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達加斯加農業發展前景和中馬雙方在此領域進行合作的建議
一、馬國基本情況。
1、人文地理。
馬達加斯加共和國位于印度洋地區,系世界第四大島國,國土面積587,295平方公里。海岸線總長度約5,000公里。全國設22個行政區、116個縣(區)、1,549個鄉鎮和17,222個自然村(含居民委員會)。2007年,馬國總人口約1,850萬,其中,男性占49.2%,女性占50.8%。20歲以下人口占總數的55.9%,60歲以上人口占總數的4.4%。農村人口占78%,城市人口占22%。貧困人口占66.3%。人的平均壽命54.7歲(男性53.7歲,女性55.6歲)。
2、宏觀經濟。2007年,馬國國內生產總值為74億美元(其中,第一產業占24.2%,第二產業占15.2%,第三產業占53%),同比增長6.3%,人均國內生產總值375美元。外貿進出口總額38億美元,其中,進口25億,出口13億。外匯儲備6億美元。實際吸收外資10億美元,外債總額16億美元,當年償還債務2,140萬美元,接收外援48,600萬美元,其中貸款21,600萬美元,無償27,000萬美元。
二、農業總體情況。
1、農業現狀
馬達加斯加是個以農牧業為主的國家,全國現擁有3,500萬公頃土地可用于農業、牧業及其它經濟作物的開發,其中,800萬公頃可直接用于農業開發。截止2007年底,實際已開發的各類用地約266萬公頃,其中農業用地235萬公頃(130萬公頃用于種植水稻和旱稻,33萬公頃種植玉米,31萬公頃種植木薯,41萬公頃用于種植紅薯、土豆、花生、蔬菜及大豆等);31萬公頃用于種植經濟作物,主要有甘蔗、咖啡、可可、香子蘭、胡椒、劍麻、煙草、棉花等。
2007年,該國稻谷總產量為400萬噸(注:目前每公頃平均產量2.8噸)。馬國人民喜歡食用大米,每年人均消費大米約115公斤,由于本國大米不能完全自給,每年尚需要進口約20萬噸。
馬達加斯加2005年-2007年農業及經濟作物產量統計表
(單位:噸)
產品名稱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稻谷 |
3,392,460 |
3,485,000 |
4,010,189 |
玉米(顆粒) |
390,902 |
373,300 |
403,160 |
大豆 |
78,175 |
87,500 |
92,170 |
豌豆 |
17,181 |
17,800 |
18,440 |
木薯 |
2,963,945 |
2,358,780 |
2,573,550 |
紅薯 |
878,539 |
869,000 |
643,600 |
土豆 |
214,652 |
220,600 |
325,200 |
花生(帶殼) |
61,018 |
61,380 |
61,740 |
甘蔗 |
2,446,259 |
2,690,880 |
2,935,500 |
荔枝 |
169,500 |
180,200 |
185,000 |
咖啡 |
55,474 |
61,630 |
68,480 |
黑胡椒 |
1,369 |
1,390 |
1,410 |
丁香(花蕾) |
9,873 |
9,900 |
9,930 |
香莢蘭(華尼拉香草) |
7,979 |
7,680 |
7,390 |
劍麻(纖維) |
2,800 |
2,810 |
2,820 |
可可豆 |
6,470 |
6,500 |
6,520 |
煙草 |
6,814 |
6,525 |
6,650 |
棉花(帶籽) |
12,271 |
13,310 |
13,690 |
茶葉 |
340 |
380 |
430 |
總計 |
10,716,020 |
10,454,565 |
11,365,869 |
馬達加斯加2005年-2007年農業及經濟作物種植面積統計表
(單位:公頃)
作物名稱 |
2005 |
2006 |
2007 |
水稻 |
1,250,092 |
1,291,000 |
1,302,600 |
玉米 |
252,838 |
330,000 |
333,000 |
小麥 |
275 |
277 |
280 |
其它谷物 |
1,542 |
1,555 |
1,570 |
豆角 |
74,446 |
83,300 |
84,050 |
豌豆 |
13,842 |
14,350 |
14,480 |
大豆 |
3,324 |
3,350 |
3,380 |
其它菜類 |
79,516 |
80,230 |
80,950 |
木薯 |
388,779 |
310,370 |
313,200 |
