
? 生產過程中確實有的服務項目
? 購買進口商和批發商轉賣的產品
? 購買與企業開發相關和必要的產品
? 出口商品
如果公司的經濟活動同時有應繳和免交增值稅的情況,可減增值稅應按比例計算。也可采取增值稅分段方法計算。
特別商品稅
對某些特別商品要征收特別商品稅。特別商品涉及酒類產品,發酵飲料,煙草產品,化妝品和首飾及貴重金屬。
一般來講,與征稅對象,征稅經濟行為,增值稅的計算與納稅方法有關的規定對特別商品稅同樣有效。
4. 其他稅收
4.1 與某一職業有關的稅
營業稅
所有在乍得從事商業,工業或某一非免稅行業的乍得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國人 都應每年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稅額按各公司的經營范圍,企業開發各項因素(雇員人數,能力等)計算。
售酒許可稅
批發或零售酒類產品的人每年都要繳納售酒許可稅。
4.2 登記稅
工業或商業企業在經營期間應繳的主要登記稅如下:
與公司有關的行為
* 成立公司,延長公司經營期限,增加資本: 3%
* 公司合并: - 新加股份不超過原有股份: 3%
- 新加股份超過原有股份并不償還: 5%
* 通過添加儲備金,利潤或預備金的方式增加資本: 5%
* 轉讓股份,債券等: 3%
* 合伙人之間分攤: 1%
房產買賣
* 出售與交換房產: - 無建筑地產 10%
- 有建筑地產 15%
* 定期租約: 3%
* 口頭租賃: 8.33%
* 終身租約或無限期租約: 10%
* 出讓租約費或承諾費: 10%
家具買賣
* 家具出售: 6%
* 定期租約: 3%
* 無限期租約: 6%
其他經濟行為
* 出讓鋪面: 10%
* 出讓債權: 1%
* 合同: 2%
* 刑事裁決: 3%
4.3 保險稅
保險稅在投保費用及其附加費用基礎上按下列方法計算:
* 人身保險: 1%
* 運輸保險: 8%
* 汽車保險: 20%
* 火險: 30%
* 其他風險保險: 20%
某些保險合同免繳保險稅。
5.由雇員承擔的稅
除國際稅收協議特別規定外,在乍得工作的雇員,包括臨時工在內,都應對其工作收入繳稅。此稅為自然人個人收入所得稅(IRPP/TS)。
個人收入所得稅的計算基數
計算個人收入所得稅的基數是除去社會保險投保金后的工資,獎金,補助,補貼等各項收入的總額。
個人收入所得稅的申報辦法
個人收入所得稅由雇主每月直接扣除并在支付工資后一月的15日之前交給國庫。
此外,所有雇主都應在每年1月31日前向稅務局提交上一年 所付工資的綜合表。
每個雇員都應在每年2月28日前申報其上一年的全部收入。
個人收入所得稅的每月計算方法
該稅由雇主按雇員工資級別不同直接扣除。工資級別分類如下:
* 月工資低于150 000 FCFA: 扣除10.5%
* 月工資在150 000 FCFA 與300 000 FCFA之間: 按稅務部門規定的標準扣除
* 月工資超過300 000 FCFA: 按稅務部門規定的附件標準扣除
雇員收入按其家庭成員人數和家庭負擔狀況被分為幾份。
雇員納稅部分收入最多被分為5份。分份方法如下:
* 未婚,離異或喪偶無需撫養子女: 1 份
* 已婚但無需撫養子女: 2 份
* 未婚或離異并有一個需撫養子女: 2 份
* 已婚或喪偶并有一個需撫養子女: 2.5 份
* 未婚或離異并有兩個需撫養子女: 2.5 份
* 已婚或喪偶并有兩個需撫養子女: 3 份
* 未婚或離異并有三個需撫養子女: 3 份
* 已婚或喪偶并有三個需撫養子女: 3.5 份
* 未婚或離異并有四個需撫養子女: 3.5 份
每加一個需撫養子女就要加0.5 份,但全家的總份數不超過5份。
個人收入所得稅的每年計算方法
除去稅法規定的各種稅后,每份家庭成員的收入按稅法第102款規定計算稅額:
年收入不超過300 000 FCFA的部分的稅率 20%
年收入在300 000 FCFA與800 000 FCFA間的部分的稅率 25%
年收入在800 000FCFA與1 000 000FCFA間的部分的稅率 30%
年收入在1 000 000FCFA與1 500 000FCFA間的部分的稅率 40%
年收入在1 500 000FCFA與2 000 000FCFA間的部分的稅率 45%
年收入在2 000 000FCFA與3 000 000FCFA間的部分的稅率 50%
年收入在3 000 000FCFA與6 000 000FCFA間的部分的稅率 55%
年收入在6 000 000FCFA以上的部分的稅率 60%
在乍得投資的勞工管理概括
1. 雇傭外籍人員
N°191/PR/MFPT/96 法令規定為鼓勵雇傭當地人員,雇傭外籍人員要受某些條件的限制。
數量限制
乍得企業雇傭的外籍雇員人數不得超過企業雇員總人數的2%(即每49名乍得雇員有一名外籍雇員)。
經國家就業促進所研究允許后可有例外。只有企業業務在遵守上述規定情況下無法正常進行時才能允許例外。國家就業促進所研究決定應雇傭外籍雇員人數。
質量限制
無需特別要求的職業如力工,工人等只能雇傭有乍得國籍的人員。
因此,雇傭任何外籍人員都需要一個就業許可,對同一職位的許可的有效期(包括許可更新)不得超過兩年。
2. 外籍雇員入境和居留條件
入境乍得需要:
* 有效護照和簽證
* 有效疫苗接種證書
在乍得境內逗留需要一個居留簽證。即居留證,其有效期與外籍雇員允許就業期限一致。
居留證由國家安全部門頒發,獲取居留證要按國籍不同繳納200 000FCFA至500 000FCFA的稅。
3. 雇工合同
雇傭
任何尋職和招聘都要通過國家就業促進所,它是根據N°038/PR/96 法令第67 款勞工法規定唯一 可批準就業的機構。
雇主還應向下列機構申報其雇員:
* 國家社會福利局(CNPS),將其注冊
* 勞動局
雇工合同要求雇員盡力為企業服務,雇主給同樣工作,同樣技能和同等效益的雇員發放同樣的工資。
雇工合同分為無限期合同和定期合同兩種。定期合同包括續簽在內不得超過兩年。外籍雇員只能簽署定期合同。
中斷雇工合同
雇工合同可因下列理由中斷:
* 個人原因: - 雇員犯錯誤
- 雇員失去了雇主的信任等
* 經濟原因: - 企業壓縮雇傭人員數量
- 取消某些崗位
- 公司倒閉
* 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災害,戰爭等)
* 雇員辭職或去世
如果是定期合同,除非雇員犯嚴重錯誤情況下,雇主不得在合同期滿前中斷合同。
4. 集體協議
1996年12月11日通過的勞工法使在此之前施行的1967年9月14日通過的綜合集體協議失效。此協議即被取消。2002年12月12日又通過了一個新的綜合集體協議,其有效期無限。
新的綜合集體協議應在其附件中明確不同行業的雇主與其雇員間的關系。
5. 公休日
公歷新年 每年一月一日
宰羊節 每年有變化
復活節星期一 每年有變化
國際勞動節 每年五月一日
穆罕默德生日 每年有變化
獨立日 每年八月十一日
萬圣節 每年十一月一日
共和國成立日 每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自由民主日 每年十二月一日
齋月結束節 每年有變化
圣誕節 每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6. 最低工資
乍得政府在與雇主和工會協商后確定了各職業最低保障工資(SMIG)和農業最低保障工資(SMAG)。
1995年4月7日N°313bis 法令規定各職業最低保障工資和農業最低保障工資為:
雇員分類 各職業最低保障工資(173.1/3小時/月) FCFA 農業最低保障工資(200小時/月) FCFA
第一類/第一級 21 666 25 480 22 400 25 720
第二類/第一級 24 960 28 773 25 600 29 000
第三類/第一級 30 159 34 146 31 000 34 400
第四類/第一級 35 706 39 693 36 400 39 800
第五類/第一級 38 999 42 466 40 000 44 000
第六類/第一級 61 879 66 039 62 800 66 200
第七類/第一級 64 999 68 292 66 000 68 800
第八類/第一級 72 799 75 052 71 000 72 800
第九類/第一級 158 424 159 637 158 800 159 600
海關稅制
1. 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的海關稅制
作為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的成員國,乍得有關進出口的條件與該共同體的條件一致。這些進出口條件在1998年1月1日開始實施1994年1月1日通過的地區改革計劃(PRR)后又有深刻變化。
我們僅在此介紹2000年七月1日起實施的海關稅制。
此稅制將海關稅分為以下幾類:
* 對外共同關稅(TEC)1994年6月開始在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六個成員國正式生效,并從2000年7月1日起只包括海關稅
* 特殊商品稅
* 增值稅
* 4% 的批發和半批發買賣經營稅
* 共同體一體化稅(TCI)
* 統計稅
* 共同體協調貢獻稅(TCCI)
*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稅
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的六個國家組成了一個統一的海關結構。
對于來自第三國的商品(非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國家生產的商品),有關進口的稅在到貨國家和貨物進入其邊境后征收。例如,從喀麥隆過境運往乍得的貨物應在乍得繳納進口稅。
對于從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其他國家進口到乍得的商品免繳對外共同關稅,共同體一體化稅,共同體協調貢獻稅和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稅。
1.1 對外共同關稅(TEC)
為計算海關稅,所有商品都被分為四類,每類商品納稅從5%至30%。
下表列明N°5/94-UDEAC-556-CD-56決議更改后的海關稅稅率:
商品類型 商品名稱 海關稅稅率
一類 基本生活用品 5%
二類 原材料和設備 10%
三類 中間產品和其它 20%
四類 一般消費品 30%
海關稅計算基數被稱為海關估價。這一估價包括商品價值(即實際商品價格)和將該商品運到乍得的費用(運輸,報銷,手續費等)。
確定商品價值有一個主要方法和五個補充方法:
主要方法
商品的海關估價即購買發票上標明的商品的買價。
補充方法
商品的海關估價可按下列方法確定:
* 參考同類商品的價格
* 參考類似商品的價格
* 參考同類或類似商品的價格,并除去利潤,海關稅,運輸費和保險費
* 參考計算過的價值,這一價值在商品估價的基礎上加入出售商品所需的總務費和利 潤
* 用合理方法確定。這一概念未經明確。為避免單方決定,1998年1月21日通過的附件取消了1998年1月19日N°1/94-UDEAC-6036CD-56 決議中某些定義模糊的條款。
1.2 特別商品稅
特別商品稅是一種消費稅,它針對某些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委員會明確的特別商品只在進口商品時一次征稅。
