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15日電(記者 劉茸 李婧)湖南永州幼女被迫賣淫案當事人的母親唐慧,昨日到湖南省委信訪部門接待室反映訴求。唐慧告知人民網記者,有兩名自稱分屬于省公安廳和省政法委的工作人員接待了她,并表示會將她的主張向上反映。
另一方面,記者通過電話向湖南省相關部門核實相關信息時,遭遇多個電話連番推脫和“領導不在”的閉門羹,截至發稿時,仍未獲得有效信息反饋。
據唐慧表示,在湖南省委派出調查組,表示將對她女兒的案件、她本人的勞教案中涉及的多個問題進行調查以來,無任何調查人員與她接觸。記者近日向湖南省相關部門詢問調查結果何時能公布,也未得到答復。
自湖南省委政法委宣布就唐慧案成立聯合調查組以來,已過去5個月,目前調查進展尚未向媒體公開。近日,永州市勞教委向唐慧下達決定書,駁回她申請國家賠償的請求。
唐慧:要求與調查組見面
唐慧告訴記者,自己到信訪部門反映的訴求主要有三個:
第一,要求對永州市零陵區分局干警雷某和永州市交警支隊民警劉某進行調查。唐慧主張,這兩名警察曾以嫖客身份參與奸淫自己女兒,但因辦案過程中的瀆職行為,一人未被做筆錄,另一人的筆錄丟失,她要求對兩人重新發起調查。
第二,要求與湖南省委政法委聯合調查組的人員見面。
第三,針對勞教委下達勞教決定書中認定的“大吵大鬧、堵門攔車、沖撞大門”等嚴重擾亂公共秩序行為,要求公開證明相關行為存在的視頻資料、證人證言和本人陳述等證據記錄。
昨日上午10時許,唐慧答復記者電話,表示她剛離開湖南省委信訪局,“省公安廳和省政法委的兩位領導”接待了自己,經過半個小時左右的陳述,對方表示將向上反映她的訴求,但未承諾何時答復她。唐慧說,自己打算再等十來天,如無消息,可能會“再跪到省委大門口”。
1月11日,永州勞教委向唐慧下達了行政賠償決定書,針對唐慧就被勞教一事申請國家賠償的主張,決定書稱,此前勞教決定的撤銷不是基于勞教決定的違法性,而是出于人文關懷,因此不屬于《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規定的賠償范圍。
工作人員:我們不負責 領導在開會
記者隨即聯系了湖南省委宣傳部、湖南省政法委以及湖南省維穩辦多個部門,咨詢唐慧一案的調查結果。以下是聯絡經過。
湖南省委宣傳部:由政法委負責答復
記者首先撥打了先前聯系過的湖南省委宣傳部伍處長電話。
記者:“請問您是伍處長嗎?我是人民網記者,想了解一下唐慧一案的調查結果,前段時間,我們有記者和您聯系過!
伍處長:“我接到你們的電話以后,就和政法委聯系過了,他們尚未給我們回復啊。你還是問問政法委吧。”伍處長將湖南省委政法委辦公室的電話告訴了記者。
湖南省政法委:由維穩辦答復
伍處長給的電話一直無法接通。記者在網上查詢了2011年湖南省委公布的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員會的電話,并撥通了該電話。
記者:“您好,我是人民網記者,想了解一下唐慧案的一些情況!
接聽電話工作人員:“負責此案的部門是湖南省維穩辦,具體案情由他們來答復記者。”工作人員告訴了記者該部門的電話。
湖南省維穩辦:跟班學習人員接電話 正式人員在開會
14日下午,記者致電湖南省維穩辦。
記者:您好,我是人民網記者,想了解一下唐慧一案的調查結果。
維穩辦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負責這件事的人去開會了。
記者:那此案的負責人叫什么?他什么時候回來呢?
工作人員:我不是這里的正式人員,我是來跟班學習的。
記者:有沒有其他正式工作人員能接聽電話?
工作人員說:他們都開會去了。你下班前再打電話。
記者(十分鐘以后再次致電湖南省維穩辦):您能不能和其他工作人員緊急聯系一下?
工作人員:我們開會有規定,必須要關掉手機。現在聯系不上。我要是見到他們會和他們說你的事情。
記者:那您能不能記一下我的電話,讓他們能及時回復我呢?
工作人員:我不能留你電話,你自己和他們聯系吧。
記者:你既然可以向負責人匯報我的事情,為什么不能留我電話呢?
工作人員:我一會兒也有事情要出去,不能留你電話。
16:30分維穩辦電話無人接聽。
17:00 記者再次撥打維穩辦電話,還是這位工作人員接聽的,她說“他們還沒開會回來。”
(人民網-法治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