紅薯 |
123,913 |
122,400 |
123,500 |
土豆 |
36,830 |
37,840 |
38,200 |
花生 |
54,506 |
54,800 |
55,300 |
甘蔗 |
40,791 |
41,160 |
41,500 |
咖啡 |
115,020 |
115,100 |
116,140 |
胡椒 |
10,386 |
10,690 |
10,780 |
丁香 |
37,231 |
36,670 |
37,000 |
華尼拉 |
63,764 |
64,000 |
64,500 |
劍麻 |
14630 |
14760 |
14,900 |
可可 |
7,504 |
7,510 |
7,580 |
煙草 |
3,265 |
3,295 |
3,320 |
棉花 |
9,267 |
9,350 |
9,435 |
茶 |
338 |
341 |
344 |
總計 |
2,582,099 |
2,632,348 |
2,656,009 |
2、農業發展前景
根據馬達加斯加行動計劃(即2008年-2012年發展規劃),加快農村發展被列入該國今后的優先發展領域。在未來五年內,該國將投資近15.9億美元用于農村發展,其中,8.6億用于實施“綠色革命”工程、1.5億用于促進市場建設、2億用于促進農產品多樣化生產、1.7億用于促進農產品加工業建設,其余2.1億用于土地安全管理及金融支持體系建設等。在上述所需投入的資金中,已經落實6.3億,其余9.6億尚待落實。世界銀行、歐盟、非洲發展銀行駐馬代表等均已表示將加大向馬提供援助的力度,加快馬國農村發展的步伐。
目前,該國農牧漁業部正在加緊推進“綠色革命”工程,計劃將稻谷產量由目前的400萬噸增加到1000萬噸,如該計劃確能付諸實施,該國將由目前的大米進口國變成大米出口國。
3、農業合作機遇
自2006年以來,該國為促進大農業發展相繼在8個農業主產行政區建立了71個農業開發區,總規劃面積95,581公頃,屬于國家所有。其中最大的面積為21,280公頃,最小的面積為50公頃。外國投資者可以直接與馬國政府洽談合作開發事宜,農業土地只能按租賃方式辦理(租期最長為99年)。
馬達加斯加設立的農業開發區情況一覽表
開發區所處行政區 名稱 |
面積 |
適宜種植 |
備注 |
博埃尼(Boeny) |
9300 |
水稻 |
共設6個開發區 |
阿齊納納納 (Atainanana) |
27,289 |
甘蔗、生物柴油樹林 |
共設3個開發區。其中,2000公頃可種甘蔗或咖啡 |
貝齊博卡 CBetsiboka) |
7700 |
農業、牧場 |
共設8個開發區。其中1800公頃適宜農業,其余適宜農業和牧業 |
法圖法維 非圖韋納尼 Vatovavy Fitovinany |
5600 |
紅胡椒、甘蔗、生物柴油樹林 |
共設4個開發區。其中,300公頃可種植紅胡椒 |
邦古拉瓦(Bongolava) |
13432 |
玉米、大豆、紅胡椒、木薯、水稻等 |
共設32個開發區。其中,1700公頃可種紅胡椒、1300公頃可種大豆、2100公頃可種木薯或水稻。 |
薩瓦(Sava) |
9110 |
水稻、玉米、木薯 |
共設10個開發區。 |
索非亞(Sofia) |
2600 |
水稻 |
共設4個開發區 |
阿勞特拉芒古魯 (Alaotra Mangoro) |
20550 |
水稻 |
共設4個開發區。 該地區是馬國主要水稻產區。 |
總計 |
95581 |
|
71個開發區。 |
馬達加斯加2009年-2012年農牧漁業產量目標
(數量單位:萬噸;特別注明的除外)
產品種類 |
2007年 |
2009年 |
2012年 |
稻谷 |
400 |
700 |
1050 |
玉米 |
39 |
78 |
117 |
木薯 |
290 |
580 |
870 |
其它 |
|
6 |
12 |
蝦 |
1.5 |
1.85 |
2.2 |
螃蟹 |
0.17 |
0.25 |
0.5 |
魚 |
10 |
15 |
20 |
牛(數量:頭) |
9,650,000 |
10,500,000 |
12,000,000 |
羊(數量:頭) |
700,000 |
1,050,000 |
1,400,000 |
山羊(數量:頭) |
1,250,000 |
1,875,000 |
2,500,000 |
三、馬國對鼓勵發展農業的政策措施
今年1月14日,馬國總統簽署總統令,頒布《投資法》,規定在馬國合法注冊的外國企業和公司將享受與馬國企業和公司同等待遇,投資受到法律保護,并可購買土地從事房地產開發、興辦工廠等商業活動,但不得將土地直接轉賣。目前,馬國設有兩種類型的投資企業,一種是普通企業,其經營活動需要照章納稅;另一種是自由工業區企業(免稅企業),該類企業的產品95%以上必須出口,在此情況下,可享受一系列的免稅政策。
