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興縣情簡介
永興縣位于湖南東南部,是原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開國大將黃克誠的故鄉,轄14鎮7鄉和1個省級經濟開發區、1個省級產業集中區,總面積1979平方公里,總人口約70萬。2015年1-6月,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42.8億元,同比增長9%,其中規模工業增加值79.3億元,增長8.3 %;固定資產投資112.4億元,增長20.1%;公共財政收入13.18億元,增長10.9%;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2.3億元,增長12.6%;城鎮和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13372元、7336元,分別增長9.1 %和10.8%。
永興,歷史悠久。置縣于漢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留存有漢代的三侯祠,唐代的觀音巖寺、侍郎坦,宋代的北院寺、金剛禪寺,清代的龍華寺、大明寺等歷史遺跡。流傳有神農氏嘗百草、諸葛亮屯兵“侯憩仙”、韓愈駐足揮毫、徐霞客探幽攬勝、王船山游歷唱和等美麗傳說。
永興,風景秀美。地處中亞 熱帶常綠闊葉林區,森林覆蓋率67.97%。丹霞地貌在全國發育最典型、分布最廣、面積最大,擁有總面積達9006.15公頃的永興丹霞國家森林公園,其中黑坦的深度、鹽坦的廣度堪稱全國丹霞坦洞之最,“一線天”堪稱“天下第一縫”,百里便江以“山青、水秀、石奇、寺妙、洞幽”聞名遐邇,中國歷史文化名村板梁古村系統構建出人、自然、社會和諧共生的環境特色,古樸神奇的中國白銀第一坊、蘇州園林式的安陵書院更增山水銀都一份秀色。
永興,資源豐富。水能資源理論蘊藏量為12萬千瓦,可開發容量在100千瓦以上的水電站有40處,可裝機82700千瓦。境內礦產資源有4大類15種,其中煤炭探明儲量3.8億噸、占全省的10%,是全國100個重點產煤縣、全省6大產煤縣之一。土地面積300萬畝,其中林地資源200萬畝,有紅豆杉等珍稀植物20余種。
永興,交通便利。便江上承東江,下接湘江,直入長江,是郴州市唯一的水運航線。京廣鐵路、京港澳高速公路、武廣高鐵、G107、S209和S003穿境而過。隨著郴永大道、銀都大道的建成通車,郴州“大十字”城鎮群和高鐵經濟帶讓永興對接珠三角、融入大郴州的區位優勢更加明顯。
永興,產業鮮明。永興稀貴金屬再生資源利用產業享譽全球,年綜合回收生產白銀2000余噸、黃金近10噸、鉑族金屬3.5噸、其他有色金屬16萬多噸。LED顯示屏、微晶玻璃板材、亞氧化鈦和新引進的電動客車、精細化工等電子、新材料產業呈現良好發展態勢。煤炭和煙花爆竹產業完成了標準化改造。永興冰糖橙獲批中國馳名商標和中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烤煙、油茶、桑蠶等農業產業凸顯了新優勢。突出山水生態主題做文章,山水、紅色、溫泉、古民居、工業旅游聲名鵲起。
永興,城鄉繁榮。城鄉建設日新月異,城市化率達45.5%。全市最大住宅小區、全市第一高樓、全市縣級最大商貿中心、全市第一家按五星級標準建設的酒店等一大批標志性項目紛紛建成,宜居、宜商、宜業永興展現嶄新風貌。按照“生態永興、田園鄉村”要求,打造了堡口、松柏、銅角等一批統籌城鄉發展的精品樣板。實施城市基礎設施改造和“智慧銀都”建設,城市功能日益完善,城市品位大幅提升。
永興,品牌鮮亮。永興被譽為“中國銀都”。近年來,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先后獲得了一大批國家級、省級金字招牌。其中包括全國循環經濟試點單位、國家稀貴金屬再生資源利用產業化基地、全國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縣、中國最具投資潛力中小城市百強縣、中國新農村建設示范縣、中國城市管理創新示范城市、中國優秀智慧城市、湖南省特色縣域經濟重點縣、湖南省平安縣、湖南省經濟十強縣以及湖南省全面小康經濟強縣。
永興,創業活躍。圍繞建設全國科學發展百強縣總體目標,把加快推進承接產業轉移作為縣域經濟轉型調優的突破口,構建了“兩區四園”發展格局,著力“用天下人才建設永興、引天下錢財發展永興”,以更恢弘的氣魄、更優惠的政策、更寬松的環境,營造活力迸發、朝氣蓬勃的發展氛圍。
中共永興縣委 永興縣人民政府關于擴大開放鼓勵投資加快承接產業轉移的實施意見
為搶抓國家實施湘南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的重大機遇,推進大招商,引進大項目,培植大產業,推動大發展,實現永興“開放崛起”的戰略目標,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擴大開放加快發展開放型經濟的決定》(湘發〔2011〕6號)、《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湘南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意見》(湘發〔2012〕14號)以及《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承接產業轉移發展開放型經濟的實施意見》(郴發〔2012〕4號)等若干政策意見,結合我縣實際,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適用范圍
凡縣外投資者到我縣投資新辦或增資擴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農業項目300萬元)以上的工業、農業、旅游業、商貿物流業、公共基礎設施、標準廠房建設等類型(房地產、資源開采類項目除外),均適用本實施意見。
二、優惠政策(一)用地方面
1.在工業園區(含縣開發區、永興縣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園、太和工業園、柏洞工業園、湘陰渡新能源新材料精細化工產業園、永興高新技術工業園、鄉鎮工業項目區)內投資的工業及生產服務性項目,按國家現行用地政策,依法實行招拍掛出讓,并按土地登記辦法核發土地使用權證。
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在120萬元/畝以上的項目,土地出讓金底價按國家工業用地出讓最低標準執行(我縣現行規定工業用地土地出讓金最低標準為9.5萬元/畝)。土地面積按批準的紅線計算。
對項目用地開發成本實行補貼。投資或企業上交縣財政的土地出讓收入高于5萬元/畝的部分(剔除上級文件規定的專項基金或基金),縣財政全部撥給工業園區用于扶持企業發展。沒有工業園區的,受益鄉鎮可參照執行。
2、投資額5000萬美元或人民幣3億元以上的鼓勵類產業轉移重大項目,可協助申請使用省級用地指標計劃。
