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18日電 (記者常紅 實習生董雪飛)1月15日,中國第一個世界職業拳王熊朝忠衣錦還鄉,家鄉云南省馬關縣獎勵他75萬元,另有企業捐贈一套花園住房。對此,有網友大潑冷水,質疑馬關縣作為國家級貧困縣,主要任務是脫貧,創業,以縣財政獎勵一名拳擊手,似不妥當。
據了解,馬關縣并不是第一個給體育明星獎勵的政府,在2011年,湖北省政府對網球選手李娜給予獎勵60萬元,并授予網球中心副主任的職位,但馬關縣拿出75萬元獎勵卻引起網民誹議,究其原因,還是“貧困”在作怪。
人民網推出“國家貧困縣75萬重獎礦工拳王,咋看?”的調查中,24%的網友表示支持,認為長國人志氣、給家鄉爭面子應該重獎; 25.7%的網友反對,認為貧困縣沒必要重獎一個拳擊手;近五成(49.6%)的網友不置可否,表示應強化預算監督,讓權力花錢有章可循。
“拳王精神”該不該表彰,作為一個國家級貧困縣,馬關縣此舉是否妥當?對于貧困縣來說,如何做到脫貧和獎勵兼得?
支持:“75萬元并不多,拳王精神要弘揚”
有網友認為,75萬元的獎勵不僅不多,甚至還不夠,和奧運冠軍相比,給熊朝忠的實在是不多,畢竟他是中國首位世界級“拳王”。
熊朝忠從一個普通農民,為了生活曾當過電腦修理工、種過香蕉,又去當礦工鋼,最后才走上了職業拳擊的道路。正是憑著自強不息的精神,成為中國首位世界職業拳王,地方政府為其舉行大會表彰,號召百姓尤其是青少年學習“拳王精神”。
“從客觀的角度來看,我支持給予熊朝忠獎勵,”南京大學社會學院副教授胡小武說,“75萬元人民幣其實并不奢侈,對于許多貧困縣蓋豪華辦公大樓來,馬關縣此舉目的是為了弘揚拳王精神的正能量,也是一種城市營銷手段,進一步傳播和提升城市的知名度,起碼大家現在還知道云南省有一個馬關縣。”
反對:“財政資金獎勵私人不妥當 程序有缺失”
然而,公眾對于馬關縣政府給予熊朝忠獎勵多少并不看重,因為熊朝忠代表的是自強不息的“拳王精神”。公眾所關注的是“貧困”政府用財政資金給“拳王”重獎是否合理。
“馬關縣政府的重獎,是否經過了地方人大的審批,是否舉行公開聽證會?如若沒有,那么存在贈予行為的程序缺失,也就是侵犯了廣大納稅人的基本權利。如果沒有經得納稅人的同意,那么獎勵一分錢都是不合法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周孝正接受人民網記者采訪時對此舉表示反對。
周孝正解釋,政府財政是納稅人的錢,動用須經得人民群眾知情同意。重獎拳王其實是將公共財產贈予私人的行為,應當由民意代表即人大代表審議決定。因為依據法規,地方財政的收支,都需經當地最高權力機構人大批準。“類似重獎等臨時性支出,亦不能例外。”
盡管馬關縣縣政府官員鄧利民說:“現場自發前來參加活動的三四萬群眾的那種自豪情緒,就已經說明一切。”但周孝正認為,根據立法法,政府進行決策必須要舉行公開聽證。即使群眾很自豪,但“自豪情緒”并不是“知情同意書”,因此政府此舉依然存在程序上的不合理。
遠離“金牌戰略” 側重核心榮譽
孰是孰非?一時難辯。“健身體育和休閑體育是體育運動的主流,應該占到體育運動全部投入的70%,對競技體育的大力表彰,是我國實行的‘金牌戰略’,過分強調‘金牌戰略’和競技體育,已經大大偏離了體育運動的主題,因此產生的一系列體育丑聞,不但不利于提高我國的國際地位,還違背了科學發展觀的主題。”周孝正表示。
對此,胡小武認為:“一方面,政府可以倡導建立社會化的慈善基金,吸引社會愛心人士進行捐贈,達到既可以不動用財政資金又能對做出貢獻的運動員進行表彰獎勵的雙得效果;另一方面,應該為運動員提供更好的訓練環境,從專業化的角度提供幫助,推動運動員更加看重核心榮譽即競技的榮譽,而非獎金、官職等外部榮譽。”
如此看來,如何創造一個良性的職業成長環境,既能鼓勵運動員弘揚拼搏精神,又盡量不動用財政資金引起公眾質疑,從而達到“一舉多得”的功效,才是政府和社會當前之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