這些商品在1994年1月24日94/002令附件3中有說明,大致包括:
* 大眾消費品:香煙,飲料(水,啤酒和葡萄酒)及化妝品
* 奢侈品:首飾,寶石,魚子醬等
特別商品稅的計算基數在2002年2月20日N°028/DDI/SRL/2002 通知中表明:
* 對于非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產品,計算基數為產品到港價加上海關稅
* 對于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進入到乍得并在當地消費,有流通證書的產品,計算基數是產品出廠價,即廠商售價。
1.3 增值稅
所有商品都在進口時繳納18%的增值稅。
進口增值稅的計算基數是商品的海關估價加上海關稅和特別商品稅(對于某些特別商品)。
有關增值稅請參閱本指南第三章。
1.4 4%批發與半批發買賣經營稅
次稅的計算基數是商品的海關估價,稅率是4%。
多人股份公司在按期繳稅的情況下可以申請暫停繳納此稅(這一申請每三個月更換一次)。
1.5 共同體一體化稅(TCI)
共同體一體化稅的稅額是商品海關估價的1%,征稅對象是用于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范圍內消費的非共同體成員國產品。
1.6 統計稅
統計稅是針對進口商品的海關估價征收的稅,其稅率是2%,每次申報的最低收稅額為1000 FCFA。
1.7 共同體協調貢獻稅
共同體協調貢獻稅是針對在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范圍內消費的非共同體成員國產品征收的稅,其稅率是商品海關估價的0.4%。
1.8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稅
該稅征稅對象是進口的非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成員國產品,其稅率是商品海關估價的0.05%。
2. 投資法的優惠稅制
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的稅務和海關改革使得某些投資商原本享受的優惠政策失效。
1996年財政法第四款取消了違背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稅務和海關地區改革方案的N°25/PR/87令。
改革后,投資法仍生效的唯一優惠政策是協商簽署與上述改革相符的協議。因此,投資法的四種(A,B,C,D)優惠政策自動失效。
投資法的共同條款和稅法的條款依然有效。
投資法正在改革中。但在新的投資法被通過前,目前實施的N° 25/PR/87 令頒布的投資法除與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稅務和海關地區改革計劃有沖突的條款外仍有效。
新的投資法案名為投資法。該法作為鼓勵在乍得投資的措施的總則。它類似一個意向書,為投資者指明大的方向,并不作出具體的規定。新投資法的主要目的是促進下列經濟活動的創建與發展:
* 開發當地原材料
* 鼓勵出口
* 發展用于國內市場的產品和服務
* 創設持久性職業和培訓本國勞動力
* 進行相應的技術交流
* 鼓勵與國家下放政策相符的在工業化落后地區的投資
* 改建和擴建現有企業
* 充分利用國家儲蓄和外來資本
新投資法適用于下列行業的投資:
* 包含產品加工和包裝過程的工業項目
* 準備或加工農業,牧業,漁業產品的行業
* 開采,提煉或加工礦產品及其運輸的行業
* 礦產與石油勘探
* 生產能源和水
* 大眾消費品的加工和組裝
* 旅游和飯店行業
* 建筑和公共工程
* 工業設備保養
* 信息技術
* 特別行業
新投資法使企業有可能免繳公司稅,職業用房租賃稅,營業稅,減免登記稅,加快或延緩償還貸款。
2.1 共同稅制
除某些特殊條件外,私人投資可在乍得自由進行。這些特殊條件是要保障公共健康與衛生,保護社會福利或國家經濟秩序。
此外,外資公司,外國企業在乍得的分公司以及外籍雇主和雇員與乍得本國的公司和人員受同等待遇:
* 外資公司和外國企業分公司可獲得其正常運轉所需的所有權利,如: 不動產權,工業權,行政許可,與乍得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參加合同投標(除了合同額不超過60 000 000 非郎的合同招標,這類合同優先授予乍得中小型企業)
* 上述企業或其負責人在職業和經濟代表機構中與乍得企業或乍得公民同樣有其代表
* 外籍雇主和雇員在勞工和社會福利法方面與當地員工享有同樣條件。他們可以參加工會活動和加入職業保護組織
外籍雇主和雇員不能以個人名義比當地員工繳納更高的稅。
上述原則有互換性。
稅收優惠
從稅收角度來講,下列措施依然有效,因為它們與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稅務和海關地區改革計劃不沖突。
自然人收入所得稅,公司稅,最低稅:
* 涉及工業,農林牧業,礦業,林業,旅游業或飯店的新企業或企業新業務都可暫時免繳稅。企業開業后五年內不繳利潤稅。
* 企業合并時的增值部分免稅
* 企業經營期間再投入時轉讓不動資產引起的增值部分免稅
* 不再投入資產轉讓引起的增值部分征稅減半
* 種植業或養殖業只對其利潤的80%征稅
* 投資公司減公司稅
自然人收入所得稅:
計算自然人收入所得稅的基數中不包括:
* 來自乍得互助農業貸款組織名義的農業貸款機構,農業協會和農業合作社的收入
* 來自合作社的收入,所謂的合作社也包含消費品加工合作社或信貸合作社,互助企業
* 乍得國庫發行的五年以上的債券的利息
* 經財政與信息產業部允許發行的債券相關的金額和償還利息
* 在儲蓄機構的存款利息
* 國債利息
貢獻稅和其他稅:
營業稅和職業用房租賃稅:
* 農民,牧民,漁民免繳
* 礦產企業和采石場免繳
* 新建工廠五年內免繳
有建筑和無建筑土地的土地稅:
* 鄉鎮開發用房免稅
* 新建,重建,擴建用地及其建筑和建筑周圍一部分土地免稅
* 采石場和礦山面積免稅
* 新建,重建,擴建建筑五至十年內免稅
* 新開發的大型牲畜牧區或新開荒播種的農田五至十年內免稅
2.2 企業協議
所有被認可的乍得經濟社會發展優先企業均可與政府簽署企業協議,該協議要求企業做出某些承諾但同時企業也可獲得某些優惠和保障。
下列企業可被列為優先企業:
* 包含產品加工或產品包裝過程的工業企業
* 準備或加工農,牧,漁業產品的工業企業
* 開采,提煉或加工礦產品的工業企業及搬運其產品的企業
* 礦產和石油勘探企業
* 能源生產企業
* 大眾消費品生產和組裝企業
* 旅游和飯店開發企業
* 建筑和公共工程企業
* 工業設備保養企業
* 特別行業企業
企業協議中國家不能對企業因技術發展或經濟變化或企業自身原因引起的損失負責。
企業協議中應明確指明:
* 企業經營范圍和地點
* 企業投資計劃的范圍和期限及其目標
* 國家允許的優惠政策,其生效時間和生效期限
* 企業的承諾
* 對企業協議進行修改的條件
* 企業接受監控的方式和條件
* 企業未履行承諾時的懲罰條件
* 雙方有爭議時的裁決辦法
企業協議的簽署過程:
企業協議的草案由商業,工業和手工業部,企業, 與該企業相關的政府部門聯合起草。
草案送認可技術委員會和投資委員會審閱。企業協議由部長會議法令批準。企業協議附件的通過也要使用同一程序。
3. 外資投資的招標工程項目或石油開發有關項目的稅收制度
3.1 此稅收制度的適用范圍
2000年6月20日N°148/MF/SE/DG令有關特別稅收制度只適用于下列某些合同項目:
* 所有由乍得政府,地方政府或國有部門授標,由國際機構贈款或貸款投資的供貨,施工或服務項目
* 所有由國有企業和國家有大部分股份的企業授標,由國家或國有企業所得國際機構贈款或貸款投資的供貨,施工或服務項目
* 所有由國外投資方贈款或貸款投資,由國家在與投資方協商后由國家制定的計劃或項目授標的供貨,施工或服務項目
* 所有與石油項目有關的供貨,施工或服務項目
這一稅收制度由國家財政預算的間接稅收管理辦法管理。
3.2 國家財政預算的間接稅收管理
根據2000年6月20日法令規定,中標企業免繳間接稅,該稅由國家財政預算負責,直接向國庫簽發支票。由國家財政預算負責的間接稅包括:
* 在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海關區域限定內的進口行為
- 海關稅
- 特別商品稅
- 增值稅
* 涉及乍得境內的經濟活動:
- 增值稅
所有直接稅由中標企業承擔。
附件
乍得城市名稱和地名:
Faya 法亞
Fada 法達
Zakouma 扎庫瑪
Sarh 薩爾
Ati 阿提
Abéché 阿貝歇
Mongo 蒙戈
Goz Be?da 戈茲-貝達
Am Timan 安提曼
Doba 多巴
Moundou 蒙杜
Melfi 美爾菲
Mo?ssala 莫伊莎拉
Pala 帕拉
Bongor 邦戈爾
Massaguet 瑪薩蓋特
Karal 卡拉勒
Chari 沙里河
Logone 洛貢河
乍得當地機構,企業名稱:
Touma? Air Tchad 杜邁航空公司
SOTEL Société des Télécommunications du Tchad 乍得電訊公司
SNER Société Nationale des Entretiens Routiers 國家道路維護公司
STEE Société Tchadienne de l’Electricité et de l’Eau 乍得水電公司
CBT Commercial Bank de Tchad 乍得商業銀行
CST Compagnie Sucière du Tchad 乍得國家糖業公司
SGTB Société Générale Tchadienne des Banques 乍得興業銀行
Douala 杜阿拉 (喀麥隆的海港)
國際機構名稱與其他名稱:
AFD Agence Fran?aise du Développement 法國開發署
PNUD Programme des Nations Unies pour le Développement 聯合國開發計劃總署
FMI Fonds Monétaire International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FASR Facilité d’Ajustement Structural Renforcée 加強機構調整方案
CEMAC Communauté Economique et Monétaire de l’Afrique Centrale 中非國家經濟與貨 幣共同體
BEAC Banque des Etats d’Afrique Centrale 中非國家銀行
OHADA Organisation de l’Harmonisation du Droit des Affaires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
CBLT Commission du Bassin du Lac Tchad 乍得湖盆地發展聯盟
CEN-SAD Communauté des Etats Sahélo-Sahariens 撒哈拉-薩赫勒地區共同體
BVMAC Bourse des Valeurs Mobilières de l’Afrique Centrale 中非動產股市