3.農業綜合開發(農、林、牧、漁業)及其配套經營服務項目,可以采取租賃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4.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的工業(或5000萬元以上農業類加工項目),可按其實際用地面積的7-10%,優先在縣、鄉(鎮)規劃區范圍內以招拍掛出讓方式選址企業生活用地。土地出讓價格超過商住用地評估價的部分,縣財政全部撥給企業所在地的鄉鎮或主管單位,用于支持企業基礎設施建設。
5.支持企業采取租賃土地使用權的方式獲得建設用地,逐步形成“出讓土地使用權、租賃土地使用權”并存的工業用地格局;允許集體建設用地經批準后入股或聯營建設標準廠房,用于承接產業轉移項目;對通過土地整理取得的新增建設用地可作價入股,共建合作園區(二)財稅獎勵方面
6、投資自投產實現稅收年度起,按其上繳稅收中縣級財政可支配部分的一定比例實行獎勵(增資擴股項目按新增稅額計,有稅收減免的按減免后的稅額計),獎勵標準為:一般項目第1-3年按50%的比例獎勵給企業,第4-5年按30%的比例獎勵給企業;世界500強企業投資的生產性企業,5年內全額獎勵給企業;國內500強或中、省企業投資的重大生產性企業,第1-3年全額獎勵給企業,第4-5年按50%的比例獎勵給企業;在工業園區內建設合作園區,且投資額在5000萬美元或人民幣3億元以上的,第1-3年全額獎勵給企業,第4-5年按50%的比例獎勵給企業;在工業園區建設標準廠房用于出租,其租金納稅中縣級財政可支配部分,5內年全額獎勵給企業;對符合規定的新辦現代物流企業,5年內按60%的比例獎勵給企業。
7.鼓勵企業上市融資。企業在上市輔導過程中,因審計調賬增加利潤等原因而增加的稅費,其縣級財政留成部分,由縣財政全額補貼給企業。
8.鼓勵企業做實資產。企業辦理廠房產權過程中產生的各種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獎勵給企業。
9.農林牧漁、公共基礎設施、高新技術、環保節能等類型項目,按國家現行稅收政策實行減免。
10.從2012年起連續5年,縣財政預算每年安排不少于1億元以上的開放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支持承接產業轉移、鼓勵標準廠房建設、拓展對外貿易、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發展現代物流以及招商引資獎勵等。
在工業園區建設標準廠房用于出租,且層數在二層以上,經竣工驗收合格后,縣財政按其建筑總面積給予投資者10元/㎡的補貼,由縣商務局(招商局)牽頭,會同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等單位核定撥付。對有出口實績的加工貿易企業,自2012年起5年內縣財政按其每年加工貿易出口額給予物流運輸補貼。年出口額為100-500萬(含500萬)美元的,每百萬美元補貼人民幣3萬元;年出口額在500萬美元以上的,每百萬美元補貼人民幣4萬元。對新增加工貿易企業且在當年體現加工貿易實績的,每個企業一次性獎勵人民幣4萬元。鄉鎮將招商引資基礎條件:引進到工業園區,工業園區和引進鄉鎮實行稅收分成,從該企業產生稅收之日起,縣財政、工業園區(鄉鎮)、引進鄉鎮分成比例為3:3:4(縣財政地方留成剔除招商引資獎后的部分)(三)收費方面
11、投資項目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縣級收取部分一律免收,服務性收費按不高于收費最低標準的30%收取,具體執行標準見附件1。
12.省、市規定減免的縣級以上行政事業性收費,由縣對口部門審查后先緩繳,再申報落實減免。
13.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的項目,其應上繳的國土資源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省、市優惠標準最低限額收取。
14.環境影響評價和安全評價費用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最低標準收取。
15、投資辦理資產評估、環境評估以及會計、公證、鑒證等有償服務實行自主和自愿原則,企業可以自主選擇有資質的機構,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干涉或指定,收費標準按本實施意見的規定執行。
16.新辦生產性企業自行處理污水并達到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的,免收污水處理費。
17.縣優化辦會同有關部門制發《投資企業稅費繳納明白卡》,公示列明收費項目和標準,由縣政務服務中心“一站式辦理”。“明白卡”以外的其它收費,一律視作亂收費,企業有權拒繳。收費項目調整,必須由縣優化辦會同有關部門認可批準(四)水電方面
18、投資屬縣自來水公司供水的,在縣政府控股縣自來水公司的條件下,用水價格按當地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執行(商貿項目除外)。經水利部門批準后,允許外來企業自行打井取水,或直接從河溪中取水。
19、投資在建設期間和園區項目生產用電,以每月用電總量為基準,按大工業用電價格計征,不收取一般工商業用電費用。
20.在永興縣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園內投資的項目,分別由縣自來水公司和郴電國際永興分公司負責將供水管道和供電主干線路架設到項目紅線邊并預留接口,不收取紅線外產生的任何費用。
2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原則上不得對企業停水、停電。因維修或其它原因確需停水、停電的,供水、供電企業應提前24小時通知企業。
三、提升服務水平(一)提高行政服務效率
22.實行免費代辦制和跟蹤服務制。投資落戶和建設的所有手續由縣工業園區管委會、所在鄉鎮政府和引進(受獎)單位代為辦理并跟蹤服務。大型(內資5000萬元以上,外資500萬美元以上)由縣級領導牽頭,相關部門組成專門服務小組,為項目建設提供全程跟蹤服務。境外投資企業手續由縣商務局(招商局)代辦并跟蹤服務。
23.實行“一個窗口對外、一個章子管總、一條龍服務”。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對外來投資企業的收費和服務,實行并聯辦理。
24、投資在辦理規劃、國土、建設、質監、地稅、財政、房產等部門的審核審批、稅費計算等手續時,通過縣房地產稅費一體化中心簡易程序予以辦理。
25.行政機關辦理行政審批事務,按承諾時限辦結;需上級相關部門審批辦理的,由對口的縣直單位負責協調和協助辦理,并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涉及到報國家、省、市審批的土地征用、規劃手續和特殊行業的審批手續,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辦結時限)(二)加強企業用工服務
26.按照《永興縣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園區企業用工服務的實施意見》(永政發〔2012〕11號)要求,要加強承接產業轉移企業的用工服務工作,確保承接產業轉移企業的用工需求。
