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的發展,高樓大廈不斷新建,XX國際、XX世界、XX山莊……樓盤名稱換湯不換藥,看得人眼花繚亂。但以后“國際”、“世界”都不能用來命名建筑物,“山莊”也需要名副其實,釋義中需強調了“依山或坡地而建”。
今(21)日,本網記者從成都市民政局獲悉,近日,《成都市建筑物名稱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四部門聯合印發施行。《辦法》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1年。
建筑物命名不得冠以“國際”、“世界”
《辦法》中明確規定,建筑物名稱備案范圍即用地面積3000平方米(含)以上、總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含)以上、樓層在7層(含)或高度在24米(含)以上。滿足以上條件之一的住宅、商業、辦公、酒店等功能的建筑物均應辦理建筑物名稱備案手續。
關于建筑物命名,記者曾在知名房產網站按照“國際”、“世界”等關鍵詞搜索,數百個樓盤躍然眼前。曾幾何時,高樓在城市不斷新建,為追求所謂高端大氣上檔次,紛紛冠以“國際”、“世界”等名稱。如今,《辦法》中規定,建筑物一般不得使用冠有“中國”、“中華”、“國際”、“世界”等詞語。
除此之外,建筑物備案名稱也不得使用人名、外國地名、帝王稱謂、官銜、職位等詞語。另外,一般也不得使用具有國家機關所在地、有特定含義標志性建筑物名稱和特定政治色彩的詞語。中心城區區域內或其他區(市)縣區域內建筑物名稱不得重名、同音,不得在已有同類地名前增加或減少“大”、“新”、“成都”之類的詞。
據民政局區劃地名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已備案的建筑物名稱如違反以上規定既往不咎,未備案的或新建的建筑物的命名需嚴格按照《辦法》規定執行。
“山莊”也需名副其實強調“依山或坡地而建”
除了“國際”、“世界”成樓盤熱搜詞外,“山莊”也是樓盤名稱的“寵兒”。然而,“山莊”往往也只是普通樓盤,名不副實。對此,《辦法》中也提出了相關規定,為使建筑物名稱名副其實,在“山莊”的釋義中強調了“依山或坡地而建”。另外,增加了“莊、院、庭院”等通名,其綠地率要求參照上海等其他城市的40%的標準。增加了派生的通名,如由“城”派生的“名城”、由“花園、園、苑”派生的“雅園、雅苑、家園、佳苑、名苑”等,豐富了通名的內容。此外,“大廈”、“商廈”的總建筑面積由原來的1萬平方米改為2萬平方米。“大樓”的高度由7層改為“7層或24米”。
《辦法》還規范了建筑物名稱備案的程序,建筑物在開工建設前,項目業主應按照公布的命名標準,依法辦理建筑物名稱備案手續。在中心城區內的建筑物到成都市民政局辦理名稱備案;在其他區(市)縣的建筑物到當地民政局辦理名稱備案。地名主管部門自受理申報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辦法》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1年。
在辦理建筑物名稱備案時,《辦法》還精簡了建筑物名稱備案必備材料。將所需材料精簡為申請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一份、建設項目設計效果圖一份、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