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止2001年8月已建成的工業區情況
二、在建工業區的有關情況
三、規劃中的新工業區
1,2000-2004年社會經濟發展計劃中規劃新建工業區:
--丹吉爾出口免稅區(345公頃)和丹吉爾蓋那亞(GUEZNAYA)工業區(129公頃);
--卡薩布蘭卡努瓦舍(NOUACEUR)工業園區(256公頃);
--饒夫拉斯法-加迪達(JORF LASFAR-EL JADIDA)工業園區(500公頃);
--卡薩布蘭卡布斯庫拉(BOUSKOURA)工業園區(28公頃);
--梅克內斯愛瓦拉爾(AIT OUALLAL)工業園區(100公頃);
--納道爾塞魯昂(NADOR SELOUANE)工業園區(40公頃)。
2,新建工業區項目:
新建工業區的項目已確認,為使新的工業區盡快投入使用,10個工業區作為首選優先建設:
--哈薩尼安敘克(HAY HASSANI AIN CHOCK)省的達爾布瓦扎(DAR BOUAZZA)工業區;
--穆罕美迪亞(MOHAMMEDIA)省的西南(SUD OUEST)工業區;
--塔扎(TAZA)工業區;
--塔扎加迪達(TAZA AL JADIDA)工業區;
--菲斯老城的安諾克比(AIN NOKBI)工業區;
--拉巴特工業園區規劃;
--菲斯工業園區規劃;
--菲斯大區本杰里克(BEN JELLIQ)經濟區規劃;
--梅克內斯大區姆甲特(MJJAT)工業區規劃;
--梅克內斯姆勒吉法恩(SIDI SLIMANE MOULE KIFANE) 經濟區規劃。
四、工業區用地實用規定
投資者在工業區內建設項目租用或購買工業用地的程序規定:
--從工業區開發商,或有關市政當局,或工商能源礦產部工業環境促進處領取表格(卡薩OULAD SALEH工業區的投資商,或從工商能源礦產部,或從卡薩市政代理處領取特殊的表格);
--填寫完好的表格由申請者本人交開發商,或交由工商能源礦產部轉開發商;
--由省區、市政、開發商和工商能源礦產部代表組成的混合委員會研究申請材料;
--一旦委員會決定同意申請,撥與土地,投資者馬上支付土地租售價之部分款項。
五、工業區引資優惠政策
工業園區內設立的企業在簡化行政手續、關稅、稅收等方面享一系列優惠待遇:
--進出自由貿易區的貨物不受外貿和外匯管制;
--對進入自由區的貨物,免繳進口、加工、生產、流通、消費、出口各環節涉及的各種稅賦;
--在自由區內興辦企業或企業增資和購買土地免征注冊稅和印花稅;
--自由區內的企業設立起15年內免繳營業稅和城市稅,但清潔衛生費不免;
--自由區內企業營業起5年內免繳公司稅和所得稅,之后10年內公司稅按8.75%征收和所得稅按征稅率的20%征收。
--哈桑二世基金對設立在工業區的從事紡織服裝上游產品及電子投資項目的企業購買土地及辦公用房給予一定的補貼,補貼比例如下:平整好的土地購買費的50%(最高價不超過250DHS/平米)和辦公用房購置費的30%(最高價不超過1500DHS/平米);如果單申請購地補貼,補貼比例可達100%(最高價不超過250DHS/平米)。申請哈桑二世基金補貼需向摩洛哥工商能源礦產部提出申請,與其簽訂協議。
六、工業區的管理
工業區設立工業區管委會,管委會由投資者和開發者組成,負責整個工業區的管理、維護以及工業區內的保衛、安全,并負責使投資者和開發商之間費用分攤規定得以順利實行。
另外,工業區還建立相應的行政機構,負責接待、指導投資者,并向其提供信息咨詢和必要的協助,同時還負有促進投資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