27.鼓勵縣內技術、管理人員到外來投資企業工作,凡到外來投資企業工作的,5年內保留其原職級待遇,人事檔案關系保持不變(三)加大企業融資支持
28.搭建企業融資平臺。大力扶持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積極為企業融資和擔保提供服務。縣政府每年定期召開2-3次銀企融資洽談會,主動為企業搭建融資平臺。
29.將銀信機構支持企業貸款工作納入年度考核范疇,并與政府性存款掛鉤,對為企業融資作出貢獻的銀信機構予以重獎(四)支持企業爭取上級政策資金扶持
30.對符合認定高新技術企業、農業綜合開發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新型工業化、循環經濟、加工貿易項目等等條件的,相關縣直主管部門要積極協助企業到上級申報認定,爭取相關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資金扶持。
四、強化招商激勵
31.完善《永興縣招商引資中介人獎勵辦法》(詳見附件2),適當提高獎勵標準,用政策和強有力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招商引資。獎勵標準以《永興縣招商引資中介人獎勵辦法》為準。
32.鼓勵商會、協會或投資促進機構參與招商引資。在重點地區、重點行業有針對性地建立招商網絡,聘請一批社交能力和工作責任心強、對招商引資工作充滿熱情的社會人士擔任招商代理,積極開展委托代理招商活動(具體獎勵標準、工作職責、權利義務以委托代理合同為準)。
33.對投資額巨大及對縣域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或特殊貢獻的項目投資者,可在縣內給予一定的政治待遇或名譽職務。并可向省、市有關部門舉薦、推薦,爭取上級給予有關榮譽及政治待遇。
五、優化發展環境(一)創優經濟發展環境
34.對外來投資企業實施經濟發展環境重點監測。所有外來投資一律作為監測點,由縣優化辦重點監測。
35.嚴格執行省市關于入企檢查備案和企業“寧靜日”制度。除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檢查外,入企檢查一律先向縣優化辦書面申請備案,并取得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對同一企業進行同類檢查原則上每年不得超過一次,特殊情況下確需檢查的,須報縣委書記、縣長同意后方可進行。
36.對外來投資企業嚴格執行“三個嚴禁”和“四個不準”。嚴禁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集資;嚴禁司法不公、執法不公;嚴禁擾亂、破壞或阻礙企業建設和正常生產經營。不準在辦理有關手續時設置障礙或拖延刁難;不準擅自開展檢查、考察、審驗;不準擅自扣車、扣物、封帳、抓人;不準袒護或包庇損害投資者合法利益的人和事。
37.強化經濟發展環境投訴查處問責制度。對外來投資企業的投訴舉報,要及時受理和辦理,對損害外來投資企業的行為嚴厲查處。對1年內被企業投訴3次以上的鄉鎮、單位,一經查實違法違規,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鄉鎮、單位及其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評先評優資格;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黨政主要負責人的黨紀、政紀責任(二)實行特許卡制度
38.由縣優化辦發放特許卡(即綠卡)。投資(要求固定資產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或企業上一年度入庫稅金200萬元以上)主要負責人和特別客商可向縣優化辦申辦綠卡,并可由縣商務局(招商局)代辦。
39.持卡人享受的優待: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行政執法等部門對持卡人的輕微過錯,原則上只作糾正和批評教育處理,不得隨意扣人、扣車、扣證、罰款;可以免費參觀本縣管轄的旅游景點;未經縣優化辦批準,各職能部門不得隨意對客商和其企業進行任何形式的檢查。
六、其它規定
40.對世界500強、全國500強、戰略投資者等投資的特大型項目,其對政策優惠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采取“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的辦法,具體由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并報縣委常委會批準。
41.國家、省、市出臺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比本實施意見更優惠的,執行國家、省、市的政策。本實施意見沒有規定的,參照國家、省、市有關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執行。
42.本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實施意見相抵觸的,以本實施意見為準。
43.本實施意見由縣商務局(招商局)負責解釋。
附件:1.永興縣招商引資規費征收標準一覽表
2.永興縣招商引資中介人獎勵辦法
中共永興縣委 永興縣人民政府招商引資規費征收標準一覽表
征收環節執收部門收費項目政策標準
擬執行標準 土地征用出讓環節 縣地稅局 耕地占用稅 19.2-36元/㎡ 19.2-36元/㎡ 省級 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 16元/㎡ 16元/㎡ 縣財政局 防洪保安基金 1.6元/㎡ 1.6元/㎡ 縣人社局 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 20元/㎡ 20元/㎡ 縣國土 資源局 耕地開墾費 15-24元/㎡ 15-24元/㎡ 用地管理費 1.5%-4.0% 2元/㎡ 工程測量費(地籍測繪 不超過0.2元/㎡ 0.1元/㎡ 建筑用地撥地定樁費 不超過1600元/件(每件4點 全免 縣水利局 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 1.5元/㎡ 總額10% 水土流失防治費 2元/㎡ 總額10% 縣林業局 森林植被恢復費 用材林類6元、未成林4元、防護林特種林8元(國家重點10元)、疏林灌木3元、宜林跡地2元/m2(城市規劃區按2倍 按政策標準執行 縣蔬菜局 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5000元/畝 全免 縣文物辦 考古調查勘探費 0.2元/㎡ 全免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機構代碼證 150元 150元 