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爪鄉招商網訊:龍爪鄉隸屬林口縣管轄。位于縣境中部,縣城西南。牡佳線鐵路從境內通過。鄉政府駐地距縣城12公里。龍爪鄉名源于駐地龍爪村名。1918年前建村時,因地處深山老林,各種野獸成群結隊,尤以野鹿為多,故名“茸角溝”。1931年又據“茸角”二字的諧音改稱“龍爪”。中華民國初年,隸屬依蘭縣管轄,1917年劃歸勃利縣管轄。東北淪陷后,1939年6月,劃歸林口縣管轄,設龍爪村。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后,1947年為林口縣第五區。1956年撤區劃鄉,設置龍爪鄉。1958年改稱龍爪人民公社。1984年改為龍爪鄉。龍爪鄉全境地形為南北長東西窄的狹長的丘陵漫崗區。主要河流有鯰魚河、二道河、四道河等。全鄉總面積412.5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1.2萬畝,主要種植糧食作物和烤煙。地下礦藏有煤炭、大理石等。山產品有人參、木耳等。鄉辦工業有煤礦、造紙廠、紙箱廠、玻璃纖維廠等,1992年鄉企總產值3919萬元。全鄉共轄龍爪、龍興、西山、興豐、紅星、植場、龍山、向陽、萬寶、灣龍、高峰、園藝、新龍爪、龍新、暖泉、高云、山東會、民主、一心、朝陽、小龍爪、五泉、林茂、龍豐、頭道等25個村。1992年末全鄉總人口2.66萬人,其中朝鮮、滿族等少數民族人口約占11%。鄉政府駐地龍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