GIE Groupement d’Intérêt Economique 集團公司
SARL Société à Responsabilité Limitée 有限責任公司
COBAC Commission Bancaire de l’Afrique Centrale 中非銀行委員會
TAFIRE Tableau Financier des Ressources et Emplois 收入與雇工財務表
DSF Déclaration Statistique et Fiscale 統計與稅務申報
IRVM Imp?t sur le Revenu des Valeurs Mobilières 動產收入稅
IRPP/TS Imp?t sur le Revenu des Personnes Physiques sur les Traitements et Salaires 自然人個人收入所得稅
TCA Taxe sur le Chiffre d’Affaires 營業額稅
ONAPE Office Nationale pour la Promotion de l’Emploi 國家就業促進所
PRR Programme Régional de Réformes 地區改革計劃
TEC Tarif Extérieur Commun 對外統一價格
TCCI Taxe pour la Contribution Communautaire d’Intégration 共同體協調貢獻稅
外商在乍得投資指南
外商在乍得投資的司法與稅務介紹
目錄
乍得國情簡介
1 乍得地理,基礎設施與行政機構
- 地圖
- 地理,人文,語言
- 氣候
- 基礎設施
- 行政機構
2 經濟概況
3 國際援助
4 政府財政狀況
5 國債
6 地區與國際合作
7 銀行系統
8 金融市場
9 時間
10 司法機構
在乍得投資的司法概況
1 乍得法人機構機制
1.1 國外投資商必須提前申報注冊
1.2 各類注冊手續
1.3 貨幣兌換監控
2 法人機構的選擇
2.1 責任有限公司
2.2 股份公司
2.3 分公司
3 外商的身份
3.1 獲取外商證
3.2 營業許可
4 會計法
4.1 會計法實施范圍
4.2 會計守則
4.3 會計計劃
4.4 綜合帳與組合帳
4.5 特殊問題的解決
在乍得投資的稅務概況
1 利潤稅
1.1 最低稅
1.2 公司稅
1.3 動產收入稅
2 雇用人員稅
2.1 固定稅
2.2 學徒稅
2.3 雇主稅
3 增值稅
4 其他稅項
4.1 職業稅
4.2 登記稅
4.3 保險稅
5 雇員應繳的稅項
在乍得投資雇主與雇員關系概況
1 雇用外籍人員
2 外籍雇員入境與居留條件
3 雇用合同
4 集體協議
5 假日
6 最低工資
稅務與海關制度
1 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 (CEMAC)的稅務與海關制度
1.1 對外共同關稅(TEC)
1.2 特別商品稅
1.3 增值稅 (TVA)
1.4 4%批發與半批發買賣經營稅
1.5 共同體一體化稅 (TCI)
1.6 統計稅
1.7 共同體合作貢獻稅 (TCCI)
1.8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 (OHADA) 稅
2 投資法優惠稅法
2.1 統一法制
2.1公司協議
3 國外投資合同的征稅方法
3.1稅法執行范圍
3.2 國家預算承擔的間接稅
乍得國情簡介
乍得曾是法國的海外殖民地,1960年8月11日獨立。
乍得的地理,人文概況
乍得地處北緯8°至24°,東經14°與24°之間,全國面積1 284 000平方公里。它北鄰利比亞,東鄰蘇丹,南鄰中非,西鄰尼日爾,尼日利亞和喀麥隆。
根據2003年統計結果,乍得人口8 080 000,人均壽命47歲。一半以上的人口不滿20歲。人口年增長率為2.4%。
乍得人口分布不均,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25%。乍得是中北非地區人口密度最低的國家之一,僅次于利比亞。
乍得的官方語言是法語和阿拉伯語。****識字率為45.3%,兒童就學率為56.6%。
乍得的氣候
乍得由北至南共分四個氣候帶:
? 北緯14°以北為沙漠氣候,年均降水不足300 mm
? 北緯11.5°與14°之間為半沙漠氣候,年均降水在300mm和700mm之間
? 北緯10°與11.5°之間為半沙漠半濕潤氣候,年均降水在700mm和1 000mm之間
? 北緯8°與北緯10°之間為半濕潤氣候,年均降水在1 000mm和1 400mm之間
乍得屬于熱帶氣候國家,有兩個區分明顯的季節:
? 每年六月至十月為雨季,八月份降雨量最大
? 每年十一月至第二年五月為旱季
乍得的基礎設施
1 道路
乍得是一個廣闊的內陸國家,道路交通是該國主要的人員和貨物運輸方式。
乍得全國道路總長約40 000公里,其中33 800公里是土路,只有550公里的柏油路連接首都恩賈梅納(N’DJAMENA)與南方城市蒙杜(MOUNDOU),北方城市卡拉勒(KARAL)和西北部城市瑪薩蓋特(MASSAGUET)。
道路大多分布在中西部和西南部地區,但雨季期間道路很難使用。全國柏油路的鋪設率一直在不斷提高。
2 河運
乍得的兩條大河從七月至十月都可航行,沙里河(CHARI)可航行河段為恩賈梅納至薩爾(SARH),洛貢河(LOGONE)可航行河段為恩賈梅納至邦戈爾(BONGOR)
乍得湖也可進行航運,為與尼日爾,尼日利亞,喀麥隆三個鄰國的交往提供便利。
3 空運
乍得的空運主要集中在恩賈梅納機場。恩賈梅納機場每年的客流量為60 000人,貨流量為10 000噸。
恩賈梅納與歐洲(巴黎)之間的航線由法航,利比亞航空公司和埃航承擔客運與貨運的航班服務,其中客運每周有6至7個航班。此外恩賈梅納還有去往其他非洲國家首都的航班和通往喀麥隆的杜阿拉(DOUALA)港與尼日利亞的哈科特港(PORT HARCOURT)的柏油路。
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CEMAC)正在籌建一家新的航空公司。該公司由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和私營企業投資,其航線將覆蓋非洲和中東國家。
2004年乍得有了一個新的航空公司:杜邁航空公司(TOUMAI),其航線主要連接中非地區國家首都和乍得的大城市。
乍得大部分主要城市都有小飛機場,這些城市包括:
法亞 FAYA 扎庫瑪 ZAKOUMA
法達 FADA 薩爾 SARH
阿提 ATI 蒙杜 MOUNDOU
阿貝歇 ABECHE 美爾菲 MELFI
蒙戈 MONGO 莫伊薩拉 MOISSALA
戈茲-貝達 GOZ BEIDA 帕拉 PALA
阿姆提曼 AM TIMAN 邦戈爾 BONGOR
多巴 DOBA
4 飯店
首都恩賈梅納擁有設備良好和具有國際信譽的飯店:雅高(ACCORD),艾美(MERIDIEN), 凱賓斯基(KENPINSKI)。
5 電訊
乍得國內,國際電訊由國有的乍得電訊公司(SOTEL TCHAD)管理,但該公司將私有化。
兩家私營電訊企業(荷蘭 celtel和盧森堡TIGO)各開發一個手機通訊網絡系統。
1997年11月19日互聯網在乍得正式開始使用,使用人數日益增長。
6 政府機構
乍得行政分區為:大區,省,縣,,鎮,村。
主要城市為:恩賈梅納,薩爾,蒙杜,阿貝歇。
乍得經濟概況
乍得是全球最不發達的國家之一。它在聯合國開發計劃總署(PNUD)173個國家中排行166位。
乍得國民經濟總產值為2 511 000 000 000非郎,即3 828 909 517歐元(歐元與非郎的兌換率不變:1 歐元=655.957非郎)。2005年經濟增長率為14.6%。物價指數2005年年均增長3%(1994年1月為基期100)。
2005年人均產值為341 097非郎(520歐元)。
2003年國內經濟總產值分布如下:
* 農業 34.3%
* 工業 18.3%
* 服務業 47.4%
乍得是農業國,開采石油前棉花種植業占國內經濟產值的70%。2001年全球棉花收購價下跌后棉花種植業受到很大沖擊。
由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ExxonMobil)主導的石油聯合開發體從2003年10月起在乍得南方產油,使乍得成為產油國并大幅提高國家收入(產油25年收入可達2 000 000 000美元)。
目前的石油產量是每天250 000桶。開采出的石油由產地多巴(Doba)通過一條1 070公里長的輸油管運到喀麥隆的克利比(Kribi)再出口。石油開采計劃是目前用于激活乍得疲軟的經濟和促進經濟持續增長的最有效的措施。
此外,乍得政府已頒發了不少石油開采許可證,以便提高石油產量。
對乍得的國際援助
許多優先項目(衛生,教育,運輸等)的資金都大部分來自國際援助。主要的投資方是歐共體,世界銀行,德國,法國,非洲發展銀行和聯合國開發計劃總署(PNUD)。
從2001年起乍得政府實施經濟體制改革計劃,目的是使國家脫離貧困狀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支持這一計劃,制定了減少貧困與提高經濟增長協議。
歐共體為促進乍得實現5年發展計劃,于2002年利用第9輪歐洲發展基金向乍得政府贈款132 000 000 000非郎(201 232 702歐元)。
國家財政
乍得的財政與經濟政策旨在國際投資方的推動下理順國家財政。國家希望改善稅收部門的運轉,控制赤字增長,有效地在各個優先領域均攤國際貸款使國家擺脫貧困狀態。
乍得經濟領域正在實施私有化。走向私有化的第一步是根據政府N°017/PR/92 令和003/PR/96,004/PR/96 法令確定需要私有化的組合經濟公司,銀行,國有企業,國有機構的名單。
自此許多國有企業已被私有化,例如國家道路維護公司(SNER),乍得發展銀行(私有化后成為乍得商業銀行CBT),乍得貸款與儲備銀行(私有化后成為乍得銀行總公司SGTB),法爾夏屠宰場,乍得國家糖業公司(CST)。
其他如國家電訊公司, 乍得棉花公司或水電公司等企業也正在進行私有化。
外債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一份報告,乍得外債總額從1995年底的412 000 000 000非郎升為1999年12月31日的622 000 000 000非郎,這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由加強結構調整方案(FASR)結構調整計劃的結果。
2004年外債為751 100 000 000非郎。
根據上述報告,外債管理與償還費用從1995年的6 700 000 000非郎增至1999年的21 000 000 000非郎。2004年此費用為24 100 000 000非郎。
國際與地區合作交流
乍得是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該組織其他成員國是剛果,喀麥隆,中非共和國,加蓬和赤道幾內亞。
乍得還與貝寧,布基納法索,喀麥隆,中非,科莫羅群島,剛果,科特迪瓦,加蓬,幾內亞比紹,赤道幾內亞,馬里,尼日爾,塞內加爾和多哥聯合構成法郎區。該地區的法定貨幣為非郎(FCFA),法國國家財務司保障1歐元=655.957非郎的固定兌換率。非郎的發行機構是中非國家銀行(BEAC)。為了鼓勵私人投資,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國家統一了各成員國的商務法案,加入了共有16個非洲成員國的商務法案協調組織(OHADA)。這一組織的協約涉及:公司法,競爭法,會計法,安全法,商務法,集體程序法,糾紛調解法與運輸法等。