報 建 環 節 縣規劃局 建筑物定點放線費 不超過1600元/件(每件4點 100元/件 建筑用地撥地定樁費 不超過1600元/件(每件4點 100元/件 工程測量費 不超過0.2元/㎡ 0.1元/㎡ 地縣鄉圖費 清繪不超過292.59元/㎡ 全免 編繪不超過185.17元/㎡ 縣人防辦 地下防空設施易地建設費 10層以下23元/㎡ 全免 10層及以上67元/㎡ 報 建 環 節 縣住建局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住宅20元/㎡、其它30元/㎡ 全免 建筑行業勞保基金 3.50% 3.50% 縣質監站 建筑施工安全服務費 2.30% 0.50% 縣經信局 散裝水利專項基金 2元/㎡ 全免 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 10元/㎡ 全免 縣科技局 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抗震要求確認費 2000元/項 全免 縣房產局 白蟻預防費 新建擴建改建2.5元/㎡ 全免 縣城管辦 建筑材料垃圾運輸清掃保潔費 4‰ 全免 城市道路占用費 0.07元/㎡天 全免 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 造價的150% 全免 縣物價局 價格調節基金 住宅1.6元/㎡ 全免 商業2元/㎡ 全免 縣自來水公司 水費 2.1元/噸 產權證****環節 縣氣象局 防雷設施檢測費 1-2元/㎡ 全免 縣招投標局 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 中標額的0.2‰-2‰ 全免 縣國土 資源局 土地交易服務費 成交額的0.3%-2% 總額25% 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 100元/宗 10元/宗 利用測繪成果、成圖資料費 120元/幅 10元/幅 證書工本費 20元/證 10元/證 縣房產局 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住房80元 10元 非住房550元 10元 白蟻預防費 裝飾裝修3元/㎡ 全免 房屋分戶測量費 住宅1.2元/㎡ 0.5元/㎡ 高住樓1.8元/㎡ 0.5元/㎡ 多功能用房2.4元/㎡ 0.5元/㎡ 測量成果利用費 40元/幅 10元/幅 住房轉讓手續費 新建住房3元/㎡ 2.1元/㎡ 非住房轉讓手續費 新建商業房0.5% 0.35% 維修基金 2% 全免
說明:1.資料費按原標準收取;2.本表未列入的收費(含服務性收費)一律不征收;3.在多個環節征收的測量費等費用按本表規定執行一個標準。
永興縣招商引資中介人獎勵辦法
為搶抓湘南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的重大機遇,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我縣招商引資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全民招商的新格局,推動我縣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原則(一)財政受益原則;(二)鼓勵引進大項目原則;(三)誰受益誰兌獎原則;(四)誰引進誰得獎原則。
二、獎勵對象和范圍(一)獎勵對象
社會各機關單位、團體、企業、民間組織和個人(以下簡稱中介人),通過各種渠道直接參與引進縣外投資者在我縣投資興業的,均適用本獎勵辦法(二)項目范圍
1.引進縣外投資者在我縣范圍內興辦工業生產、公共基礎設施、農業產業化、旅游開發、商貿物流項目,適用本獎勵辦法。
2.工業生產、公共基礎設施類項目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農業產業化、旅游開發、商貿物流項目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適用本獎勵辦法。
3.下列類型項目不列入本辦法獎勵范圍:1)國家產業政策限制類(已經上級批準立項的除外);(2)原礦開采且無加工增值的項目;(3)房地產開發項目;(4)縣內搬遷再建項目;(5)中央、省、市的財政性資金;(6)承包工程的押金或墊付資金。
三、獎勵標準(一)前期工作經費
簽訂了招商代理合同的中介人引進符合獎勵范圍的項目,在項目辦理了立項、國土、工商、稅務等手續并正式動工后,由受益財政先期預撥一定的前期經費(前期經費計入獎金總額,兌獎時予以抵扣)。前期經費的撥付標準如下:1.工業生產、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1000-3000萬元(含3000萬元),農業產業化、旅游開發、商貿物流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500-2000萬元(含2000萬元)的,每個項目3萬元。
2.工業生產、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3000-6000萬元(含6000萬元),農業產業化、旅游開發、商貿物流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2000-4000萬元(含4000萬元)的,每個項目4萬元。
3.工業生產、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6000-10000萬元(含10000萬元),農業產業化、旅游開發、商貿物流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4000-8000萬元(含8000萬元)的,每個項目5萬元。
4.工業生產、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10000萬元以上,農業產業化、旅游開發、商貿物流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8000萬元以上的,每個項目6萬元。
上述項目如先以注冊資本核定,要求其注冊資本應達到固定資產投資的50%以上(二)計獎標準
每個項目獎金數額按經審計確認后的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分類計算,具體計算辦法如下:1.工業生產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農業產業化、旅游開發、商貿物流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按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0.6%計獎(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1000-3000萬元(含3000萬元)、3000-6000萬元(含6000萬元)、6000-10000萬元(含10000萬元)、10000萬元以上的,分別按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0.05℅、0.07%、0.1%、0.2%計獎,最高獎勵不超過20萬元(三)獎金來源
