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11月25日電(記者蘇杰)廈門海滄區近日啟用公務自行車系統,今后,海滄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因公外出,從辦公室出發到辦事地點距離在3公里之內的,除極端天氣、緊急公務、保密要求等特殊情況外,一律采用騎自行車或步行方式,單位不再派公務車輛。
今年9月1日,海滄區公共自行車系統一期投入使用,自行車慢道總長25.78公里。作為公共自行車系統的子系統,區公務自行車系統與公共自行車系統二期建設同步進行,并依托一期的車輛、車道、站點、停車鎖柱等,規劃建設10個站點,覆蓋區行政中心、部分行政事業單位以及區屬國企等,目前已完成公務站點建設5個,到位自行車120輛。
近日,海滄區主要領導騎自行車從區行政中心站出發,一路調研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廈門石油交易中心等,帶頭踐行自行車綠色出行。
海滄區委常委、紀委書記江根云說,啟用公務自行車系統,是海滄區貫徹中央“八項規定”、踐行群眾路線、嚴控“三公”經費支出的一大創新舉措。在合理的范圍內,公務用車“四輪”變“兩輪”,既節約了政府開支,又轉變了干部作風,還拉近了與群眾的距離。綠色騎行既節能環保,又有益于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