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順年間(1457-1464年)境內始有民居。成化年間(1465-1487年)各地商民紛紛移居漢水口北岸(即漢口),街市雛形出現。隆慶六年(1572年),出現居民區----坊。明末,袁公堤筑成,街市向北擴展至今滿春、民族、民權、花樓街道等地域。清咸豐十一年(1861年)建漢口城堡后,堡內建成新的居民區,鬧市中心由沿河黃陂街向北移至今六渡橋一帶。城堡以北后湖水網之中,鄉民擇墩筑圩圍垸,聚族而居,漸成以原籍、姓氏、人文遺址或自然特征為名的天門墩、王家墩、姑嫂村、八古墩等20余處聚落。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張公堤筑成,境域再次向北擴展32平方公里,范圍包括民意、前進、水塔、新華、萬松、北湖、唐家墩、常青、漢興等9個街道所轄地域。其間,相繼建成生成里、五常里(今永康里)、同善里(今積慶里)、福生里(今前進二路)、六合里、衡榮里、紹興里、楚寶里、桃源坊、藕塘村、藕池巷等街道里巷,形成新的居民區。民國19年(1930年)國民政府在市區實行區、坊、閭、鄰制度。民國34年,設立自治區,境內設有4個區公所。現代城市
建國后,廢除保甲制度,建立區人民政府及派出機構----街道人民政府。1954年,街道人民政府改為街道辦事處。街道工作以居民為服務對象,先后建立清潔衛生隊、治安聯防隊、居民小組、居民委員會等組織。1958年,街道組織1萬余名家庭婦女參加社會生產勞動,興辦街道工廠和文教、衛生事業。1961年,重新調整街道劃分,充實領導力量。“文化大革命”期間,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干部遭批斗,工作受到阻滯、破壞,但街道、居委會干部仍堅守崗位,做好民政福利、愛國衛生等工作。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街道工作進入新的歷史時期。1981年起,街道工作以居委會為基礎,以社區單位為依托,大力創辦“兩服務”(為生產服務、為生活服務)事業,發展街道經濟。在配合舊城改造、社區服務、精神文明建設方面,開拓出新路徑。民族街道首創街道社會福利院和弱智兒童寄養站;各街道先后建立社區服務中心,為社區軍烈屬及老、殘、病、幼等各種特殊困難對象服務。1985年,原屬洪山區管轄的唐家墩、姑嫂村、鯇子湖、賀家墩、航側村劃歸江漢區。2000年底,13個街道所轄居委會按照地域、人群和小區認同感等因素,調整為112個社區居委會。5個村民委員會分屬3個街道管轄。社區整合各方資源,發揮自治功能,構建“造福百姓、服務居民”、環境整治、安定和諧的新型社區。截至2009年8月全區共有116個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