縣財政受益的項目,獎金從縣開放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四、獎勵評審程序(一)獎勵申報備案
實行項目引進中介人資格申報備案制。凡符合招商引資獎勵的項目在簽訂正式合同后30天內,引進中介人向縣商務局(招商局)報送申報備案表,出具項目投資者的書面認可證明。同時,如實提供如下資料存檔備查:1.項目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或外商投資批準證書等復印件;2.項目實際投資人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3.項目資金到位證明材料(驗資報告、銀行進賬單或相關票據、銀行詢證函等);4.稅務登記證和納稅憑證復印件(二)獎勵審核確認
1.成立縣招商引資獎勵評審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和分管招商引資工作的縣委、縣政府領導任副組長,縣委辦、縣政府辦聯系招商引資工作的副主任,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商務局(招商局)、縣審計局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商務局(招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縣商務局(招商局)。
2.縣招商引資獎勵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獎勵的審核,組織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商務局(招商局)、縣審計局等組成審計小組,聯合對申報獎勵的項目逐個進行審計核查,確認引進資金數額,形成書面審計核查報告。
3.縣招商引資獎勵評審領導小組對所有申報獎勵項目招商引資的審計核查資料進行統一復審,研究確定獎勵項目和每個項目獎金數額(三)兌獎程序
1.縣黨政聯席會研究批準;2.公示受獎(時間為一周);3.由縣政府兌現獎勵。
五、其它事項(一)每個項目必須全部建成、正式投產后才能申報獎勵,獎勵總額的80%在企業正式投產后兌付,獎勵總額的20%在企業產生稅收且地方留成部分超過獎勵總額的2倍以上予以兌付; 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獎勵在項目全部建成后予以兌獎,一個項目只獎勵一次(二)先期領取了前期經費的項目引進中介人,其引進的項目最終經審計核查未達到規定要求不能受獎的,經審查核實,所領取的前期經費應予追回。
(三) 引進世界500強、國內500強或重大中、省企業等戰略投資者投資的特大型項目,實行“一事一議”(四)與縣政府簽訂了招商引資委托代理合同的獎勵以簽訂的合同為準(五)受獎人領取獎金后,應主動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六)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制定的招商引資相關獎勵文件與本辦法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七)本辦法由縣商務局(招商局)負責解釋。中共永興縣委辦公室
永興縣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園區企業用工服務的實施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部門管理機構,省市駐永各單位:有效解決園區企業招工難問題,促進全縣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積極承接產業轉移促進加工貿易發展的意見》(湘政發〔2008〕16號)、《郴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承接產業轉移促進園區企業用工的實施意見》(郴政發〔2010〕5號)和《郴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承接產業轉移保障園區企業用工的通知》(郴政發〔2012〕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完善服務措施(一)建立健全信息服務網絡。各企業要建立和定期更新企業用工信息庫,同時開展用工預測,每月底向縣人社局上報用工預測和當期用工情況。各鄉鎮要定期更新人力資源庫,建立免費求職登記處。縣人社局要不斷完善快速反應的縣、鄉(鎮)、村三級用工服務網絡,提高企業用工預測能力,通過簡報和電視等媒體定期發布人力資源需求信息,積極搭建就業信息供需對接平臺(二)設立園區用工服務專項補助經費。縣財政每年安排縣本級園區用工服務專項補助資金200萬元(其中,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150萬元,縣財政調劑安排50萬元),主要用于職業介紹補貼、專場招聘會補貼、頂崗實習補貼、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返鄉就業補貼、員工穩崗補貼等七項補貼,以及就業信息宣傳發布、園區用工服務專項活動和表彰獎勵等工作(三)積極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工業園區企業應當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障條件。要按時足額發放工資,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嚴格執行法定休假和加班制度,依法支付加班費,及時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要加強企業文化建設,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大力弘揚企業文化。有條件的企業應建立黨(團)隊伍。縣直相關部門要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四)努力改善員工居住條件。園區用工企業要關心員工生活,為企業員工配備良好的食宿設施。縣房產管理部門每年優先安排新建公租房,優先提供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已繳納社會保險費、在縣城區無自有住房的工業園區企業務工人員租住。
二、優化培訓效果(一)積極開展技能培訓。各工業園區負責統籌制定年度培訓計劃,縣人社局根據國家培訓相關政策統籌安排并組織實施,以提高全縣從業人員的勞動技能(二)加強實習實踐教育。各培訓機構要擇優選擇專業對口的工業園區企業作為實踐教學基地進行掛牌,建立實訓基地,安排學員到工業園區企業實習實踐,提高實際操作能力(三)優化職教專業設置。各培訓機構要根據園區企業特點,及時調整和優化專業設置,為學員實現本地就業創造條件。
