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東縣招商網訊:8月20日,《法制日報》視點版以《官員網絡“曬承諾”遭質疑折射公信力焦慮》為題,報道了湖南省祁東縣人民政府縣長雷高飛在一份萬言述廉書中,公開承諾“不貪錢、不貪色”。報道刊發后,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
記者查詢網絡跟帖發現,一些網民對縣長公開“曬承諾”表示贊賞。網民“身無半畝”說:“敢在網上曬述職報告的縣太爺真不多。”網民“白河人家”跟帖:“讓人感動的不只是那些真心誠意的話語,而是話語背后的那種坦誠與擔當。”視頻:縣長承諾不貪錢不貪色被指官員公信力下降
來源:安徽衛視
那么,雷高飛緣何會公開承諾“不貪錢、不貪色”?
有知情人士私下向《法制日報》記者透露,雷高飛之所以在人大會上公開承諾“不貪錢、不貪色”,或許與祁東縣當年的官場氛圍有關。
2008年12月1日,祁東縣原縣委書記蔡敦誠因涉嫌收受賄賂被湖南省紀委雙規,2009年1月19日被刑事拘留,2009年2月2日,由邵陽市公安局執行逮捕。2010年4月22日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蔡敦誠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進行了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縣委書記落馬后不久,與其搭檔的祁東縣原縣長向獻國也因為腐敗案發。
2009年3月30日15時,已調任衡陽市林業局局長的祁東縣原縣長向獻國主動到衡陽市紀委交代問題,并在調查期間主動上交了其2000年12月任祁東縣委副書記,2002年8月至2006年5月任祁東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以來收受的巨額紅包禮金。
2009年12月30日,衡陽市蒸湘區人民法院對祁東縣人民政府原縣長向獻國作出一審判決,以犯受賄罪,判處向獻國有期徒刑5年,并處沒收財產6萬元。
之后,祁東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鄧某、祁東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肖某也先后因腐敗落馬。
“一下子該縣有數名縣委政府官員落馬,這些系列腐敗案件在當時產生了很大的震動。當時這些縣領導違法犯罪,賄賂成風,使當地官員公信力受到很大傷害。而2008年5月,雷高飛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調任祁東縣縣長的。”祁東縣一知情人士分析認為,雷高飛的公開承諾“不貪錢、不貪色”,或許與這些案件給當地帶來的負面影響有關。
“雷高飛或許想通過自己的公開承諾,來重建當地官員的公信力。”這名知情人士對《法制日報》記者說。記者劉希平
官員公開道德承諾是真必要還是假作秀
對話人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 莫紀宏
中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原院長、湖南城市學院院長 李建華
記者杜 曉
對話動機
近年來,各級官員公開道德承諾已經成為不少地方政府的“必修課”。綜觀公開道德承諾的內容,大都事關清正、廉潔、自律等內容。一浪高過一浪的官員公開道德承諾活動,究竟能發揮多大的作用?《法制日報》記者與有關專家展開了對話。
對話
記者:在反腐倡廉工作日益深化的今天,官員公開道德承諾的活動也越來越多,儼然成為一道風景。例如,廣東省中山市近日起實施新提任領導干部尚德公開承諾制度。根據中山市委組織部下發的通知,今后新提拔的市直副處級以上單位及鎮區領導班子成員(其他級別干部參照執行)要在任職后3天內簽訂從政之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等五方面的承諾書,向社會公開。通知要求,承諾人所在黨組織對未履行承諾的情況,給予及時督促提醒,干部任職試用期滿時要對承諾人履行承諾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對于官員公開道德承諾,我們應該如何看待?
莫紀宏:對于官員公開進行道德承諾的現象,還是應該從積極的角度去看。當前,個別官員道德滑坡嚴重,群眾對此頗多微詞。不管怎么樣,承諾總比不承諾強。對于作出承諾的官員來說,自然而然會形成一種約束,對于知曉了承諾的群眾來說,也會自發地形成一種監督。由于官員的特殊身份,所作出的承諾盡管不具備法律上的效力,但也是一個十分嚴肅的問題,不能將官員公開道德承諾完全看成是作秀。
李建華:我國傳統的官德建設依然強調“內省”、“慎獨”,把官德建設完全建立于內心自覺和內省的基礎上,這些做法盡管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實際效果還沒有完全顯現出來,能否真正觸動公職人員,提升其道德境界,尚有待觀察。
記者:官員公開進行道德承諾的風氣愈來愈盛,甚至“刮”到了家屬身上。湖南省邵陽縣于2011年9月推出領導干部家屬(配偶)公開承諾活動,其后根據統計,全縣已有106個單位的黨組織召開了家屬座談會,并有1100多名干部家屬(配偶)簽訂了承諾書。就官員道德這一問題來說,究竟應該如何把握?
莫紀宏:家屬參與到公開道德承諾活動中來,其意義和官員本人作出承諾也差不多,同樣是承諾了總比不承諾強,在客觀上同樣能對官員起到一個約束和監督的作用。抓廉政,從官員及其家屬兩邊入手、雙管齊下,的確很有必要。
官員道德是一個較為抽象、宏觀的概念,是人的一種內在本質,不像干部的年齡、學歷、專業和工作實績那樣,能夠通過直觀的形式去直接了解和把握。在進行考核和觀察時,工作人員往往不得要領,下手難。關于官員道德的素材搜集也是一個難點。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通常要求以準確無誤的客觀事實作為考察結論的依據,但由于受“德”的內在性、隱蔽性和談話對象個人水平等主、客觀因素的制約,許多與被考察者共事多年的談話對象,仍然對其“德”不夠了解,很少有人能夠提供內容翔實、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的事例,一般只能以高度概括的幾句空泛的語言來回答提問。這些都給考察者客觀、準確地考察干部的“德”造成了一定困難。
正是由于當前在實際操作中對官員道德考核時存在一定的困難,因此,無論是官員本人還是官員家屬,通過公開道德承諾的形式,來提升廉潔自律水平,都是具有積極意義的。
記者:實踐證明,官員在道德作風方面的公開承諾也并非都是空話。4年前,河南漯河市直工委書記戴友良發表了一句“堅持走路上下班”的承諾,引起了諸多爭議。4年來,戴友良的確兌現了自己的承諾,他公開表示:“原來承諾是為了逼自己厲行節儉,現在走路上下班已經成為我的生活習慣。”不過,這個例子只能說明官員的自律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從根本上說,我們該如何提升官員道德水準?
莫紀宏:官員道德水準的提升,主要還得依靠法治和監督。就官員的“私德”來說,可以有高下之分,但是作為公職人員,對于其道德水準有著統一的、較高的要求,需要有剛性的約束。最好的自律是他律要發揮作用。
李建華:就提高官員道德建設來說,從根本上還是應該建立一套制度化、體系化、可操作的官德評價指標體系。首先要推進行政道德建設的法制化、制度化。法制化反映了用道德和法律的雙重力量加強官德建設的思路。其次,道德法規的內容具體詳細,操作性強。包括限制接受禮品的規定、限制政府公職人員兼職的規定、嚴禁假公濟私和鋪張浪費的規定、限制工資以外收入的規定、對政府公職人員離職后利用原職位的影響獲得不正當利益的限制規定,對公務員在行使公共權力、進行社會管理、提供公共服務等活動的過程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以及應該怎么做的規定,違反規定將受到什么懲處等都作了嚴格的規定,避免對官德的要求過于籠統和空泛。同時,要建立完善的道德監督、懲戒機構與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