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金融時報》3月9日發表社評稱,全球貿易由快速增長轉換到緩慢增長階段,很大程度上與供應鏈結構不斷變化有關。但隨著全球貿易從制造業和農業轉向服務和投資,國際貿易規則卻未跟上轉變步伐。
一是不同行業的數據跨境流動自由程度不同。據麥肯錫估計,到2016年年底,企業和個人在全世界發送的數據將是2008年的20倍。然而,盡管企業服務等行業出現了大量外包,但法律和專業服務等其他行業面臨的國際競爭要少得多(這類行業往往受到國內監管規定的限制)。
二是許多較新的經濟部門(尤其是服務業)的全球化受到監管不統一和市場割裂的阻礙。整合不同規則的努力通常因既得利益集團的阻撓以及與監管框架相伴隨的惰性而失敗——改變監管框架既耗費時間,在政治上又非常困難。例如,在美國與其他11個亞太國家達成的《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TPP),以及其正在與歐盟商談的《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伙伴關系協定》(TTIP)中,美國雖然都主張金融服務貿易是全球經濟的關鍵部分,但并沒有興趣重新討論《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以幫助協調國際金融活動。
三是貿易談判機制只是在最近才將重點轉向現代服務貿易。多哈回合貿易談判在十五年致力于農業和制造品談判之后于去年終于壽終正寢。圍繞較小規模的多邊服務協定的談判在2012年才開始啟動,離締結協議還早得很。與此同時,協調TTIP監管規則的努力因美歐制定規則的方式不同而失敗。
文章稱,全球貿易模式日新月異,要想讓服務業全球化復制商品全球化的成就,就必須同時改變相應的治理規則。(編輯: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