三、建立激勵機制(一)設立職業介紹補貼。各鄉鎮、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應按要求為縣工業園區企業輸送勞動力,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150元/人的標準給予其職業介紹補貼;完成或超額完成任務的給予50元/人的獎勵。職業介紹補貼由推薦單位向縣人社局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享受職業介紹補貼人員花名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和推薦單位的銀行賬戶。同一勞動者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職業介紹補貼,不得重復申請(二)設立頂崗實習補貼。各職業培訓機構組織相關專業的學員到縣工業園區企業參加生產學習達到3個月以上,按50元/人的標準給予生產實習補貼。頂崗補貼由推薦單位向縣人社局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享受頂崗補貼人員花名冊及聯系電話、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園區企業出具的頂崗實習證明材料、推薦單位的銀行賬戶。同一學員一年只能享受一次頂崗實習補貼,不得重復申請(三)設立專場招聘會補貼。經縣人社局和縣財政局批準,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鄉鎮或中介機構為工業園區舉辦免費專場招聘會和就業推薦會的,其工作經費補貼標準為:招聘用工規模100人以下的,每場補貼1萬元;招聘用工規模100-500人的,每場補貼2萬元;招聘用工規模500-1000人的,每場補貼3萬元;招聘用工規模1000人以上的,每場補貼5萬元。招聘會補貼由承辦單位向縣人社局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舉辦專場招聘會審批表、招聘會組織方案和工作總結、參加招聘會企業就業崗位匯總冊、企業招工委托書、參加招聘會企業簽到冊、承辦單位的銀行賬戶(四)設立職業培訓補貼。具備培訓資質的定點職業培訓機構按要求組織人員進行職業培訓,培訓人員經考試合格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到縣工業園區成功就業的,根據職業(工種)分類可按A類1000元/人、B類600元/人、C類300元/人的標準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由培訓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享受職業培訓補貼人員名冊、培訓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憑證材料,同時報送錄有上述享受補貼人員《居民身份證》號碼、勞動合同編號和聯系電話、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編號等信息的電子文檔。同一勞動者每年只能享受1次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申請。
對與縣工業園區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但沒有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新進人員,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由縣工業園區企業委托所屬具有資質培訓機構或定點培訓機構開展崗前就業技能培訓,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初級職業資格證書的,根據培訓后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按12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企業開展崗前培訓前,需將培訓計劃大綱、培訓人員花名冊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等材料報縣人社局備案,培訓后根據勞動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向縣人社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企業或定點職業培訓機構申請職業培訓補貼應提供以下資料:享受職業培訓補貼人員名冊、培訓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等憑證材料,同時報送錄有上述享受補貼人員《居民身份證》號碼、勞動合同編號和聯系電話等信息的電子文檔。同一勞動者每年只能享受1次職業培訓補貼(五)設立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縣工業園區企業新錄用員工(簽訂1年以上書面勞動合同的)培訓后,初次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按以下標準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A類150元/人、B類120元/人、C類100元/人。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資金由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通過減少鑒定收費的方式先行墊付,然后由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提出補貼申請。職業技能鑒定申請補貼時應提供以下資料:享受職業技能鑒定補貼人員名冊,申請補貼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同時報送錄有上述享受補貼人員《居民身份證》號碼、勞動合同編號和聯系電話等信息的電子文檔。經人社部門審核后,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給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六)設立返鄉就業補貼。鼓勵務工人員返鄉就業,本縣戶籍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到縣工業園區就業并與園區簽訂1年以上書面勞動合同的,按200元/人的標準給予返鄉人員返鄉就業補貼。返鄉就業補貼由用工企業向縣人社局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返鄉就業人員補貼花名冊,返鄉就業人員在外就業的有效證明材料,勞動合同復印件,就業人員居民身份證和聯系電話,合同滿1年后提供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憑證、返鄉就業人員的銀行賬戶(七)設立員工穩崗補貼。縣工業園區企業新錄員工工作滿1年,繳納了社會保險且續簽了下一年度書面勞動合同的,按1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員工穩崗補貼。穩崗補貼由用工企業向縣人社局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穩崗人員補貼花名冊及相對應的勞動合同復印件,穩崗人員居民身份證和聯系電話,合同滿1年后提供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憑證、企業的銀行賬戶。
