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是中國政府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是中國面向海外開展華文教育的主要基地。學校于1960年在周恩來總理關懷下,由國家創辦,直屬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領導,在福建省泉州市、廈門市分別設立校區。
華僑大學現有 23 個學院,擁有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8個二級學科博士點;2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03個二級學科碩士點,以及MBA、JM、MPA、MF、M.Arch等8種碩士專業學位點;70個本科專業;1個國家重點學科,11個省部級重點學科;3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目前有各類在校生逾3萬人,來自35個國家和地區的華僑、港澳臺和外國學生4000余人,是中國境外學生最多的大學之一。華僑大學正努力向更高的辦學水平邁進,致力于建設成為基礎雄厚、特色鮮明、海內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學。
為進一步加大人才引進力度,拓寬選才視野,吸引杰出優秀人才引領、推動我校學科建設和發展,現面向海內外招聘學校相關學科的學科帶頭人和學科方向帶頭人。
一、招聘學科
需求單位
需求學科
材料學院
☆材料科學與工程
機電學院
☆機械工程
化工學院
☆化學工程與技術
信息學院
電子科學與技術
信息與通信工程
光學工程
計算機學院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軟件工程
土木學院
橋梁與隧道工程
巖土工程
建筑學院
城鄉規劃學
建筑學
哲學學院
哲學
經濟學院
數量經濟研究院
應用經濟學
工商學院
管理科學與工程
工商管理
旅游學院
旅游管理
公共管理學院
華僑華人研究院
政治學
法學院
法學
分子藥物學研究所
生物醫學工程
二、招聘對象
學校招聘的學科(學科方向)帶頭人,應具有嚴謹的治學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能站在本學科前沿洞悉本學科國內外的發展現狀及趨勢,學術思想活躍,富有創新精神,對本學科建設具有戰略性思維和創新性構想;具有團結協作、拼搏奉獻精神,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領導能力、社會活動能力;所從事的研究工作符合學科的重點發展方向,能夠承擔學科建設任務。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2.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3.千人計劃入選者,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
4.境外知名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職稱人員;
5.學術水平與第4類人才相當的境外知名研究院(所)的研究人員和海外著名企業的研究人才;
6.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學術造詣高深,在學術研究方面取得在本學科領域內具有較大影響力的科研成果,在本學科領域內具有較高的學術聲譽;
7.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近三年來主持過國家級科研課題,作為主要貢獻者獲得過省部級及以上級別科技成果獎項,發表過有影響力的論著;
對于上述5、6、7類人才,學校將組織同行專家對應聘者的學術成果和學術水平進行評議;第6、7類招聘對象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理工類45周歲以下,人文社會科學類50周歲以下。
上表中標注有“☆”的學科,只招聘第1-6類人員;未標注的學科,招聘1-7類人員。
三、學科(學科方向)帶頭人的主要職責
學科(學科方向)帶頭人的主要職責是作為學校學科重點建設項目的負責人(或學科方向建設的負責人)承擔學校學科重點建設項目(或學科方向建設任務),帶領本學科(學科方向),凝練學科方向,形成具有鮮明特色、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學科方向;引進本學科(學科方向)的高層次學術人才和學術骨干,整合學術團隊;帶領本學科(學科方向)通過學校學科重點建設項目的中期檢查,在項目驗收中取得合格或優秀的成績。
標注有“☆”的學科(學科方向)的帶頭人,三年內還需組織學術團隊申請并承擔國家級重大或重點科研課題,取得省部級科研成果獎高級別獎項;五年內,帶領本學科(學科方向)在國內本學科領域內取得較大的學術影響力和學術聲譽,在國家學科基礎平臺(國家重點學科或國家重點實驗室或國家工程中心)或國家級創新團隊上取得突破。
未標注的學科(學科方向)的帶頭人,三年內還需帶領本學科(或帶領本學科方向參與)獲得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五年內,組織學術團隊申請并承擔國家級重大或重點科研課題,取得省部級科研成果獎高級別獎項。
四、崗位待遇
(一)實行合同聘用,聘期為五年,首聘為三年,首聘考核合格續聘兩年。
(二)第1-5類人員的待遇由應聘者和學校共同協商確定。
(三)第6、7類人員的待遇:
1.實行年薪制。學校根據其學術成就和工作目標,為每位學科(學科方向)帶頭人提供人民幣20-50萬元年薪。同時享受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的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學校為聘任的理工科學科(學科方向)帶頭人提供人民幣50-200萬元的學科建設與科研活動經費;為聘任的人文社會科學學科(學科方向)帶頭人提供20-50萬元的學科建設與科研活動經費。
3.學校提供安家費和購房補貼人民幣40-60萬元。
4.學校為學科(學科方向)帶頭人在人才選聘和隊伍建設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根據其學術成就推薦參評“千人計劃”、“長江學者”、“閩江學者”、“青年千人計劃”等國家、省市高層次人才項目,入選后學校根據有關規定給予配套待遇。
5.如有需要,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在校內為配偶安排適當的工作崗位。
五、應聘所需提交材料
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以及充分反映本人學術水平的材料復印件(包括論著、獲獎、專利、主持科研項目、學術兼職等情況)。
六、申請程序
符合上述條件的應聘者可登錄華僑大學人才招聘系統填報或來電、來函、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與我校人事處聯系。
注:若應聘的學科或崗位不符合,請關注“華僑大學2011-2012學年教學科研人員招聘啟事”(http://rsc.hqu.edu.cn/s/21/t/747/40/6a/info16490.htm)
七、
聯 系 人:朱光興、李萌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城華北路269號 華僑大學人事處
聯系電話:(86)595-22692370、22692546
傳 真:(86)595-22692875 郵政編碼:362021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華僑大學人才招聘系統:http://rczp.hqu.edu.cn或rczp2.hqu.edu.cn
華僑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h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