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縣地處福建省中部,簡稱“巖城”,東與德化為鄰,西和永安、三元交界,南同永春、漳平接壤,北跟沙縣、尤溪毗連。全境面積2294平方公里,轄10個鄉、8個鎮,262個行政村、8個居委會,現有人口36.6萬。1992年,大田縣經國務院批準被列為沿海經濟開放區和對外國人開放區。大田境內,新石器時代便有人類活動。夏屬揚州地。周屬七閩地。秦屬閩中郡。漢為南平地。唐屬江南東道福州,南唐歸劍州。宋隸南劍州。元歸福建道延平路。
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建縣時,隸屬延平府。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永春縣升為永春州,大田縣隸屬永春州。民國元年(1912年),福建省實行省、道、縣三級地方政制,大田縣隸屬南路道。民國3年南路道改稱廈門道,大田縣仍隸屬之。民國16年,廢道,福建省實行省、縣二級地方政制,大田縣直屬福建省。民國22年11月,國民黨第十九路軍在福州成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大田縣隸屬興泉省。民國23年7月,實行行政督察專員制度,設置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全省劃分為10個行政督察區,大田縣隸屬第四區(區署在仙游)。民國24年10月,全省改劃為7個行政督察區;民國32年,全省又改劃為8個行政督察區,大田縣隸屬第六區(區署在龍巖)。民國35年1月,全省劃為9個行政督察區,大田縣隸屬第九區(區署在永安)。民國36年4月至38年9月5日,全省行政區劃重新調整設7個行政督察區,大田縣隸屬第六區(區署在永安)。
1949年8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全省行政區劃為8個專區、2個市,大田縣劃歸福建省第七行政督察區(區署在永安)。1949年9月6日大田解放,隸屬永安地區專員公署。1956年6月,永安地區專員公署撤消,大田縣改屬晉江地區專員公署。1963年3月,設三明地區專員公署,大田縣改屬之。1983年7月,撤消三明地區專員公署,設三明市,大田縣隸屬之。
改革開放以來,大田縣委、縣政府緊緊抓住發展這一執政興縣的第一要務,立足實際、發揮優勢,大力實施“農業穩縣、工業立縣、科技興縣”和“依法治縣”方略,抓項目、興產業、創品牌、重特色,這座以石的精氣為魂魄的閩中山區縣,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煥發了勃勃生機,經濟繁榮、社會進步、“三個文明”建設成果豐碩,成為一個嶄新、繁榮、開放、文明的山城,被譽為“閩中之秀”。
回首往事,滄桑巨變,展望未來,前程似錦!面對新形勢,新任務,37萬大田人民將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認真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參與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聚集發展要素,主動承接輻射,實行大開放,促進大發展,構筑三明市對外開放的“橋頭堡”,對接沿海的“連接帶”,努力把大田建成海峽西岸經濟區山海協作的“閩中經濟走廊”,朝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奮勇拼搏、闊步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