四、建立工業園區用工信息發布制度
根據工作實際安排宣傳經費,主要用于在電視、互聯網、報紙、電臺等覆蓋面廣、影響力大的新聞媒體開辟專欄,宣傳就業政策,發布就業信息,宣傳園區企業,擴大社會知名度,促進企業用工。
五、保障措施(一)嚴格監督檢查。一是加強實地核查。縣人社局和縣財政局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企業走訪了解和電話抽查等方式,在各種補貼發放前對相關情況進行動態核查。縣人社局和縣財政局要建立和完善各項補貼發放臺賬,加強資金使用管理。二是規范補貼發放。各種補貼分別由承辦單位和企業提出申請,由縣人社局和縣財政局組織人員到工業園區實地核實簽署意見,報縣人社局和縣財政局審核后發放,補貼資金一律從銀行撥入相關單位的銀行賬戶(二)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全縣承接產業轉移企業用工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調整充實永興縣承接產業轉移企業用工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常務副縣長、分管招商引資工作的相關縣級領導、縣開發區主任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人社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園區辦各明確一名負責人任副主任,同時從相關部門抽調工作人員專門負責全縣的承接產業轉移企業用工服務工作。縣委、縣政府將根據全縣承接產業轉移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量,分解下達招工招聘工作任務。縣開發區、各鄉鎮也要組建相應機構,落實專項工作經費,明確專職人員,具體負責本轄區內的招工用工服務日常工作,并對照各自工作任務,迅速落實到村、到組、到人,確保企業用工需求(三)加強考核獎懲。縣政府每年對工業園區企業用工服務工作進行考核和獎懲。對完成招聘任務且工作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全縣設立一等獎1名,獎勵10000元;二等獎2名,各獎勵8000元;三等獎3名,各獎勵6000元。對未完成年度任務50%的單位,其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要實行問責。考核工作由縣政府辦牽頭,縣開發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商務局等單位參加,考核情況報永興縣承接產業轉移企業用工服務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執行。
永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永興縣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單位,各人民團體,縣屬以上企事業各單位:《關于進一步完善永興縣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已經2015年第4次縣黨政聯席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中共永興縣委辦公室
永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完善永興縣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擴大就業,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扶持永興縣創業孵化基地(以下簡稱“孵化基地”)健康有序發展,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政府扶持,政策引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充分挖掘社會資源,有效利用各類平臺,運用政策扶持、民間投入、社會參與等多種形式,探索建立“政府支持、創業服務、創業培訓”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通過增強服務手段、提高服務水平,廣泛吸納有創業愿望和創業能力的各類人員進入孵化基地創業,充分發揮創業孵化作用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
二、目標任務
按照縣委、縣政府推動經濟發展的總體工作目標,力爭在3年內扶持200個以上創業實體,帶動15000人以上勞動者就業,實現統一創業指導、統一免費培訓、統一稅費減免。力爭通過3年的努力將永興縣高新技術產業園及新材料新能源產業園打造成省級一流的創業孵化基地。
三、工作內容(一)新建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在華創產業園內設立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孵化基地管理辦公室),并設立使用面積約800平方米的大廳,用于在孵企業產品展示、業務洽談、創業培訓、創業專家團隊免費咨詢服務和孵化基地管理團隊日常辦公等(二)擴展孵化基地的企業孵化區范圍。以永興縣高新技術產業園為主,并將新材料新能源產業園納入基地建設范圍,依托華創產業園、拓鑫公司、意水集團、啟圣環保等共30000平方米現有閑置廠房,為創業者提供必要的生產經營場所(三)進行分類規劃引導。根據孵化基地各創業主體的實際情況進行產業定位,分類為機械加工園、小微產業園、大學生創業園等,有針對性地篩選、引導一批有一定創業實力及經營經驗的創業人員入駐創業(四)明晰部門職責。縣創新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孵化基地建設,由縣人社局牽頭,縣就業服務與培訓局承辦,縣開發區具體負責和協調處理相關工作,縣經信、科技、商務、稅務、工商、總工會、團縣委、婦聯等相關部門依據自身職能,做好各項政策扶持服務工作(五)明確基地功能。孵化基地要具有下列功能:1.提供生產經營場地和基本辦公條件;2.協助孵化企業辦理開業手續;3.幫助創業項目招商引資的開發和對接;4.提供法律、會計、審計、專利、管理、設計、營銷等咨詢服務;5.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協助孵化企業申請各項扶持資金和創業基金,享受鼓勵創業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其它扶持政策;6.開展免費創業培訓和管理業務培訓;7.加強宣傳、營銷創業文化與氛圍。