就開發農業而言,凡在馬國登記注冊的公司,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在生產、經營管理及產品加工和銷售方面具有充分的自由,但必須按照有關規定交納相關的稅費。
從總體上看,馬國對農業開發是持鼓勵政策的,對于用于農業開發的相關農業設備和物資在進口關稅上給予了相應的優惠政策。具體見下表:
馬達加斯加2007年對農業設備及物資進口稅率標準
科目 |
進口稅率 |
關稅 |
增值稅 |
消費稅 |
化肥 |
免稅 |
免稅 |
免稅 |
免稅 |
農業機械 |
免稅 |
10% |
18% |
免稅 |
手扶拖拉機 |
免稅 |
免稅 |
免稅 |
免稅 |
四輪拖拉機 |
免稅 |
10% |
18% |
免稅 |
農用運輸車 |
免稅 |
10% |
18% |
免稅 |
零配件 |
免稅 |
10% |
18% |
免稅 |
農用拖車 |
免稅 |
10% |
18% |
免稅 |
(注: 自2008年起,增值稅為20%)
從上表可以看出,該國只對手扶拖來機和化肥給予全部免稅。而對于四輪拖拉機、拖車等要增收關稅和增值稅,海關部門的解釋是,由于四輪拖拉機和拖車可用于商業運輸,如給予免稅,將不利于其他運輸車輛在同等條件下開展競爭。
四、在該國投資農業可能遇到的不利因素及對如何規避和防范鳥蟲害等自然災害風險的建議
一)不利因素。據了解,在該國投資農業存在以下幾方面的不利因素:
1、 土地問題。雖然該國投資法規定外國投資者可以購買土地,但實際操作起來困難很多。尤其是購買農業用地,困難會更大。因為,馬國目前土地管理比較落后,國家掌握的土地資源很少,大部分被農民自然占有(主要是指已開發、具備一定農業開發條件的,特別是地勢較平整、交通便利、水源豐富的地區),每戶農民擁有土地約0.87公頃(據2005年普查統計),基本沒有大的農莊主。
2、 自然災害頻繁發生。該國由于四面環海,每年一季度,都會受到颶風及洪澇災害襲擊。此時,部分農業產區尚沒有進入收獲季節。颶風襲擊后,農田被淹、水利設施被毀現象經常比較嚴重,甚至導致顆粒無收。國家目前尚沒有建立有效的補貼機制,需要借助于外國援助來救助災民及進行災后重建。
3、 農業基礎設施不健全
1) 鄉村道路狀況差。由于缺乏資金維修,車輛雨季通行非常困難。農村供電普及率差(只有約5%),產品保存和加工需要靠自備電源,成本較高。
2) 水泥灌溉設施落后,且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維修。很多地方目前尚沒有灌溉設施,基本是靠天吃飯。
3) 農業人口文化低,五分之四的農民文化程度沒有達到小學程度,其中,約30%的農民從未上過學,許多人不會講法語,只會講本國語言--馬達加斯加語。如直接與其合作,交流比較困難。同樣,由于受風俗、習慣及傳統保守思想等因素影響,先進科學生產技術和經營理念推廣起來將有一定難度。
4) 農業研發和推廣缺乏必要資金支持,科研成果難以推廣。該國農牧漁業部下屬的農業科研中心的科研成果(如高產品種、先進的種植方法等),由于缺乏資金支持,短期內很難在全國推廣和應用。
5) 農業生產資料大多靠進口,價格較高(復合肥每噸市場價格高達700美元),農民無力購買。據統計,該國2007年實際使用化肥僅2650噸。
二)規避風險的建議
1、一般不要直接購買農田,可通過該國農牧漁業部的引導和推薦,與一些基層農業合作社進行合作,由其組織農民結合當地種植條件并根據新的市場需求種植農產品,并由其統一收購后向投資者銷售,然后由投資者進行加工或直接出口。此外,也可與該國政府設立的農業開發區合作,進行規模化和專業化生產。由于開發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投資者可采取與政府簽署租賃協議的方式進行開發,種植農產品,建立加工廠和銷售網絡,在當地銷售或出口。但這些地區基礎設施尚不完善,需要投入較多的資金加以改善。
2、選擇對病蟲害抗性良好的品種,并加強人工藥物防治。
3、了解和掌握馬國自然災害發生的時間和規律,選擇合適的播種品種(包括收獲季節),避開災害發生的時間,以減少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4、增加投入,改善和興建水利設施,強化人工調控能力。
五、我處對中馬農業合作開發的設想和建議
