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鄉招商網訊:松花江鄉隸屬巴彥縣管轄。位于縣境西南端,松花江北岸,南與賓縣隔江相望,西與呼蘭縣以少陵河分界。鄉政府駐地距縣城6公里。松花江鄉一帶,清末,隸屬巴彥州第一區管轄。中華民國成立后,1913年1月,改隸巴彥縣管轄。東北淪陷后,1939年1月,設立富裕村。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后,1946年1月,隸屬富裕區管轄。1948年11月,劃歸松山區,1950年改為第三區,1955年6月恢復松山區名稱。1956年3月,并村劃鄉,設置松花江鄉。1958年9月,改稱松江人民公社。同年11月,將松江、臨江、國道、天德、永發5個公社合并為五岳河大公社,后改稱松花江公社。1961年4月,將松花江公社劃分為松花江、永發、臨城、臨江4個公社。1969年5月,將松花江公社部分生產隊分別劃歸臨江公社和永發公社管轄。1984年2月,政社分開,改為松花江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