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01年,河南一名13歲女孩被害并被拋尸河中,當地村民李懷亮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批捕。此后,李懷亮被羈押11年零8個月,先后歷經死刑、死緩等判決。
昨日下午,在被害人父母及親屬的吵鬧聲中,河南省高院法官對“死刑保證書”一案進行了宣判,終審駁回被害人家屬提出的民事賠償上訴,維持該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嫌疑人李懷亮無罪釋放,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該判決下達后,已經提起5個月的國家賠償程序也正式啟動。
終審判決
李懷亮無罪釋放無需賠償
2001年,河南葉縣灣李村一名13歲女孩被害并被拋尸河中,當地村民李懷亮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批捕。此后,李懷亮被羈押11年零8個月,先后歷經死刑、死緩等判決。
其間,平頂山中院為避免死者家屬上訪,與他們約定盡量判李懷亮死刑,使得此案也被稱為“死刑保證書”案。
今年4月25日,平頂山中院一審判決李懷亮無罪,當庭釋放。被害人家屬杜玉花、郭松章請求檢方提起抗訴,同時向河南省高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上訴,要求李懷亮賠償15萬余元。
昨日下午,河南省高院作出判決。法院審理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李懷亮作案。法院認為原審判決刑事部分并無不當,民事部分適用法律正確,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國家賠償按規定延期將馬上啟動
今年4月無罪獲釋后,6月3日,李懷亮向平頂山中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379.67萬元。按照規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應當在3個月內做出決定。
但至今法院也沒通知李懷亮賠償的事。
昨日平頂山中院國家賠償辦主任許道印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此前案件的民事部分還在二審,他們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對此申請延期3個月。現在二審維持原判,法院方面馬上會啟動賠償程序,做出國家賠償將很快。”
現場直擊
法官在吵鬧聲中讀完判決
“肅靜、肅靜。”坐在平頂山中院一法庭的審判長席上,河南省高院法官陳殿福一連敲了8下法槌,但法庭里,受害人父母及家屬的叫罵聲仍高過了法官的聲音,陳殿福嘆了口氣,放下法槌看向法庭里的雙方當事人。
約50平方米的法庭里,李懷亮與律師坐在被上訴人席上;上訴人席上,除律師楊樹英外,杜玉花和丈夫郭松章身邊分別站著2名法警。“你還我女兒,你就是殺人犯。”杜玉花的喊聲一聲高過一聲,邊喊邊欲沖向只有10米遠的李懷亮,被法警拉住。
“法官偏袒殺人犯。”除了杜玉花外,喊聲還來自旁聽席上,原本連著的旁聽席被分割成兩部分,一邊坐著杜玉花的親屬,一邊是李懷亮的家人,中間是一排帶著頭盔、身穿防爆服的法警將雙方分開。
宣判原定在下午3時開始,為避免沖突,李懷亮及家人首先進入法庭落座,陳殿福揮手示意法警讓杜玉花一方進入,“不判我們勝訴我們堅決不進法庭。”隨著門打開,一陣吵鬧聲傳了進來,法警只得又關緊門。
陳殿福低頭跟身邊的法官說了幾句話,這名女法官快步走出法庭,一會兒回來低聲跟陳殿福說話。法庭外,叫罵聲更響了。
3時45分,陳殿福再次跟女法官說了幾句話,女法官又走出法庭,一分鐘后走回審判席。突然,法庭大門打開,杜玉花被兩名法警攙扶進來,嘴里大罵著,此時李懷亮也站起身大聲回罵,“坐下,別激動。”法警們大聲勸阻。
陳殿福使勁敲響法槌,“肅靜,你們以為這里是什么地方,這是法庭!”陳殿福提高聲音邊喊邊第三次敲響法槌。杜玉花愣了一下,旋即停止了叫罵。“開庭。”陳殿福第四次敲響了法槌。
書記員開始宣讀法庭紀律,一句話都沒讀完,杜玉花又開始叫罵。隨后在叫罵聲中,陳殿福開始宣讀判決書,他沒有從頭念起,在念到法院查明事實時,叫罵聲突然停了,法庭異常安靜。
隨著“一審宣告李懷亮無罪并無不當”的聲音,杜玉華和親屬的叫罵聲再次響起。陳殿福加快語速大聲宣布完判決,高高舉起法槌敲下去宣布退庭。5頁A4紙的判決書,他念了不到5分鐘。
“法院偏袒殺人犯,我要上訪。”在法槌聲中,法庭里響起杜玉花的聲音。 (文/記者 洪雪)
專家說法
疑罪從無判案法院很孤獨
今天上午,中國政法大學刑訴法學專家洪道德教授分析,被害方鬧訴導致的最直接后果,就是司法領域錯案難糾正。
洪道德表示,被害方認定李懷亮是真兇,很可能來自于相關部門的宣傳,讓被害方還沒等到法庭審判,就已經確認李懷亮是真兇。但因無法形成證明李懷亮有罪的有效證據鏈,法院判處李懷亮無罪,這又導致辦案機關及被害方不滿。
“在這起案件中,法院依法判案,疑罪從無,反而成了‘孤獨’的一方,辦案機關早就應該擴大調查范圍偵破案件,但這些該做的沒有完成,導致受害人將希望全部寄托在一紙判決上,最終陷入絕望境地。”洪道德說。 (文/記者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