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隸屬河北省衡水市,地處華北平原腹地,北距首都300公里,西距省會石家莊110公里,轄區總面積918平方公里,東與棗強縣(衡水)為鄰,南與南宮市、新河縣(邢臺)接壤,西與寧晉縣(邢臺)、辛集市(石家莊)相連,北隔衡水湖與桃城區(衡水)相望。轄11個鄉鎮,412個村,總人口37萬人。全境東南部和西北部稍高,東北部較低,海拔高度為21.5至26.5米,地勢較為平坦,土壤質地適中,土層深厚。市區北郊有北方稀有的平原淡水湖,總面積75平方公里,已被河北省批準為省級濕地保護區。冀州市處于北半球暖溫帶地區,大陸季風氣候特點顯著,春季干燥多風,夏季暖熱多雨,秋季天高氣爽,冬季寒冷少雪,寒旱同期,雨熱同季,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宜于作物生長。年平均氣溫12.7℃,最冷月為一月份,平均氣溫-4.2℃,最熱月為7月份,平均氣溫27.1℃,年降水量平均510.3毫米,歷年平均光照時數為2571.2小時,無霜期平均為192天。
冀州是古黃河、漳河、滹沱河等水流沖積而成的低洼平原。地勢平坦,土壤質地比較適中。沙壤質和輕壤質土壤占總土種的85.3%,是糧食、棉花生長發育較理想的土壤,中壤質土壤占總土種的14.7%,適宜種植糧食作物。耕地面積較大,土壤類型較多,有利于發展多種經營。地勢平坦,有利于提高農田基本建設和機械化水平。部分土壤土體結構不良,母質含鹽堿量較高。
冀州市轄7個鎮、4個鄉:冀州鎮、魏屯鎮、官道李鎮、南午村鎮、周村鎮、碼頭李鎮、西王鎮、門莊鄉、徐家莊鄉、北漳淮鄉、小寨鄉。
冀州屬于暖溫帶半干旱地區,大陸季風氣候顯著,春季干燥多風,夏季炎熱多雨,秋季天高氣爽,冬季寒冷少雪,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寒旱同期,雨熱同季,光熱資源比較豐富。氣候資源有利于作物生長,但由于大陸季風氣候影響,大風低溫干旱等氣象災害對農業生產也有一定影響。
冀州市因受西部太行山影響,大陸性氣候明顯,屬半干旱季風氣候區,境內地上水資源主要由大氣降水,外來客水,石津渠水三部分組成。地表水產生多集中在7月下旬、8月上旬。每平方公里多年平均為2.3萬立方米,分布均衡。地下水從上到下分為淺水層、咸水、深層淡水三種。冀州市地表水可利用水資源為5243萬立方米,地下水可利用資源為700萬立方米,合計為5943萬立方米。水資源屬于比較缺乏狀態,解決水資源不足的著眼點在于:科學用水,節約用水;攔洪蓄水,引客水;待大型跨流域南水北調工程實現之后,水資源缺乏問題可以得到徹底解決。
冀州市有四處地勢異常地段,均與斷層構造,基巖形態有密切關系,多分布于凸起上。1.徐莊、堤里王一帶,適于利用松散蓋層中的中低溫熱水。2.傅官至衡水北沼一帶,松散蓋層可得中低溫水,基巖中可得巖溶裂隙高溫熱水,礦化度低,水量大,水頭高。3.西王莊、門莊一帶,松散蓋層可得中低溫熱水。4.李瓦窯至棗強張秀屯一帶,松散蓋層中可得中低溫熱水,基巖中可得中高溫熱水。
冀州市之名淵源于古冀州。據《尚書·禹貢》記載,大禹治水后,劃華夏為“九州”,冀為“九州之首”。漢高帝六年(公元前201年)始于此置信都縣和信都郡,隸冀州。三國時期,魏文帝黃初二年(公元221年)冀州州治移至信都,安平郡亦治信都,信都成為州、郡、縣三級治所,從此冀州與今冀州市開始聯系起來。明洪武二年(1369年),廢信都縣,歸冀州直轄,屬真定府。中華民國二年(1913年)改冀州為冀縣。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后,冀縣改屬冀南區五專區。1946年2月,正式命名“冀縣人民政府”。1993年9月22日,冀縣撤縣建市,定名為冀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