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果(金)環境部為環境保護的綜合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包括推動和協調所有與環境有關的活動,保護自然環境,以符合科學進步的方法完成這項任務。
辦公地址:15,Av Papa ILEO, BP 12348, Kinshasa
環境部秘書長電話:00243-999934450
2、主要環保法律法規名稱
剛果(金)的環保法律法規主要體現在各專業法律中。主要有:
2002年8月29日頒布的《森林法》;
1994年2月18日第047/CAB/MIN/ECNT/94號《組織開采和出口水族魚類法律》;
2002年7月11日第007/2002號《礦業法》;
2002年2月21日第004/2002號《投資法》;
2005年7月25日第005號/CAAB/MIN/ENV/2005號以及第107號/CAAB/MIN/FINACES/2005號確定環境部收取稅費費率的部門決議等。
剛果(金)目前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令年代比較早,有些是扎伊爾時代甚至是比利時殖民時代的法令,所以,上述法律法令現實意義并不是很大。剛果(金)環境部正在編撰最新的《環境保護法》,目前該法的草案已經出臺,待議會審議通過。
3、環保法律法規的基本要點
投資者在剛果(金)境內投資前,需要對投資項目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企業有責任消除投資項目對當地環境的影響。投資者因環境保護不力,對當地環境造成損害時,將受到剛果(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處罰。剛果(金)對環境影響評估標準,主要參照世界銀行標準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