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阿財政補充法案規定,外商投資項目中外方只能占有最多49%的股份,其余51%必須由一個或更多的阿爾及利亞合作伙伴持有。該措施實施一年來,外國投資大大減少,09年全年外商投資直線下降,投資項目僅為4個。51/49規定有望在今年的財政補充法案中明確放寬。(M.Q.)
蘇公網安備 320902020009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