乍得還是聯合國和非盟成員國。
此外,乍得還是乍得湖盆地發展聯盟(CBLT)和由利比亞創辦的撒哈拉-薩赫勒地區共同體成員國。
銀行系統
許多國際重要銀行組織都在乍得有分支機構。
這些機構星期一至星期四7點到15點,星期五7點到12點對外營業。
乍得的銀行機構剛開始具備如SWIFT等國際銀行交易處理的現代化工具。
這一落后現象延長了國際銀行交易的進行。
由世界銀行出資,中非國家銀行提議的付款方式改革正在進行中。這一改革使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具備良好的通用的付款方式(轉帳,支票,信用卡)。銀行交易將實施同步化。
金融市場
乍得不具備國內金融市場。
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在加蓬的利伯維爾城(LIBREVILLE)開設了中非動產股市(BVMAC)。
時間
乍得地方時間為國際標準時+1小時。
司法機構
下表為乍得司法機關的結構簡表:
最高法院
司法部 行政部 結算部
監察初級和上訴法院最終審判判決的合法性(上訴法院財政庭的判決除外) 監察上訴法院財政庭判決的合法性 監察國家預算的執行
上訴法院
民事糾紛庭 財政糾紛庭 商務糾紛庭 社會關系糾紛庭 刑事糾紛庭 犯罪審判庭
受理初級法院民事糾紛庭審判后的上訴案件 受理與政府行政機構糾紛的上訴案件,其審判結果為最終判決,不可上訴 受理初級法院商務糾紛庭審判后的上訴案件 受理初級法院勞工與社會保險庭審判后的上訴案件 受理初級法院刑事糾紛庭審判后的上訴案件 審判犯罪案件,審判結果為最終判決,不可上訴
初級法院
民事糾紛庭 刑事糾紛庭 勞工與社會保險庭 商務糾紛庭 小型民事糾紛庭
主要受理價值低于200 000 FCFA的民事案件 受理刑事案件,判決后可上訴 審理雇主與雇員之間因合同,集體協議,工作,衛生,安全條件等引起的糾紛案件,判決后可上訴 受理商務案件,商務糾紛,拖欠貨款等案件,判決后可上訴 審理價值不超過70 000FCFA的民事糾紛案件,判決結果為最終判決,不可上訴
與合同的有效期,執行和文解有關的糾紛,不論簽約方的性質如何(只要其中一方是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成員國注冊公司),不論合同內容是什么,均可由位處科特迪瓦阿比讓的商務法案協調組織調解,裁決。任一簽約方既可依據合同中有關糾紛的條款,也可依據糾紛產生后的調解方案向該組織申請調解,裁決。
在乍得投資的司法概況
外國企業可以在乍得以分公司或受乍得法律控制的公司的名義開展業務。
1998年1月1日開始在乍得實施的公司管理法源自1993年10月17日在路易港簽訂的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的協定。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關于商務公司和集團公司管理法的統一章程規定了現代的公司管理法。
下述有關選擇司法結構的章節(2)是從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的規定中摘采下來的。
除了這些統一措施外,外國投資人還應依據乍得當地國情遵守下列守則:
? 遵守乍得司法機構法的相關條令
? 遵守當地有關商人身份的有關條令
1在乍得成立法人機構
在乍得成立法人機構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 事先申報外來投資 1.1
? 按規定辦理注冊等手續 1.2
? 接受貨幣兌換監察
1.1 事先申報外來投資
乍得與其他國家之間的金融交易必須申報或取得許可。
下列規定不涉及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居民的直接投資或貸款。
外來直接投資的事先申報制度
根據乍得法律下列人等或公司必須事先向財政部申報其在乍得的直接投資:
? 住址或公司地址在國外的自然人或法人
? 外方直接或間接控制了10%以上資金的乍得公司
? 外國公司在乍得開辦的機構
外來直接投資包括下屬情況:
? 購買,創建或擴建商店,分公司或其他企業
? 所有為一人或多人獲得或增強對一個工業,農業,商業,財經或不動產公司的控制的行為,或擴展該人已控制公司的行為
投資方應在投資前向財政部申報。此外,此投資成效后30天內應向財政部提供有關投資的報告。
對外貸款許可制度
下列在國外實行的貸款要申報或獲取財政部許可:
? 居住在乍得的自然人或總部設在乍得的(國有或私有)法人機構的國外貸款
? 總部在國外但在乍得有分公司或辦事處的法人機構的國外貸款
1.2 注冊及其他手續
在乍得領土創建公司或分支機構須服從下列手續:
? 事先申報外來直接投資
? 向登記,財政管理和印花稅部門提交并登記經過大簽,小簽的公司章程,營業范圍(報告等)
? 在商業登記上注冊
? 在當地報紙發表開業通告
? 公司負責人應具備當地簽證和居留證
? 開設銀行賬戶
? 開設郵箱
? 獲取營業許可(此許可5年一換)
? 在稅務局領取繳稅號
? 在營業稅征收處登記
? 在國家社會福利局(CNPS)登記
? 在勞動局登記
? 如需要應獲取外商卡
1.3 貨幣兌換監察
貨幣兌換主要規定如下 : 除了要求財政部事先許可的情況外,所有貨幣兌換,資金周轉,乍得與國外各類結算或在乍得當地居留人與非當地居留人之間的結算必須通過中央銀行,郵電部門或經認可的銀行施行。因此,投資人,貸款人,進口商或出口商均應向這些經認可的中介咨詢。
所有因貨物或服務項目結算而接收外匯的自然人或法人都應根據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有關貨幣兌換規定在收到匯款30天內在中央銀行兌換。
但在某些條件下,并經財政部許可,非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居住權機構可以在乍得開設使用外匯帳戶。
某些經濟機構及其外籍雇員可按國際協約和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貨幣兌換規定自由將當地貨幣兌換成外匯。
2. 如何選擇法人機構
2.1 有限責任公司(SARL)
有限責任公司的特點:
從1998年1月1日起,乍得的有限責任公司的體制是由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有關商務公司與集團公司法統一章程決定的。
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有一個自然人或法人構成,也可以有幾個自然人或法人構成。因此,個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法律允許的。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統一章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資本為1 000 000非郎,這一資本被分股,每股股值不得低于5 000非郎。
除了上述國際規定外,乍得還通過N°011/MCT/SE/DG/DCI/89法令規定了不同行業的公司的最低資本額。這一法令的條款與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統一章程的條款并不沖突:
? A類行業(與工業和手工業相關的行業):N°001/MCT/SE/DG/DCI/89法令未確定此類行業的最低資本額。因此仍使用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統一章程規定的最低資本額。
? B類行業: B1 類行業(進口): 最低資本為20 000 000非郎
B2 類行業(出口): 最低資本為10 000 000非郎
? C類行業(批發商): 最低資本為10 000 000非郎
? D類行業(半批發商): 最低資本為 5 000 000非郎
? E類行業(零售商): 最低資本為 1 000 000非郎
? F類行業(小零售商): 最低資本為 250 000非郎
F類行業的最低資本額因低于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統一章程規定的1 000 000非郎最低資本限額而失效。因此,小零售商行業責任有限公司的最低資本額為1 000 000非郎。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時其資金就應當到位。
有限有限公司屬于商務公司,無論其經營范圍如何(從形式上講是商務公司)。 除公司章程有相反規定外,公司股份不能隨便轉讓給第三者。如果公司章程沒有明確規定,股份的轉讓必須經過除去被轉讓股份后掌握至少公司3/4股份的所有股東投票過半票通過才能進行。
此外,章程允許股東之間,股東與其配偶,父母,子女之間互相轉讓股份。如果章程中沒有類似條款,股份可以自由轉讓。
股東不是商人,他只以其投資金額對公司負責。
成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章程必須明確注明某些條款,例如:公司的形式,其經營范圍,公司名稱,總部地址,公司注冊年限,資本額,股份分配方式,公司經營與集體決議的安排,使用與分配利潤,解散與拍賣公司的方式。
有限責任公司的管理
有限責任公司的管理由一個或多個自然人負責,這些負責人可以不是合伙股東,也可以不是乍得居民。
公司負責人的人數不限。
公司負責人的指定可在公司章程中明確寫明,也可單獨出公告指明。如果負責人是由單獨的公告指定的,他們的指定除非公司章程要求絕對多數票外,一般由代表過半資本的股東多數通過。負責人的指定或更換必須對外公布。
公司負責人的任期由章程自由規定,可為限期,也可為無限期。如章程中無特殊規定,公司負責人的任期為4年,任期滿后可連任。
除公司章程有相反規定外,公司負責人在各種情況下都全權管理公司業務。第三者無權對公司負責人的權限提出異議。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大會
各合伙人的決定由股東大會裁決。但是公司章程可以明確除了每年一次的股東年會(必須每年舉行一次,會上批準年帳和投資方向等)外,所有或某些決定可以用書信方式向各股東咨詢。每個股東按其股份數量不同而有一定的票數。如果只有一個股東,他可以全權決定。
召集股東大會由公司負責人或在必要情況下由帳戶審計決定。
召開股東大會的書面通知應在會前至少15天派人送到或通過掛號信方式寄到各股東處,各股東應在收到后簽發收條。
股東多數投票通過的辦法是由法律決定的:
? 第一次投票時,一般決定只要占有一半以上股份的一個或多個股東投票過半即可通過。
如果沒有過半數,除了章程中有相反規定外,第二次投票時,只要過投票總數
一半即可通過,不論股份數量。
? 特別決定(涉及到修改公司章程)要投票雙過半才能通過:股東人數要過半,占有3/4股份的股東過半。
這些投票過半的條件只能在章程中加強,不能減弱。
帳戶審計
資金超過10 000 000FCFA或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之一的有限責任公司應指定一個帳戶審計:
