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鄭州市政府發布關于落實鄭州市實施2018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設用地的通告。
通告顯示,鄭州市征收682.074畝(45.4716公頃)集體土地已獲批準,具體情況如下:
征收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商業用地、中小學用地、工業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1。 天河路東、石蘇路南、中央西路西、賈河路北。
2。 棉紡東路北、嵩山東街西。
3。 孫莊北路北、愛民東路東。
4。 經開第十二大街東、西、蝶湖路南、北。
5。 經開第十二大街西、經南九路北。
6。 經開第十六大街東、經南八路南。
7。 經開第十四大街東、經南十五路南。
8。 經開第十六大街西、經南十五路南。
9。 經開第十八大街東、經南十六路北。
10。 蝶湖東一街東、蝶湖路北。
11。 經開第十二大街東、西、清波路北。
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積:
1。 惠濟區江山路街道辦事處:蘇屯村0.0016公頃。
2。 惠濟區長興路街道辦事處:老鴉陳村0.2598公頃。
3。 二七區五里堡街道辦事處:王立砦村1.1865公頃。
4。 中原區西流湖街道辦事處:孫莊村0.3250公頃。
5。 經濟技術開發區潮河辦事處:曹古寺村16.8815公頃、 司趙村8.9911公頃、耿莊村13.9378公頃。
6。 經濟技術開發區京航辦事處:閆墳村3.8883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