根據馬國政府正在推行的未來五年發展計劃(馬達加斯加行動計劃2008-2012年),馬國農牧漁業部正在加緊實施“綠色革命”工程,計劃在2012年,將稻谷產量由目前的400萬噸增加到1000萬噸,由大米進口國變成大米出口國。
馬達加斯加系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成員之一,該共同體成員國之間產品進入可享受一系列優惠政策。為此,我可抓住馬國未來發展的大好機遇,利用上述開發區鼓勵外資投資的良好環境,積極探討與馬國在農牧漁業領域的合作。主要設想和建議如下:
1、 與馬國政府直接合作,參與該國政府部門(主要是行政區政府)建立的農業投資開發區的合作開發。可搞大型農業種植,具體種植品種和面積需要國內派組考察后確定。初步設想,建立大型農場(由從事專業種植業的國內民營企業牽頭),依靠當地鄉村合作社組織當地農民種植水稻、玉米和木薯,其中,大米可在當地銷售,玉米和木薯則可進行深加工(如酒精生產或加工成附加值更高的其它食品),在當地銷售或出口。
2、 選擇與經濟作物主產區的合作社進行合作。在擴大咖啡、可可、丁香、胡椒、香子蘭等產品的種植面積和改進加工技術方面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用以提高產品產量和質量,增加出口附加值。
3、 探討在水果生產領域的合作,擴大種植面積,改善種植技術,并建立加工出口基地。該國的荔枝種植傳統悠久,在歐洲市場比較暢銷。但因科技投入小,產量低,保存能力差,浪費嚴重。我國在荔枝方面有較先進的嫁接技術,可就此加強合作,擴大種植面積,將荔枝加工成罐頭出口。
4、 探討在肉牛或奶牛、山羊等畜牧飼養領域的合作。該國有廣闊的天然牧場,我可加大在此領域的投資,建立必要的科研、防疫機構,擴大飼養量,并進行相關產品的深加工,在當地銷售或出口。
5、 探討在水產領域的合作。該國尚有近萬公頃湖泊適合養蝦。目前,已有5個養蝦基地,每年生產優質蝦1萬多噸,其中大部分出口歐洲。我可考慮在這里開展養蝦,加工后進行出口。這里沒有污染,是真正的天然食品。
6、 探討在蔬菜等領域的合作。該國西紅柿、胡蘿卜較多,但缺乏科技投入,沒有深加工產業跟進,造成很大浪費,且產品價值低。我可考慮在此領域進行投資,建立加工生產線。使上述產品增加附加值。
六、其他國家與該國農業合作的主要形式和經驗
據馬國農牧漁業部官員介紹,該國目前與外國開展農業合作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兩種:一是由企業與政府間進行合資合作。二是由企業、政府、鄉村合作社三方簽訂穩定的供銷合同進行合作。具體舉例如下:
1、 關于企業與政府間的合作。如毛里求斯公司在馬國首都郊區(離首都約40公里)投資建設的養雞場項目。根據雙方協議,馬國農牧漁業部將原有的5公頃土地(含辦公設施、水利設施等)作為投資,毛里求斯公司則負責提供設備、物資、技術、流動資金,實施對該農場的日常經營和管理,并根據政府的指導意見,向當地農民和農牧漁業部選派的技術員提供技術培訓,為該農場的技術培訓提供行政費用等。所獲利潤按協議約定分成。該農場養雞數量近萬只,但毛里求斯公司自己并不直接從事農田種植,養雞場所需飼料由政府(農牧漁業部)下屬機構協助從周邊農民那里收購。
2、 關于企業、政府、鄉村農民合作社三方合作。毛里求斯公司為了大量進口當地產的大豆產品,與馬國農牧漁業部以及大豆產區農民合作社簽署了三方合作協議。主要包括:農牧漁業部負責指導和協調該產區的農民合作社,通過該合作社與農民簽訂大豆種植合同,農民收獲后由合作社負責統一收購,然后向毛里求斯公司銷售,毛里求斯公司按照合同規定予以收購并直接出口。這樣做的好處是,企業有固定市場需求,產品有穩定的供應渠道,且不必直接與農民談判,更不用去考慮土地問題;農民種植了大豆不用擔心銷路;當地農民合作社幫助農民致富找到了出路,有成就感,積極性高;政府部門則更愿意推動這類合作,風險小,投資少、有利于減貧計劃的實現。因此,這種合作方式值得我企業今后在與馬探討農業合作時借鑒。
七、結束語
馬國具有良好的農業發展條件,尚有大量的土地可以開發,馬國政府鼓勵和保護外資在農業領域進行投資,并已設立了71個農業開發區吸引外資和本國資本投資。中馬兩國系友好國家,在經貿投資和承包工程等領域有著長期友好的合作基礎。中國企業通過投資,可以按照互利共贏的原則,為進一步擴大雙邊友好合作關系發揮積極作用。我處歡迎中國企業積極來馬探討在農牧漁業等領域的廣泛合作,并將竭誠為企業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咨詢。
(周芒勝執筆)
駐馬達加斯加使館經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