? 年營業額超過250 000 000 FCFA
? 固定雇員人數超過50人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沒有帳戶審計。但占有1/10以上股份的一個或多個股東可以要求指定一個帳戶審計。
2.2 股份公司
特性
在乍得的股份公司(SA)從1998年1月1日起遵守商務公司和集團公司管理統一章程的條款。
這一統一章程的最大特點之一是允許創辦個人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的股東不是商人,他們的責任局限于他們所投的股金金額。
股份公司的最低資金為10 000 000FCFA。 資金被分股,每份股金不得低于10 000FCFA。
與有限責任公司同樣,只有部分有關公司資金總額的乍得法律對股份公司有效。其中有關條款按不同行業規定最低資金金額可以超過商務公司和集團公司管理統一章程規定的最低資金金額。
實物投資必須在公司成立時到位。
資金投資可在公司成立時只到位總投資額的1/4。余額必須在公司注冊后三年內到位。
無論其經營范圍是什么,股份公司的性質是商務公司。
除章程中有相反規定外,股份可以自由轉讓和買賣。
成立公司
公司章程應當包含一些重要條款,例如:公司的形式,經營范圍,名稱,公司總部地址,公司經營期限,資金總額,股份配置,公司領導安排和集體決定,利潤的分配與使用,解散和拍賣公司的方式等。
公司管理
股份公司有下列兩種管理方式:
? 如果股東不超過3人,可以任命一個總管理人
? 由董事會管理,董事會要么由董事總經理領導,要么由董事長和總經理聯合領導
總管理人
股東不超過3人的公司可以沒有董事會,只任命一個總管理人全權負責公司行政管理。
如果是個人股份公司,指定一個總管理人是唯一的管理方法。
總管理人的任期由公司章程在公司續存時間內自由確定,但不能超過6年,如果是根據章程或由股東大會指定的情況下,任期不得超過2年。
總管理人受不能兼職的規定限制,不能:
? 同時擔任三個總管理人的職位
? 不能在擔任總管理人的同時又擔任董事總經理或總經理的職務。
這一不能兼職的規定只限于總部設在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有關商務公司和集體公司管理的統一章程成員國的股份公司的職位。
董事會:
董事會至少由三人,最多由12人組成(在公司合并的情況下可由24人組成)。
股東大會指定董事。選舉董事的方法在公司章程中自由規定,可以在不同類股份(例如,有雙重投票權的股份,有優先分紅權的股份等)中分攤董事職位。
公司章程自由規定董事的任期,但其任期不得超過6年,在按章程指定和由股東大會指定的情況下任期不得超過2年。
董事會可以在其成員中任命:
? 一名自然人董事總經理主持董事會和股東大會,負責公司領導責任,代表公司與第三者接觸。
? 一名董事長和一名總經理。董事長除了召集和主持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外沒有特別的合法權利。他還要督促董事會監督總經理對公司的管理。總經理可在董事會成員中選擇,也可在董事會外選擇。他負責公司的領導并代表公司與第三者接觸。
股東大會
股份公司應至少每年召開一次一般股東大會,審批當年公司管理和帳務,確定再投資方向或決定儲備金的組成或分布。
為了能夠進行有效的投票表決,一般股東大會的參加人數應超過具有公司資本1/4的股東人數。投票時票數過半即可通過。
只要經過特別股東大會決定才能修改公司章程。
特別股東大會只有在具有公司資本一半以上的股東參會的情況下才能投票表決。
特別股東大會只有在投票結果超過2/3的情況下才能作決定。
一般和特別股東大會的舉行和表決只進行兩次。
帳務審計
股份公司必須有一名帳務審計和一名候補審計。
股份公司在公開使用儲備金的情況下必須有兩名帳務審計和兩名候補審計。
審計和候補審計在公司章程中指定或在立法股東大會上指定。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的任期是兩個財政年度。
在公司經營期間,審計由一般股東大會指定,任期6個財政年度。
審計的任務是檢查帳簿,銀庫,公司資金狀況和公司的價值,檢查公司是否有規律地按實記賬。
審計每年應向股東大會提交一份審計報告和一份有關董事和公司之間可能達成的協議的特別報告。
2. 3 分公司
公司特性
分公司是屬于某一公司或自然人并具有一定管理獨立性的商業,工業或服務性行業的企業。
分公司沒有其總公司或其擁有自然人以外的特別司法特性。
如果總公司不在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成員國范圍內,其子公司只能經營兩年。兩年期限過后,除商業部法令允許外此公司應轉為受當地法律約束的公司。
成立公司
開辦分公司應提供下列資料:
? 準備開辦分公司的公司的章程
? 總公司允許在乍得開辦分公司的決定及其合法代表的任命書
公司管理
分公司的管理由總公司指定的并具有一部分權力的代表負責。
3. 商人的性質
1984年4月12日N° 006/PR/84 有關商人性質的法令規定除某些條件外商人可在乍得自由經商。這些條件涉及:
? 與其職位沖突
? 尊重道德規范和公共衛生
? 尊重某些壟斷
? 尊重某些職業專長
3.1 獲取外商卡
1984年4月12日的N°006/PR/84 法令第六款規定外國人在乍得經商應遵守1967年6月9日的N°20/67法令和1967年10月4日N°31法令有關外商卡的條款。
1967年6月9日N°20/67法令第五款規定下列人員必須擁有外商卡:
? 對負債有長久性和個人性責任的合伙人
? 股份公司的總經理或其他有領導責任的人
? 責任有限公司的經營者
? 分公司或辦事處的負責人
外商卡的有效期:1年,可更換。
1984年4月12日法令將在乍得經商的商人分為6類:
? A類:供應商
? B類:進出口批發商
? C類:批發商
? D類:半批發商
? E類:零售商
? F類:小零售商
特殊行業本應受特別條款約束,但目前還沒有相關的特別條款。
外商卡的價格(1985年12月31日749和750/PR/MEC/86法令):
? 獲取外商卡:100 000 非郎 + 10 000 非郎 的表格費 + 4 000 非郎的印花稅
? 更換外商卡: 75 000 非郎 + 10 000 非郎的表格費 + 4 000 非郎的印花稅
3.2 經商的行政許可
在乍得經商必須擁有經商的行政許可。
這一許可由貿易、工業和手工業部頒發。
頒發經商行政許可的條件
經過大約15天的調查后,貿易、工業和手工業部的有關部門按下列收費方法頒發經商行政許可:
? 3 000 非郎印花稅
? 5 000 非郎表格費
? 根據公司性質和經營范圍不同收取10 000 至500 000 非郎的許可頒發費
經商行政許可的有效期為5年,期滿后可按上述收費方法更換(更換時許可頒發費減半)。
4. 會計法
2000年3月24日在雅溫得通過的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統一章程從2001年1月1日起生效。
這一章程分兩步生效:
? 涉及公司的私人賬從2001年1月1日起生效:生效日已開賬戶和帳戶使用情況
? 涉及公司的綜合賬和組合賬從2002年1月1日起生效:生效日已開賬戶和帳戶使用情況
有關銀行的會計法于2003年2月27由中非銀行委員會(COBAC)通過。此會計法涉及所有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并從2003年12月31日起生效。
4.1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會計法的涉及范圍
受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會計法管制的公司為:
? 受商務法案協調組織商務法管制的公司(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無限責任公司,分公司等)
? 國營企業,半國營企業和混合經濟企業
? 合作社
? 生產用于出售或不出售的產品,從事盈利或非盈利經濟活動的企業
但下列機構不受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會計法的管制:
? 受公共會計規定管制的機構
? 受特別會計法管制的機構(銀行,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等)
4.2 會計法的各項規定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會計法規定會計財政年度與公歷年一致(從1月1日到12月31日)。
會計應有下列記錄和資料:
? 日記賬本
? 總賬
? 資產負債表
? 清帳簿
? 會計制度和實施細則
所有這些資料,記錄及其證明材料都應保存10年。
財政狀況報告應在財政年度結束后4個月內完成。
財政狀況報告應包括下列項目:
? 總帳
? 賬戶結算結果
? 財務報表(TAFIRE)
? 相關附件
財政狀況報告可用下列三種方式起草:
? 正常方法,適用于所有不受其他兩種方法限制的企業,其年財政狀況報告包括上述資料,并附有補充統計資料
? 簡單方法,適用于營業額在100 000 000 非郎以下的企業,其年財政狀況報告包括簡單總結,簡單結算結果和簡單附件
? 最低收入方法,適用于營業額不超過30 000 000 非郎的商務企業,營業額不超過20 000 000 非郎的手工業企業和營業額不超過10 000 000 非郎的服務性行業企業。 這一方法基于特別賬務方式,但保存正常方法的會計類型。
4.3 會計總表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的會計方案允許根據需要開設和合并賬,并分為9級,合成下列3組:
? 總賬(1級至5級)
? 管理賬(6級至8級)
? 分析性賬(9級)
4.4 設立綜合賬和組合賬
綜合賬
下屬情況必須開設綜合賬:
? 總部或主要業務在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成員國的公司,此公司全部或與他人合作控制一個或多個企業,或對一個或多個企業有很大影響。
? 受一個或多個總部及其主要業務在商務法案協調組織范圍外的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某些必須開設綜合賬的公司有例外, 此例外涉及營業額低于500 000 000 非郎,雇員人數低于100人的母公司。
根據子公司的受控方式不同,設立綜合帳有三種方法:
? 在公司被全部控制的情況下帳目全部綜合
? 在公司被多人合作控制的情況下帳目部分綜合
? 在公司受他人影響大時(外協公司),只做同類帳
組合帳
組合帳適用于下列情況 :
? 在商務法案協調組織范圍內組成一個經濟組合體的公司,此經濟組合體由商務法案協調組織范圍外的策略決定中心管理,但組成此經濟組合體的各公司沒有上下級關系。
? 在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成員國范圍內的公司集團,集團各公司之間的關系取決于某些目標, 在商務法案協調組織部長會議要求下應設立組合帳。
處于主導位置的公司負責設立組合帳。但此公司也可委托同一公司集團的另一個公司設立和管理組合帳。
