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莊北街剛修好的人行道上被居民裝上了地鎖 攝/法制晚報記者 董振杰
法制晚報訊(記者 李潔 董振杰)訊 據今日《北京日報》報道,今后,私設地樁、地鎖違規占用停車位的行為將被明令禁止,并面臨最高5000元的罰款。市政府常務會昨天原則通過《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
目前,本市機動車保有量已達539.8萬輛,正式停車位卻只有約276萬個,同時還存在部分停車設施閑置、私設停車位亂收費等現象,停車難、停車亂問題突出。
其中,針對小區內私裝地鎖霸占公共居民共同享有的公共停車位的問題,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和其他公共區域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阻礙機動車停放和通行,不得在未取得所有權的停車位上設置地樁、地鎖。
與此同時,辦法還規定了具體的處罰處理措施,明確公安交管、住房城鄉建設、城管三部門分別對應管理道路、居住區和其他公共區域三類地區的私設地樁、地鎖行為,不僅將責令改正并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在當事人不在場或拒不拆除的情況下,還有權根據行政強制法強制代為拆除。
此外,在加大懲罰力度的同時,辦法還對停車場建設的規劃挖潛等提出具體要求。
據介紹,為落實辦法,市交通、規劃、發改、財政、公安、城管等部門還將陸續出臺一系列配套文件,對停車規劃、社會資本參與、居住停車位建設補助、占道停車特許經營、停車自治管理等內容進一步細化明確,逐步緩解本市停車難、停車亂問題。
停車場建設挖潛要求
停車信息服務方面,本市將建立統一的停車場信息管理和發布系統,對停車位進行編號,對停車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并實時公布對公共開放停車場的分布位置、使用情況、泊位數量等。
此外,辦法規定市、區縣兩級要組織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明確建設時序,并要求停車場建設與城市交通樞紐、軌道交通換乘站緊密銜接。
辦法規定,對外開放的停車場無論是否收費都必須配置完善的標志標識,明示名稱、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重要信息,并建立投訴處理制度。對中心城區范圍內向社會開放的收費停車場還專門作出應當24小時開放的特殊規定,并設置了最高1萬元的處罰規定。
關于道路停車泊位,辦法規定應當采用協議經營方式,通過協議方式明確經營管理雙方的權利義務、期限、終止協議的情形等主要內容,并對道路停車泊位內的車輛逐步實行電子計時收費。
對于出現嚴重服務質量糾紛、擅自轉包轉租、未按承諾標準提供服務等行為,專管部門將取消其經營資格。
整理/記者 李潔
身邊現場 馬路剛修好 業主搶車位
“人行道剛修好,就有人在這里裝上了地鎖。你說大家過來過去的,多不方便呀?”日前,有讀者向本報反映稱,在通州區北苑城鐵站附近的楊莊北街附近,不到100米的人行道被地鎖占滿。對此,新北苑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正在想辦法解決這一問題。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通州區北苑城鐵站附近的楊莊北街,掏出相機剛一拍照,就有幾個人圍上來訴苦,他們都是經委小區(楊莊北街2號院)的居民。
“我們實在沒辦法,小區內沒有地方停車,只能停在小區圍墻外邊。”居民劉女士說,他們這一個院里有二三十戶人家,大部分都有車,而停車位日益難找,因為不少乘坐地鐵的人會來這里停車。“只要把車開出去,要想停回來就難了,車位肯定被別人占領,所以大家就想出來這個辦法。”
另一名居民說,日前,有關部門對這里進行了整修,重修鋪設了馬路和人行道。沒想到這幾天有人開始裝地鎖后,大家紛紛效仿,一時間不到一百米長的人行道兩側被花花綠綠的各種地鎖占滿。沒來得及買地鎖的人家就弄了些大石板之類的東西,占一個地盤。
居委會正想辦法
解決停車難
昨天中午,記者來到新北苑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陳女士表示,已經知道經委小區的事情。
陳女士說,街道和城管等部門幾天前都來到楊莊北街了解情況,“這個小區建于上世紀九十年代,當時設計建造時沒有預留出車位或者車庫,所以現在小區內無法停放車輛。”
陳女士說,現在居委會正在想辦法協調解決這一問題。他們準備協調相關部門,在楊莊北街大門外邊的綠地旁,看能不能爭取點地盤,讓經委小區的居民停車。
文/記者 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