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3月20日消息(河南臺記者劉都)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最近,不少河南洛陽的導游向記者反映,當地導游服務中心強制要求他們交錢購買統一制服,理由是為了提升服務質量,而讓導游們哭笑不得的是,這些服裝上面都印有某煙草品牌的醒目標識。錢交得不明不白,又被迫當了“活廣告”,此事引起網友和當地百姓的熱議。
在洛陽市旅游咨詢培訓服務中心的官方網站上,記者看到了一份“關于對全市注冊導游員統一服裝的通知”。通知稱,配發的導游員制服為國內知名品牌戶外裝一套、短袖T恤兩件,凡是不著裝上崗的導游,各旅行社將不予安排帶團任務,各景區對不著裝上崗的導游,將不允許進入景區。于是記者撥通了洛陽某旅行社的電話,該旅行社一位姓王的經理證實,他們那里確實有導游被迫購買了統一套裝。
王經理:導游意見挺大的,他們反映衣服質量挺差,印個黃金葉。
記者了解到,每名導游交了150元,換來的統一制服面上印有大面積的黃金葉品牌香煙標識,其中外套的左胸、右臂和帽子上的標志都有巴掌大小,如此“雷人”的設計也引發了不少網友評論。
洛陽網友小新:人家游客還以為是煙廠的職工呢,而且都穿的一樣,也不好分辨是哪個團隊的導游。
另一位網友刷子:導游也代表了城市形象吧,衣服上印上煙什么的廣告,感覺不倫不類。
洛陽市導游服務中心強制繳費是否合法?在導游服裝上擅自印制煙草品牌標識又該如何界定呢?洛陽市工商局商標廣告科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我國《煙草廣告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禁止利用媒體發布或在公共場所設置煙草廣告。在國家禁止范圍以外發布煙草廣告,必須經省級以上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批準。這種未經審批,強行要求導游穿著印有黃金葉標識和字樣的服裝,就屬于違規變相發布煙草廣告,工商部門可以進行查處。
記者就采訪情況聯系洛陽市導游服務中,該中心一位姓張的主任稱,收取導游員每人150元服裝費,是根據洛陽市旅游標準化九大重點領域提升等方面的要求“導游服務質量提升須二統一,統一標識,統一服裝”收取的,服裝全額費用為300元,政府補助50%,由洛陽煙草企業贊助,導游繳納剩下的150元,不存在捆綁年審,強制購買現象。
張主任:服裝造價比較高,找了一些企業來贊助,并不是說強制執行,我們要求旅行社、做地接這些導游把服裝統一起來,而且很多導游說不帶團或者說不需要這套制服,他們把個人情況給我們說明,寫個東西,一樣參加年審工作。制度是自愿買的,我可以把名單給你。
對于部分導游反映煙草標志過大,以及未經工商部門批準變相發布香煙廣告一事,張主任回應稱,目前設計的套裝只是初版,還未最終確定,他們會參考市民意見,重新設計導游服裝。
張主任:目前沒有開始做,我們只是想讓導游看一下做工,征求大家意見。煙廠只是其中一個企業,其他企業我們也在考慮,對導游意見也會慎重考慮,最終確定以后還會報相關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