一般來講,組合帳的使用方法和綜合帳的使用方法類似。
4.5 處理特殊情況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對下列特殊情況有特別規定:
? 評估辦法
? 貸款租賃行為
? 國有服務的轉讓
? 為第三者利益作的經濟行為
? 共同作的經濟行為
? 共同利益集團
? 帳目結算結束后發生的會計項目
? 國家補貼和援助等
在乍得投資的稅務概括
1. 利潤稅
1.1 最低固定稅
下列人員和公司應繳最低利潤稅:
? 繳公司稅的公司
? 有工商利潤收入并受實際制度約束的自然人
最低固定稅的金額取決于當月全稅營業額。最晚 每月15日前應繳上月的最低固定稅。
不論公司性質和經營范圍如何,最低固定稅均為1.5%。
但最低固定稅金額每年最高為1 000 000 非郎。
最低固定稅金額在計算當年公司稅或自然人所得稅時應被刨除。
如果所得金額低于最低固定稅,最低固定稅仍由國庫收繳。公司虧損情況下也應按同一方法繳最低固定稅。
1.2 公司稅
乍得是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因此它采取與共同體一致的公司稅征收辦法。
繳納公司稅的公司
在乍得從事經濟活動的公司都應繳納公司稅。
? 股份公司,合作社,財政上獨立并從事盈利性經濟活動的國有機構
? 選擇了這一稅收的個人公司
征稅的國土范圍
除國際征稅協議特別規定外,公司稅金額是在該公司在乍得從事的經濟活動所得的利潤基礎上計算的。
如果外商在乍得的經濟活動是一個完整的過程,該公司應按乍得稅法繳稅。
據我們所知,除了1966年12月13日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所簽的協議外,乍得沒有簽署任何國際協議避免重復征稅。
公司稅計算基數
計算公司稅所用的公司利潤是該公司在計算公司稅的實際范圍內公司全部經濟活動的結果基礎上決定的,其中包括此期間的股份轉讓。
公司利潤征稅部分應除去應在乍得繳稅的經濟活動的各種直接費用。
應注意下列費用的特殊性:
? 長期貸款償還利率(稅法允許的唯一方法)應不高于稅法規定的利率,以便除去每年的償還貸款金額
? 公司總部的總務費用和外方技術顧問費用(包括公司應向總部上繳的收入轉移)只在不超過利潤的10%的情況下才能被除去。 被除去部分要被提取25%, 并繳增值稅。被除去部分還要除公司稅外,繳納20% 的動產收入稅。
? 在國外支付的外方雇員養老金投保金額 只在不超過外方雇員基本工資的15% 的情況下才能被除去
? 股東在其股份外所投入資金的利息只在中央銀行準備金率加兩點計算的范圍內的情況下才能被除去。 此外,對股份公司或責任有限公司而言,擔任公司領導職務的股東或合伙人投入的資金只有在不超過公司資本一半的情況下才能除去其資金利息。
? 虧損金額的延遲計算:如果本財政年度有虧損現象,虧損將在下一個財政年度計算在公司稅計算基數里。如果未能在下一個財政年度計算,則再延遲計算,直至虧損年度后的第三年。
? 公司稅及其他所有所得稅性質的稅,及所有類型的罰款,都不能在計算公司稅的計算基數時除去。
? 不動股份在開發過程中的增值除了被再投入的情況下應算在本年度的應繳稅部分利潤里。
免稅
稅法規定對新創建企業有優惠的稅收政策(稅法第16 和第118款):
? 新創建企業開業后五年內免交利潤稅
? 如果此企業地處經濟不集中地區,企業開業后十年內免交利潤稅
能夠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公司是符合下列條件的工業,礦業,農業,林業和房地產企業:
? 企業應在1967年12月31日后創建或擴展
? 該企業應對乍得經濟發展有特別重要性
? 新創建企業或擴展企業不應從事與已存在企業經濟活動競爭的業務
? 該企業應按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有關會計法規定合法作帳
新企業應在開業或開辦新業務前向財政部申請開業。
在財政部作出意見后,國家總統決定給與該企業免稅優惠。
獲得總統批準享受免稅政策后,如果新企業或企業新業務不符合上述條件或總統批準文件條件,該企業應對其開業起所獲利潤繳稅。
征稅時間
征稅時間為乍得財政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稅率
公司稅的稅率是40%。
每年稅收申報和繳稅
各企業應在每年12月31日財政年度結束后三個月內,即3月31日前作統計與稅收申報(DSF)。統計與稅收申報應附有營業結果申報。統計與稅收申報可在稅務局批準后延遲15天提交。
納稅人應在財政年度結束后4月30日前盡快繳納公司稅。
公司稅額不包括每月的繳稅金額(最低固定稅和4%批發,半批發買賣經營稅)和季度繳稅金額(季度預備金)。
1.3 動產收入稅
各公司在乍得分發的收入應為動產收入稅的征收對象。
下列分發的收入屬于動產收入類:
? 繳納公司稅的法人
? 分發給兩合公司股東的收入
? 稅法第117和118款涉及的法人(合作社,農業工會,免交公司稅的新創建企業等)分發的收入
分發的收入的定義是:
? 所有沒有重新被轉為預備金或納入資金的利潤或產值
? 所有發放給合伙人,股東和股份持有人的不出自利潤的金額
動產收入稅在財政年度結束和新財政年度開始間的資金差額基礎上計算。
動產收入稅的稅率,繳納期限及繳納辦法
股份產值,社會福利及類似收入的動產收入稅率為20%。
應由動產收入受益人繳納的動產收入稅由發放該收入的企業直接扣除并上繳國庫:
? 每年股東分紅大會后三個月內上繳
? 除分紅外的其他收入兌現的下一個月的前十五天內上繳
2. 與雇員相關的稅
2.1 雇員固定稅
雇員固定稅的計算基數是發給固定雇員的工資,津貼,分紅,各種補貼,補助,獎金等。
雇員固定稅率為7.5%。 該稅應在發放應繳稅收入的下個月15日前繳納。
2.2 進修稅
進修稅應與雇員固定稅一樣每月按固定雇員和臨時雇員的所有收入,包括其獎金,的1.2% 繳納。
2.3 雇主承擔費用
除了工資外,雇主還承擔如帶薪假期,實物優惠,補貼和下列其他費用:
? 家庭津貼:此津貼投保費為工資的6%,但工資封頂為每人每月130 000FCFA(即7 800FCFA)。此費用全部由雇主承擔。
? 工傷津貼:此津貼投保費為工資的2.5%, 工資封頂為每人每月130 000FCFA(即3 250FCFA)。此費用全部由雇主承擔。
? 殘廢津貼:此津貼投保費為工資的6%,雇主承擔4%, 雇員承擔2%。 工資仍封頂為每人每月130 000FCFA(雇主承擔部分為5 200FCFA )。
? 國家就業促進所(ONAPE)服務費:1996年4月15日N°190/PR/MFPT/96法令規定雇主應向國家就業促進所繳納服務費,尤其是由該機構頒發的就業許可的費用。此服務費金額如下:
- 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公民: 100 000FCFA
- 非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成員國的非洲國家公民: 150 000FCFA
- 其他國家公民: 250 000FCFA
國家就業促進所的具體作用在本指南的第三章中有詳細介紹。
3. 增值稅(TVA)
增值稅在2000年1月1日取代了營業額稅(TCA)。
增值稅納稅范圍
所有自然人和法人在乍得長期或暫時以獨立方式為轉賣而購買或從事商業,工業或手工業的行為都應繳納增值稅。
經濟活動中購買的行為都在應繳增值稅范圍內。
免交增值稅
法律規定下列某些經濟行為可免交增值稅:
? 農民,牧民或漁民將其產品不經過加工直接出售給消費者
? 除廣告收入外進口和出售報刊
? 非盈利性機構進行的涉及社區,衛生,教育,體育,慈善或宗教的服務或行為,該機構為義務管理,其行為直接涉及其成員的精神或物質利益
? 租賃未整治土地和空房
? 除居住和餐飲費用外的醫療或半醫療行業的行為
? 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并按規定收費的教育機構
? 為飛往國外的飛機提供的服務(加油等)
? 國家,地方和國有機構進行的非工商性的出售,轉讓或服務
? N° 003/PR/99 法令第5款規定免收營業額稅的基本生活用品,這些用品也在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的基本生活用品清單內
? 財政部規定的只用于勘探石油和礦藏的設備和用品
? 國外貸款的利息
? 非職業人員在金融機構或貸款機構的存款利息
? 醫療機構作的檢查,診斷,護理,住院,化驗和提供假肢的費用
增值稅的國土性
在乍得進行的經濟行為應繳增值稅。
在乍得進行的經濟行為是:
? 如果是出售商品,被出售商品應在乍得到貨
? 如果是服務項目,該服務項目應在乍得進行或服務公司設在乍得
? 如果是國際運輸,只要運輸商是在乍得注冊的企業,不論運輸的起點與終點
增值稅的計算
有關出售,交換商品和服務項目,增值稅的計算基數包括全部該經濟行為所得金額和優惠。
應繳增值稅的法人受下列規定限制:
? 簡單收稅規定(年營業額在20 000 000FCFA與60 000 000FCFA間的服務性公司或年營業額在30 000 000FCFA與100 000 000FCFA間的貿易公司)
? 按實收稅規定(年營業額超過60 000 000FCFA的服務性公司或年營業額超過100 000 000FCFA的貿易公司)
簡單收稅規定與按實收稅規定的區別在于其會計做帳方法和稅收申報方法被簡化。增值稅的繳納方法不變,都是按月繳納。
自然人在未達到簡單收稅規定的底限時應繳解脫綜合稅(相當于固定稅), 自然人不能開增值稅發票,也無權減去上游已繳的增值稅。未達簡單收稅規定底限的法人則按簡單收稅規定繳稅。
增值稅率
增值稅統一稅率為18%。
出口與國際運輸的假設增值稅稅率為0%。
減稅條件
除特別情況外,已在上游繳過增值稅的經濟行為可將已繳稅除去。
每月應除去的增值稅在同一時期應繳增值稅中除去。
在出現負值的情況下即出現稅收余額。此余額應在出現后12個月內使用。否則余額作廢。
可減增值稅涉及下列項目:
? 與企業開發相關和必要的材料和產品
? 生產過程中確實有的服務項目
? 購買進口商和批發商轉賣的產品
? 購買與企業開發相關和必要的產品
? 出口商品
如果公司的經濟活動同時有應繳和免交增值稅的情況,可減增值稅應按比例計算。也可采取增值稅分段方法計算。
特別商品稅
對某些特別商品要征收特別商品稅。特別商品涉及酒類產品,發酵飲料,煙草產品,化妝品和首飾及貴重金屬。
一般來講,與征稅對象,征稅經濟行為,增值稅的計算與納稅方法有關的規定對特別商品稅同樣有效。
4. 其他稅收
4.1 與某一職業有關的稅
營業稅
所有在乍得從事商業,工業或某一非免稅行業的乍得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國人 都應每年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稅額按各公司的經營范圍,企業開發各項因素(雇員人數,能力等)計算。
售酒許可稅
批發或零售酒類產品的人每年都要繳納售酒許可稅。
4.2 登記稅
工業或商業企業在經營期間應繳的主要登記稅如下:
與公司有關的行為
* 成立公司,延長公司經營期限,增加資本: 3%
* 公司合并: - 新加股份不超過原有股份: 3%
- 新加股份超過原有股份并不償還: 5%
* 通過添加儲備金,利潤或預備金的方式增加資本: 5%
* 轉讓股份,債券等: 3%
* 合伙人之間分攤: 1%
房產買賣
