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業主坐在我愛我家總部會議室看媒體關于此事的報道,旁邊我愛我家的工作人員正在等待領導的答復 攝/記者郭謙
通過中介賣房,因有第三方的合同保障,幾名業主在收了三成房款的情況下將房產過戶,然而買房人卻遲遲未按約定將尾款付齊。
今天上午,記者了解到,法院已經受理此案。
我愛我家表示,如果中介知道實際購買人有多套房產卻沒有傳達,其行為是有缺失的。
上午現場我愛我家為相關業主開具證明
今天上午,4家受害的業主來到我愛我家的總部,詢問說法,因為此事一直無法通過警方立案,因此業主們要求我愛我家出具一共有多少家業主受害及涉及金額的相關證明。
一位業主的律師告訴記者:“只有涉及的業主人數多了,刑偵立案的可能性才更大。”
經過協商,我愛我家的負責人賀女士表示,愿意為到場的業主及另外有同樣要求的3家開具證明,并積極配合業主和司法機關的調查。
而這件事解決之后,我愛我家公司也將會對涉及的工作人員進行調查和處理。
在相關材料準備好之后,業主代表們還將前往刑偵機關申請立案偵查。
講述“代理人”買房收到三成房款過了戶
家住酒仙橋將府家園的賣房人馬先生介紹,去年11月份,他想換房,通過我愛我家晶都國際店的業務員找到了買家張某。
馬先生回憶,張某到店后,象征性地談了談價錢后就表示這房子她要了,但稱自己名下有多套房子,已無購房資格,得讓姨家的孩子幫忙過戶。
馬先生說,只要是正常交易,能收到全額房款就可以,當時他并沒有糾結于“代理人”王曉波與張某的關系。
隨后,張某又提出,自己是生意人,手里得多留活錢,希望"先給三成首付款,然后過戶將房屋做商業抵押,60個工作日內銀行放貸,再交付其余尾款"。
馬先生說,雖然這樣有風險,但中介說,張某在這里買了好幾套房,都是這么操作的,而且有第三方做擔保,他就同意了該交易。
追款幾十次發現房屋被抵押
今年2月16日,眼瞅新買的房子也快交尾款了,馬先生想問張某銀行貸款的事怎么樣了,但張某電話關機,找到協助交易的中介員工,中介給了另外的手機號。
聯系了兩天,張某各個手機號都不接馬先生電話,馬先生嘗試用母親的手機號打過去,張某竟然接聽了。得知又是馬先生,張某表示,自己在外地,后來再也不接聽馬先生的電話,只是短信回復。
“不能按照合同約定3月8日給錢了。”3月1日,張某給馬先生發短信稱,自己把6套房子一起在興業銀行做抵押貸款,其中2套評估出現問題,但最晚3月15日前可以批貸。
3月10日,張某表示,“批貸函已經出來了,20多號到賬。”
此時,馬先生懷疑被騙,咨詢律師后于3月18日對房屋申請保全時,被告知房屋已被兩次抵押。
馬先生發現,自己360萬賣出的房子,2月1日在興業銀行被抵押了430萬,3月6日抵押給個人150萬。申請保全發現買房人拖欠幾千萬尾款
馬先生隨即報案并前往朝陽法院申請訴前保全,事情還沒說完,工作人員就問,“是張某嗎?”
工作人員隔窗舉起了一張紙,上面有張某的信息和諸多名字,表示,這些業主都在近日舉報過類似事情,讓馬先生趕緊聯系我愛我家。
目前已證實,僅在我愛我家就有7名業主出售9套房產給張某,其拖欠尾款千萬。另有其他中介機構也有類似情況,張某目前拖欠眾業主尾款幾千萬。
據了解,目前取得聯系的所有業主都集中在望京和酒仙橋地區。
麗景明門業主王先生通過我愛我家望京網絡1號店一次性打包賣給張某三套總價值930萬的房產,約好45個工作日之內付清尾款,但至今一分錢也沒收到。
進展法院已經受理此事
近日,多名業主就此事找到派出所和朝陽公安分局經偵部門,希望能夠立案。
相關民警表示,由于該事件中“代買人”都是實名,沒有虛假信息,因此暫不能算作詐騙,應為經濟糾紛。
目前,朝陽法院已經受理此事,表示可以立案,業主們也紛紛對自己的房子進行了訴前保全,希望能爭取給房子多一點點保護。
疑點剖析
限購為何沒限住?10筆交易全部用的“代買人”
按照北京市的規定,擁有本市戶籍的家庭只能購2套房,既然張某稱自己是北京戶口,為什么還能產生這么多套房產交易?
