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鎮招商網訊:蘭西縣平山鎮隸屬蘭西縣管轄。位于縣境西北部。蘭安公路橫貫東西。鎮政府駐地距縣城20公里。平山鎮,原名太平山。1746年(清乾隆十一年),即已建屯,屬呼蘭城鑲藍旗。清末,1905年(清光緒三十一年),劃歸蘭西縣,隸屬北鄉一區。中華民國時期,隸屬五保。東北淪陷后期,設太平村。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后,1946年設置太平區,1949年改為第四區。1956年6月,設置太平鄉。1958年8月,成立團結人民公社,1980年更名為平山公社。1983年5月,政社分開,改為平山鄉。1984年11月,改為平山鎮。平山鎮是蘭西縣西北部的區域中心城鎮,以農業為主。境內地勢平坦,土壤肥沃。全鎮總面積144.3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4.3萬畝。鎮辦工業有亞麻原料廠、農機修配廠、制磚廠、米面加工廠等,1992年鄉鎮企業總產值1170萬元。是合并鄉鎮之一。合并后的平山鎮總面積28.1平方公里,全鎮共轄民興、衛興(包括永興)、海興(包括振興)、吉興、合興(包括金興)、利興(包括前興)、復興、北興、新興、大興等10個村。120個村民小組,56個自然屯。1992年末全鎮總人口2.52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2280人,占9%;蒙古、滿族等少數民族人口約占總人口的1%。鎮政府駐地復興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