* 出售與交換房產: - 無建筑地產 10%
- 有建筑地產 15%
* 定期租約: 3%
* 口頭租賃: 8.33%
* 終身租約或無限期租約: 10%
* 出讓租約費或承諾費: 10%
家具買賣
* 家具出售: 6%
* 定期租約: 3%
* 無限期租約: 6%
其他經濟行為
* 出讓鋪面: 10%
* 出讓債權: 1%
* 合同: 2%
* 刑事裁決: 3%
4.3 保險稅
保險稅在投保費用及其附加費用基礎上按下列方法計算:
* 人身保險: 1%
* 運輸保險: 8%
* 汽車保險: 20%
* 火險: 30%
* 其他風險保險: 20%
某些保險合同免繳保險稅。
5.由雇員承擔的稅
除國際稅收協議特別規定外,在乍得工作的雇員,包括臨時工在內,都應對其工作收入繳稅。此稅為自然人個人收入所得稅(IRPP/TS)。
個人收入所得稅的計算基數
計算個人收入所得稅的基數是除去社會保險投保金后的工資,獎金,補助,補貼等各項收入的總額。
個人收入所得稅的申報辦法
個人收入所得稅由雇主每月直接扣除并在支付工資后一月的15日之前交給國庫。
此外,所有雇主都應在每年1月31日前向稅務局提交上一年 所付工資的綜合表。
每個雇員都應在每年2月28日前申報其上一年的全部收入。
個人收入所得稅的每月計算方法
該稅由雇主按雇員工資級別不同直接扣除。工資級別分類如下:
* 月工資低于150 000 FCFA: 扣除10.5%
* 月工資在150 000 FCFA 與300 000 FCFA之間: 按稅務部門規定的標準扣除
* 月工資超過300 000 FCFA: 按稅務部門規定的附件標準扣除
雇員收入按其家庭成員人數和家庭負擔狀況被分為幾份。
雇員納稅部分收入最多被分為5份。分份方法如下:
* 未婚,離異或喪偶無需撫養子女: 1 份
* 已婚但無需撫養子女: 2 份
* 未婚或離異并有一個需撫養子女: 2 份
* 已婚或喪偶并有一個需撫養子女: 2.5 份
* 未婚或離異并有兩個需撫養子女: 2.5 份
* 已婚或喪偶并有兩個需撫養子女: 3 份
* 未婚或離異并有三個需撫養子女: 3 份
* 已婚或喪偶并有三個需撫養子女: 3.5 份
* 未婚或離異并有四個需撫養子女: 3.5 份
每加一個需撫養子女就要加0.5 份,但全家的總份數不超過5份。
個人收入所得稅的每年計算方法
除去稅法規定的各種稅后,每份家庭成員的收入按稅法第102款規定計算稅額:
年收入不超過300 000 FCFA的部分的稅率 20%
年收入在300 000 FCFA與800 000 FCFA間的部分的稅率 25%
年收入在800 000FCFA與1 000 000FCFA間的部分的稅率 30%
年收入在1 000 000FCFA與1 500 000FCFA間的部分的稅率 40%
年收入在1 500 000FCFA與2 000 000FCFA間的部分的稅率 45%
年收入在2 000 000FCFA與3 000 000FCFA間的部分的稅率 50%
年收入在3 000 000FCFA與6 000 000FCFA間的部分的稅率 55%
年收入在6 000 000FCFA以上的部分的稅率 60%
在乍得投資的勞工管理概括
1. 雇傭外籍人員
N°191/PR/MFPT/96 法令規定為鼓勵雇傭當地人員,雇傭外籍人員要受某些條件的限制。
數量限制
乍得企業雇傭的外籍雇員人數不得超過企業雇員總人數的2%(即每49名乍得雇員有一名外籍雇員)。
經國家就業促進所研究允許后可有例外。只有企業業務在遵守上述規定情況下無法正常進行時才能允許例外。國家就業促進所研究決定應雇傭外籍雇員人數。
質量限制
無需特別要求的職業如力工,工人等只能雇傭有乍得國籍的人員。
因此,雇傭任何外籍人員都需要一個就業許可,對同一職位的許可的有效期(包括許可更新)不得超過兩年。
2. 外籍雇員入境和居留條件
入境乍得需要:
* 有效護照和簽證
* 有效疫苗接種證書
在乍得境內逗留需要一個居留簽證。即居留證,其有效期與外籍雇員允許就業期限一致。
居留證由國家安全部門頒發,獲取居留證要按國籍不同繳納200 000FCFA至500 000FCFA的稅。
3. 雇工合同
雇傭
任何尋職和招聘都要通過國家就業促進所,它是根據N°038/PR/96 法令第67 款勞工法規定唯一 可批準就業的機構。
雇主還應向下列機構申報其雇員:
* 國家社會福利局(CNPS),將其注冊
* 勞動局
雇工合同要求雇員盡力為企業服務,雇主給同樣工作,同樣技能和同等效益的雇員發放同樣的工資。
雇工合同分為無限期合同和定期合同兩種。定期合同包括續簽在內不得超過兩年。外籍雇員只能簽署定期合同。
中斷雇工合同
雇工合同可因下列理由中斷:
* 個人原因: - 雇員犯錯誤
- 雇員失去了雇主的信任等
* 經濟原因: - 企業壓縮雇傭人員數量
- 取消某些崗位
- 公司倒閉
* 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災害,戰爭等)
* 雇員辭職或去世
如果是定期合同,除非雇員犯嚴重錯誤情況下,雇主不得在合同期滿前中斷合同。
4. 集體協議
1996年12月11日通過的勞工法使在此之前施行的1967年9月14日通過的綜合集體協議失效。此協議即被取消。2002年12月12日又通過了一個新的綜合集體協議,其有效期無限。
新的綜合集體協議應在其附件中明確不同行業的雇主與其雇員間的關系。
5. 公休日
公歷新年 每年一月一日
宰羊節 每年有變化
復活節星期一 每年有變化
國際勞動節 每年五月一日
穆罕默德生日 每年有變化
獨立日 每年八月十一日
萬圣節 每年十一月一日
共和國成立日 每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自由民主日 每年十二月一日
齋月結束節 每年有變化
圣誕節 每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6. 最低工資
乍得政府在與雇主和工會協商后確定了各職業最低保障工資(SMIG)和農業最低保障工資(SMAG)。
1995年4月7日N°313bis 法令規定各職業最低保障工資和農業最低保障工資為:
雇員分類 各職業最低保障工資(173.1/3小時/月) FCFA 農業最低保障工資(200小時/月) FCFA
第一類/第一級 21 666 25 480 22 400 25 720
第二類/第一級 24 960 28 773 25 600 29 000
第三類/第一級 30 159 34 146 31 000 34 400
第四類/第一級 35 706 39 693 36 400 39 800
第五類/第一級 38 999 42 466 40 000 44 000
第六類/第一級 61 879 66 039 62 800 66 200
第七類/第一級 64 999 68 292 66 000 68 800
第八類/第一級 72 799 75 052 71 000 72 800
第九類/第一級 158 424 159 637 158 800 159 600
海關稅制
1. 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的海關稅制
作為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的成員國,乍得有關進出口的條件與該共同體的條件一致。這些進出口條件在1998年1月1日開始實施1994年1月1日通過的地區改革計劃(PRR)后又有深刻變化。
我們僅在此介紹2000年七月1日起實施的海關稅制。
此稅制將海關稅分為以下幾類:
* 對外共同關稅(TEC)1994年6月開始在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六個成員國正式生效,并從2000年7月1日起只包括海關稅
* 特殊商品稅
* 增值稅
* 4% 的批發和半批發買賣經營稅
* 共同體一體化稅(TCI)
* 統計稅
* 共同體協調貢獻稅(TCCI)
*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稅
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的六個國家組成了一個統一的海關結構。
對于來自第三國的商品(非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國家生產的商品),有關進口的稅在到貨國家和貨物進入其邊境后征收。例如,從喀麥隆過境運往乍得的貨物應在乍得繳納進口稅。
對于從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其他國家進口到乍得的商品免繳對外共同關稅,共同體一體化稅,共同體協調貢獻稅和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稅。
1.1 對外共同關稅(TEC)
為計算海關稅,所有商品都被分為四類,每類商品納稅從5%至30%。
下表列明N°5/94-UDEAC-556-CD-56決議更改后的海關稅稅率:
商品類型 商品名稱 海關稅稅率
一類 基本生活用品 5%
二類 原材料和設備 10%
三類 中間產品和其它 20%
四類 一般消費品 30%
海關稅計算基數被稱為海關估價。這一估價包括商品價值(即實際商品價格)和將該商品運到乍得的費用(運輸,報銷,手續費等)。
確定商品價值有一個主要方法和五個補充方法:
主要方法
商品的海關估價即購買發票上標明的商品的買價。
補充方法
商品的海關估價可按下列方法確定:
* 參考同類商品的價格
* 參考類似商品的價格
* 參考同類或類似商品的價格,并除去利潤,海關稅,運輸費和保險費
* 參考計算過的價值,這一價值在商品估價的基礎上加入出售商品所需的總務費和利 潤
* 用合理方法確定。這一概念未經明確。為避免單方決定,1998年1月21日通過的附件取消了1998年1月19日N°1/94-UDEAC-6036CD-56 決議中某些定義模糊的條款。
1.2 特別商品稅
特別商品稅是一種消費稅,它針對某些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委員會明確的特別商品只在進口商品時一次征稅。
這些商品在1994年1月24日94/002令附件3中有說明,大致包括:
* 大眾消費品:香煙,飲料(水,啤酒和葡萄酒)及化妝品
* 奢侈品:首飾,寶石,魚子醬等
特別商品稅的計算基數在2002年2月20日N°028/DDI/SRL/2002 通知中表明:
* 對于非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產品,計算基數為產品到港價加上海關稅
* 對于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進入到乍得并在當地消費,有流通證書的產品,計算基數是產品出廠價,即廠商售價。
1.3 增值稅
所有商品都在進口時繳納18%的增值稅。
進口增值稅的計算基數是商品的海關估價加上海關稅和特別商品稅(對于某些特別商品)。
有關增值稅請參閱本指南第三章。
1.4 4%批發與半批發買賣經營稅
次稅的計算基數是商品的海關估價,稅率是4%。
多人股份公司在按期繳稅的情況下可以申請暫停繳納此稅(這一申請每三個月更換一次)。
1.5 共同體一體化稅(TCI)
共同體一體化稅的稅額是商品海關估價的1%,征稅對象是用于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范圍內消費的非共同體成員國產品。
