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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電視臺
人民日報記者王漢超消息,此前媒體報道,河南鄭州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某回應女兒名下的多套房產為經商所得,自己目前已離職。經查詢,翟某女兒名下11套房產****時間為2010年11月和12月,翟某受處分離職時間為2011年9月,買房行為發生在其任內,是否涉及職務腐敗,將繼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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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記者孔璞)12月26日,一名記者實名爆料稱,一90后女孩在鄭州有11套經適房,其為鄭州市房管局某官員的直系親屬。
昨天,該女孩的父親,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某回應確認其女名下有多套房產,但屬于家庭經商所得投資的商品房和商鋪。
鄭州市房管局也發聲明稱,被舉報房主的多套房產均非經濟適用房。
爆料
90后女孩名下11套房產
12月26日,某報一記者實名爆料稱,一90后女孩在鄭州有11套經適房,其為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某官員的直系親屬。舉報者隨后提供了更詳細的房產信息。
通過微博舉報人,新京報記者獲得最初爆料人提供的信息稱,這11套房產的業主為鄭州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某的女兒,房產所在小區位于二七區。去年,翟因被舉報,被查出家人開公司而受到處分。
回應一
鄭州房管局:11套房產均非經適房
12月28日中午,鄭州房管局通過其官方微博發布關于“鄭州市房管局某官員直系親屬名下11套經適房”有關情況的說明,稱經局紀檢、信息等部門組織聯合調查,查證被舉報的房產為同一業主,且該業主在該小區中確有11套房產。但該業主所擁有的11套房產中,有2套為商品住房,另有9間為商業服務用房,均不是經濟適用住房。
此外,鄭州市房管局還稱,被舉報業主與該局領導沒有任何親戚關系,更不是直系親屬。
舉報者對聲明回應稱,既然房管局稱這11套不是經適房,能否公布一下該小區及這11套房產的規劃、土地、建設、銷售及房產備案等相關信息,以證明所說為真。并稱,“女房爺”的父親在二七區有三套房,在鄭東新區有兩套別墅。
回應二
其父稱妻子經商“有積累”
新京報記者隨后致電翟某,詢問爆料所指的11套住房是否為其女兒所有。翟某稱,網上所舉報的某小區的房產在其女兒名下,但并非經濟適用房,而是商品房和商鋪,其中大部分是十幾平米的商鋪。
翟某稱,自己的妻子“做生意一二十年”,因此家里有“經濟積累”,并投資了房產,掛在女兒名下。網絡舉報他另兩處別墅和其他財產,他也稱是做生意經營所得。【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