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就“控煙條例修訂”舉行立法聽證會(資料圖)
中廣網深圳5月14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今天(14日)深圳就“控煙條例修訂”舉行立法聽證會,可能全面大幅度提升處罰額度。其中禁煙區吸煙不聽勸阻的將罰款500元,經營者將會根據不同情況被處以2萬、3萬等不同金額的罰款。
禁煙執行有難度
聽證事項有六項,共有11個陳述人發表意見。陳述人對禁煙中處罰能否落實到位表示關注。聽證會陳述人律師金焰認為,執行過程中有切實難度,可能會給執法者以尋租的空間。
金焰:我們的條例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就是因為它的執法性。這個條例草案設置了很多前置程序,它是種教育程序,這是很正確的。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就會產生一些問題,比如一開始讓商家勸阻,商家作為利益的共同體,很難做到位,勸阻不了才由輪到執法部門。執法部門又要去勸阻,罰單很難開出去,有可能流產。
罰款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聽證會上討論激烈,深圳市零售商業協會代表陳忱認為,罰款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陳忱:罰款多少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在深圳,中小商家的物業面積很有限,設置吸煙室不太現實。大型商家因為物業結構和很多其他因素,也沒有辦法設置吸煙室。作為政府,要求商家設置吸煙室是一個很好的建議,但是作為商家,實施起來確實有具體的困難。
還有一位陳述人某企業首席律師顏雪明坦言,深圳十幾年來一張罰單都沒有開,處罰難以帶來文明的進步。
顏雪明:治安處罰管理條例規定,對擾亂治安、妨害社會秩序的行為處以200元到500元的罰款。而吸煙作為一個不良習慣,主要靠社會進步、靠文明習慣的建立來解決問題。控煙條例,十幾年一張罰單都沒有開,但是現在公共場所抽煙的人已經少很多,基本上看不到,這就是文明、進步、習慣的力量,而不是靠處罰來解決問題。
多地加****煙處罰
其實,將罰款作為重要的手段的,深圳并不是第一家。2010年《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頒布生效,截至去年底,有87人因違規吸煙被罰,各級控煙監管部門共立案處罰257家場所,罰金約49.6萬元。廣州市控煙自去年7月開始由“先勸再罰”改為“直接開罰”50元。青島市也從今年4月25日開刀,對于禁煙場所所在單位的義務與責任,控煙條例草案明確提出,違反規定的單位將面臨警告、以及1000元到3萬元不等的罰款;違規個人也將面臨200元的罰款。重罰之下,起到的效果到底如何?記者隨機做了采訪,市民們也都有自己的看法。
市民:我感覺在工廠吸煙應該罰款,罰款可以讓吸煙者記住在公共場合不能吸煙。和闖紅燈一樣,時間長了,罰的次數就多了,在他潛意識里可能就提醒自己,在公共場合吸煙可能是不對的。
市民:通過罰款來控制吸煙,執行起來會有一定的難度,畢竟在公共場合抽煙這事兒不太好抓,有一些人也不可能隨身帶這么多現金,在懲罰的執行中可能會產生一定的糾紛。
市民:誰去管理或者怎么管理,這些都是問題,還是應該從教育上特別是從孩子的教育上加強,讓孩子從小就樹立不吸煙、不在公共場合吸煙的理念,這才是比較合適的。
全國性控煙立法須盡快落實
各地控煙條例今年陸續實施,盡管賞罰分明,但多數《條例》淪為“紙老虎”。公共場所吸煙“禁而不止”,全國性控煙立法迫在眉睫。控煙如何告別紙上談兵?中國預防科學院原副院長、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吳宜群認為,全國立法必須盡快落實。
吳宜群:首先應該全國立法,這樣立法成本才能降低。現在地方先行了,有些地方政府為了把城市變得更文明、更健康,在修改原來的法規,有立法權的也在逐步立法,這是可行的。但是地方立法成本高,我們要呼吁從國家角度統一規范。履行框架公約7年到現在,我們沒有一部全國的法律,是很遺憾的。我們要立法保護絕大多數人,煙草業也不敢公開挑釁,這種情況之下,政府應該顧及到最大公民的健康權益,盡快全國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