1.6 統計稅
統計稅是針對進口商品的海關估價征收的稅,其稅率是2%,每次申報的最低收稅額為1000 FCFA。
1.7 共同體協調貢獻稅
共同體協調貢獻稅是針對在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范圍內消費的非共同體成員國產品征收的稅,其稅率是商品海關估價的0.4%。
1.8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稅
該稅征稅對象是進口的非商務法案協調組織成員國產品,其稅率是商品海關估價的0.05%。
2. 投資法的優惠稅制
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的稅務和海關改革使得某些投資商原本享受的優惠政策失效。
1996年財政法第四款取消了違背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稅務和海關地區改革方案的N°25/PR/87令。
改革后,投資法仍生效的唯一優惠政策是協商簽署與上述改革相符的協議。因此,投資法的四種(A,B,C,D)優惠政策自動失效。
投資法的共同條款和稅法的條款依然有效。
投資法正在改革中。但在新的投資法被通過前,目前實施的N° 25/PR/87 令頒布的投資法除與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稅務和海關地區改革計劃有沖突的條款外仍有效。
新的投資法案名為投資法。該法作為鼓勵在乍得投資的措施的總則。它類似一個意向書,為投資者指明大的方向,并不作出具體的規定。新投資法的主要目的是促進下列經濟活動的創建與發展:
* 開發當地原材料
* 鼓勵出口
* 發展用于國內市場的產品和服務
* 創設持久性職業和培訓本國勞動力
* 進行相應的技術交流
* 鼓勵與國家下放政策相符的在工業化落后地區的投資
* 改建和擴建現有企業
* 充分利用國家儲蓄和外來資本
新投資法適用于下列行業的投資:
* 包含產品加工和包裝過程的工業項目
* 準備或加工農業,牧業,漁業產品的行業
* 開采,提煉或加工礦產品及其運輸的行業
* 礦產與石油勘探
* 生產能源和水
* 大眾消費品的加工和組裝
* 旅游和飯店行業
* 建筑和公共工程
* 工業設備保養
* 信息技術
* 特別行業
新投資法使企業有可能免繳公司稅,職業用房租賃稅,營業稅,減免登記稅,加快或延緩償還貸款。
2.1 共同稅制
除某些特殊條件外,私人投資可在乍得自由進行。這些特殊條件是要保障公共健康與衛生,保護社會福利或國家經濟秩序。
此外,外資公司,外國企業在乍得的分公司以及外籍雇主和雇員與乍得本國的公司和人員受同等待遇:
* 外資公司和外國企業分公司可獲得其正常運轉所需的所有權利,如: 不動產權,工業權,行政許可,與乍得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參加合同投標(除了合同額不超過60 000 000 非郎的合同招標,這類合同優先授予乍得中小型企業)
* 上述企業或其負責人在職業和經濟代表機構中與乍得企業或乍得公民同樣有其代表
* 外籍雇主和雇員在勞工和社會福利法方面與當地員工享有同樣條件。他們可以參加工會活動和加入職業保護組織
外籍雇主和雇員不能以個人名義比當地員工繳納更高的稅。
上述原則有互換性。
稅收優惠
從稅收角度來講,下列措施依然有效,因為它們與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稅務和海關地區改革計劃不沖突。
自然人收入所得稅,公司稅,最低稅:
* 涉及工業,農林牧業,礦業,林業,旅游業或飯店的新企業或企業新業務都可暫時免繳稅。企業開業后五年內不繳利潤稅。
* 企業合并時的增值部分免稅
* 企業經營期間再投入時轉讓不動資產引起的增值部分免稅
* 不再投入資產轉讓引起的增值部分征稅減半
* 種植業或養殖業只對其利潤的80%征稅
* 投資公司減公司稅
自然人收入所得稅:
計算自然人收入所得稅的基數中不包括:
* 來自乍得互助農業貸款組織名義的農業貸款機構,農業協會和農業合作社的收入
* 來自合作社的收入,所謂的合作社也包含消費品加工合作社或信貸合作社,互助企業
* 乍得國庫發行的五年以上的債券的利息
* 經財政與信息產業部允許發行的債券相關的金額和償還利息
* 在儲蓄機構的存款利息
* 國債利息
貢獻稅和其他稅:
營業稅和職業用房租賃稅:
* 農民,牧民,漁民免繳
* 礦產企業和采石場免繳
* 新建工廠五年內免繳
有建筑和無建筑土地的土地稅:
* 鄉鎮開發用房免稅
* 新建,重建,擴建用地及其建筑和建筑周圍一部分土地免稅
* 采石場和礦山面積免稅
* 新建,重建,擴建建筑五至十年內免稅
* 新開發的大型牲畜牧區或新開荒播種的農田五至十年內免稅
2.2 企業協議
所有被認可的乍得經濟社會發展優先企業均可與政府簽署企業協議,該協議要求企業做出某些承諾但同時企業也可獲得某些優惠和保障。
下列企業可被列為優先企業:
* 包含產品加工或產品包裝過程的工業企業
* 準備或加工農,牧,漁業產品的工業企業
* 開采,提煉或加工礦產品的工業企業及搬運其產品的企業
* 礦產和石油勘探企業
* 能源生產企業
* 大眾消費品生產和組裝企業
* 旅游和飯店開發企業
* 建筑和公共工程企業
* 工業設備保養企業
* 特別行業企業
企業協議中國家不能對企業因技術發展或經濟變化或企業自身原因引起的損失負責。
企業協議中應明確指明:
* 企業經營范圍和地點
* 企業投資計劃的范圍和期限及其目標
* 國家允許的優惠政策,其生效時間和生效期限
* 企業的承諾
* 對企業協議進行修改的條件
* 企業接受監控的方式和條件
* 企業未履行承諾時的懲罰條件
* 雙方有爭議時的裁決辦法
企業協議的簽署過程:
企業協議的草案由商業,工業和手工業部,企業, 與該企業相關的政府部門聯合起草。
草案送認可技術委員會和投資委員會審閱。企業協議由部長會議法令批準。企業協議附件的通過也要使用同一程序。
3. 外資投資的招標工程項目或石油開發有關項目的稅收制度
3.1 此稅收制度的適用范圍
2000年6月20日N°148/MF/SE/DG令有關特別稅收制度只適用于下列某些合同項目:
* 所有由乍得政府,地方政府或國有部門授標,由國際機構贈款或貸款投資的供貨,施工或服務項目
* 所有由國有企業和國家有大部分股份的企業授標,由國家或國有企業所得國際機構贈款或貸款投資的供貨,施工或服務項目
* 所有由國外投資方贈款或貸款投資,由國家在與投資方協商后由國家制定的計劃或項目授標的供貨,施工或服務項目
* 所有與石油項目有關的供貨,施工或服務項目
這一稅收制度由國家財政預算的間接稅收管理辦法管理。
3.2 國家財政預算的間接稅收管理
根據2000年6月20日法令規定,中標企業免繳間接稅,該稅由國家財政預算負責,直接向國庫簽發支票。由國家財政預算負責的間接稅包括:
* 在中非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海關區域限定內的進口行為
- 海關稅
- 特別商品稅
- 增值稅
* 涉及乍得境內的經濟活動:
- 增值稅
所有直接稅由中標企業承擔。
附件
乍得城市名稱和地名:
Faya 法亞
Fada 法達
Zakouma 扎庫瑪
Sarh 薩爾
Ati 阿提
Abéché 阿貝歇
Mongo 蒙戈
Goz Be?da 戈茲-貝達
Am Timan 安提曼
Doba 多巴
Moundou 蒙杜
Melfi 美爾菲
Mo?ssala 莫伊莎拉
Pala 帕拉
Bongor 邦戈爾
Massaguet 瑪薩蓋特
Karal 卡拉勒
Chari 沙里河
Logone 洛貢河
乍得當地機構,企業名稱:
Touma? Air Tchad 杜邁航空公司
SOTEL Société des Télécommunications du Tchad 乍得電訊公司
SNER Société Nationale des Entretiens Routiers 國家道路維護公司
STEE Société Tchadienne de l’Electricité et de l’Eau 乍得水電公司
CBT Commercial Bank de Tchad 乍得商業銀行
CST Compagnie Sucière du Tchad 乍得國家糖業公司
SGTB Société Générale Tchadienne des Banques 乍得興業銀行
Douala 杜阿拉 (喀麥隆的海港)
國際機構名稱與其他名稱:
AFD Agence Fran?aise du Développement 法國開發署
PNUD Programme des Nations Unies pour le Développement 聯合國開發計劃總署
FMI Fonds Monétaire International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FASR Facilité d’Ajustement Structural Renforcée 加強機構調整方案
CEMAC Communauté Economique et Monétaire de l’Afrique Centrale 中非國家經濟與貨 幣共同體
BEAC Banque des Etats d’Afrique Centrale 中非國家銀行
OHADA Organisation de l’Harmonisation du Droit des Affaires 商務法案協調組織
CBLT Commission du Bassin du Lac Tchad 乍得湖盆地發展聯盟
CEN-SAD Communauté des Etats Sahélo-Sahariens 撒哈拉-薩赫勒地區共同體
BVMAC Bourse des Valeurs Mobilières de l’Afrique Centrale 中非動產股市
GIE Groupement d’Intérêt Economique 集團公司
SARL Société à Responsabilité Limitée 有限責任公司
COBAC Commission Bancaire de l’Afrique Centrale 中非銀行委員會
TAFIRE Tableau Financier des Ressources et Emplois 收入與雇工財務表
DSF Déclaration Statistique et Fiscale 統計與稅務申報
IRVM Imp?t sur le Revenu des Valeurs Mobilières 動產收入稅
IRPP/TS Imp?t sur le Revenu des Personnes Physiques sur les Traitements et Salaires 自然人個人收入所得稅
TCA Taxe sur le Chiffre d’Affaires 營業額稅
ONAPE Office Nationale pour la Promotion de l’Emploi 國家就業促進所
PRR Programme Régional de Réformes 地區改革計劃
TEC Tarif Extérieur Commun 對外統一價格
TCCI Taxe pour la Contribution Communautaire d’Intégration 共同體協調貢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