賣房的業主表示,張某用“代買人”的身份,在我愛我家共進行了10筆交易,無一是用自己的身份信息。
張某稱,雖然自己是北京戶口,但因其名下有多套房產,故得用親戚朋友的身份證來買。她找到的這幾位“代買人”,不是和她一個村鎮的“老鄉”,但也都是順義人。“正因這樣,我們才更相信她們是親戚。”原業主趙女士稱。
“有些人在網上發了求職信息,不知是不是被張某利用了。”趙女士稱,有業主根據“代買人”的信息在網上搜索,發現其中幾個是求職者,不知道他們是否把這種“代買交易”當成了“臨時打工”。
這些“代買人”中,有三人名下均買了兩套房產,均價六七百萬以上,他們還都不知道自己攤上的事具體有多大。
截至今天上午,記者致電“代買人”,但所有電話都無法接通。
為何輕信買房人 有“良好記錄”讓中介覺得遇到“金主”
“開一輛進口奔馳,張口就說自己剛從南美回來,預測房價要漲,專門回來投資房產的。”馬先生回憶與張某的第一次見面,搖著頭說,“沒想到會變成現在這樣。”
我愛我家晶都國際店的張店長和經紀人閆先生,協助業主們與張某完成了多次交易。“門店同事說,她在望京完成過一個交易。”張店長稱,張某并非所有的交易都有欠款,而是有“良好記錄”在先。
因此,盡管她買多套房屋,且均提出“付三成首付款就過戶,商業抵押后再交余款”的“非常規交易流程”,也并未讓他們懷疑,只是覺得,“這就是個倒賣房屋的投資人”。
多套房屋,每筆都痛快地拍板,交稅費時毫不過問地把卡給經紀人代刷20多萬,給中介費十幾萬時也很痛快……這些都讓中介們覺得,遇到了“金主”。
對話我愛我家:工作人員行為有缺失
FW:我愛我家有無規定,要提醒交易風險?
我愛我家副總裁胡景暉(以下簡稱胡):我們有這樣的規定,合同中也有風險提示。
FW:那這種先付三成首付就過戶的交易,是不是風險過大?
胡:有風險。但這個買家不是第一次在我們這里買房,之前買過一次。
FW:知道她是一個人買多套房的投資行為,這種交易也可以順利進行嗎?
胡:如果一個人同時買多套房,系統里會有特別顯示,我們可以及時關注此人,管控風險。
FW:張某辦理手續的經紀人知道她是多套房屋的實際購買人,等同您說的個人購買多套房產。這個情況,不需要備注或報告給公司嗎?
胡:特殊情況,報交易時應該備注,但系統里沒有。
FW:那員工屬于違規操作嗎?
胡:如果了解該情況,沒傳達,工作人員的行為是有缺失的。
FW:業主一直強調,交易前他們很擔心,中介員工告訴他們公司有“資金擔保協議”,他們才敢簽合同的。公司有這個協議或口頭承諾嗎?
胡:沒有這種資金擔保。中介公司是不能夠擔保客戶拿到房款的,中介費不包括交易本身的錢款擔保,中介公司要做到這個早賠了,合同里也沒有這方面的約定。
追訪下月起由銀行監管資金
記者上午從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此類事件的主要問題發生在交易資金監管的環節,此前本市已推出了存量房資金監管系統。
記者了解到,由于這一政策并非強制性規定,賣房人因資金監管辦理周期、手續繁瑣等原因,并沒有要求中介通過銀行進行資金監管。
但這一規定今后就要強制性執行了。自4月1日起,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試點范圍擴大到西城、海淀、豐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