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一中年婦女販賣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獲刑
中新網溫州3月1日電(記者 趙小燕 通訊員 龍軒)“我不懂法律,希望法官能從輕處理。我很后悔,認識到千萬不能犯法,以后要是沒工作寧愿去撿垃圾也不會去做違法的事。”日前,站在被告席上的萬某眼含悔淚,自己萬萬沒想到來浙江溫州僅4個月就進了牢房。
萬某,女,湖南人,48歲,2012年7月份來溫務工。
據萬某交待,自己是從去年9月份開始賣假證,假證都由別人制作,賣一個假證大概有20、30元的差價賺,地點主要在溫州火車站、溫州大道富豪國際大酒店一帶,賺來的錢用于生活開支。
2012年11月5日上午10時,王甲和王乙兩青年在易初蓮花超市后面墻壁上看到制作假證的廣告,想向警察舉報。于是,王甲用手機試著撥打了廣告上的電話,接電話的萬某熱情回應。雙方即約好當天中午12時在龍灣區愛爾五官科醫院門口面談。見面后,王甲和王乙說辦一個大學生畢業證、一個高中畢業證、一個駕駛證。
經一翻討價還價,雙方以500元價格成交。而后,王甲將照片、個人信息及50元押金交給萬某。當天下午13時30分,王甲又聯系萬某并談好以150元價格再辦一個大學生畢業證。之后王甲和王乙報了警。第二天,雙方在溫州大道富豪國際大酒店門****易時,萬某被守候在旁的警察當場抓獲。
萬某向警方交待,假證都是由別人制作,具體如何制作自己不清楚。平時接到生意后,自己都會去該市科技館后面的路邊,然后將資料交給等候制作假證的人。
11月5日中午接到王甲和王乙的生意,自己將****的照片和信息送到老地方,交給一個抱小孩的婦女,并付了200元定金。來收資料的人她不認識,具體信息不清楚。假證辦好時,對方會打電話通知她,制作假證的人很狡猾,有時候都是通過公用電話打來。
據查,11月5日當天中午,萬某還接了另一筆生意,幫一名男子做了一個假印章。當天下午16時左右,萬某就將辦好的假印章交于該男子,收了對方140元。
法院審理認為,萬某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販賣偽造事業單位印章,并使用印章偽造多份證件,其行為已構成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依法以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萬某拘役五個月,沒收作案工具手機一部及偽造的畢業證書、駕駛證、印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