四、扶持政策(一)對符合政策要求的在孵企業,除享受園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外,予以特別政策支持。正常生產經營6個月以后,可申報廠房房租補貼,補貼標準為6-8元/平方米•月,其中倉儲企業不高于6元/平方米•月;勞動密集型企業、科技創新型和大學生創業企業不高于8元/平方米•月。補貼面積為:帶動就業3-5人,并與聘用工人簽定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補貼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帶動就業6-10人,并與聘用工人簽定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補貼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帶動就業11-25人,并與聘用工人簽定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補貼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帶動就業26-50人,并與聘用工人簽定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補貼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帶動就業每增加1人,補貼面積增加不超過20平方米;最高補貼面積不超過5000平方米。補貼期限兩年,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經批準最長不超過三年(二)對入駐孵化基地創業人員,提供“一對一”開業指導、經營咨詢服務(三)對入駐孵化基地創業人員,統一免費進行創業培訓(四)對入駐孵化基地創業人員,提供5萬元小額擔保貸款(五)對入駐孵化基地創業人員,提供信息咨詢、產品展示等服務(六)對入駐孵化基地創業人員,提供創業補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后,正常經營1年以上、帶動就業10人以下的,可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正常經營1年以上、帶動就業10人以上的,可給予10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科技含量高、市場潛力大且符合我縣經濟發展要求的電子商務、環保產業、文化創意產業、健康和養老服務業、現代物流和商貿業等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并按程序報縣委、縣政府審批后,可給予2-20萬元的資金扶持(七)對入駐孵化基地創業實體提供水電補貼。安排就業人數在5至30人以內的小微企業,每年給予1200元/個的水電費補貼;安排就業人數在30名以上的機械加工企業,每年給予2400元/個的水電費補貼(八)實行養老保險繳費過渡試費率。對新開辦新參保的進入我縣孵化基地企業,符合依法依規簽訂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健全、扶養比(即退休人數占在職職工比例)在2%以下、參保率和繳費率在90%以上等條件的,經批準可以實行養老保險繳費費率過渡。上述新開辦企業新參保時,用工在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企業,單位繳費費率從14%起步;用工在2000人以上的企業,單位繳費費率從12%起步。單位繳費率每年增加1%,逐步過渡到統一費率20%。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率不變。
同時,企業按政策規定應享受的其它稅費減免、社保補貼以及招商引資等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均按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五、工作步驟(一)宣傳發動(2015年3月-2015年6月)。充分發揮電視臺、網站、戶外廣告等媒體作用,廣泛宣傳創業孵化基地的扶持政策和創業成功實體,努力營造濃厚的創業氛圍,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入駐,實行創業帶動就業目標(二)全面實施(2015年7月-2018年9月)。設立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并投入使用,創業管理團隊開展辦公、創業指導專家團開展服務,整個工作全面鋪開(三)鞏固提高(2015年10月-2015年12月)。開展涉及政策環境、公共創業就業服務等方面的創業環境滿意度調查,進行檢查評估,有針對性地進行整改;積極爭取上級的政策和資金支持,推動全縣創新創業工作深入開展。
六、保障措施(一)明確責任,落實工作任務。創業孵化基地設常駐服務窗口,由縣人社局、縣就業服務與培訓局對其開展工作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縣創新創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明確一名分管領導聯系創業孵化基地工作,要強化責任意識,認真落實各自工作責任,督促、協調創新創業扶持政策的落實,建立健全創新創業管理工作臺帳,及時落實各項優惠扶持政策,孵化基地管理辦公室要為自主創新創業提供“一站式”代辦服務(二)注重創新,提高創業質量。創業孵化基地是全縣創新創業的有效載體和帶動就業的良好平臺。相關單位要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學習借鑒先進經驗,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幫扶力度,著眼于爭創全省一流的創業孵化基地。要明確分區定位,重點打造地方特色產品加工區域,并劃出一定場所建設一個以電子商務為主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要建立誠信評比制度,定期開展文明誠信企業評選活動,努力打造誠信創業示范園。要建立準入、退出、獎勵機制,明確企業入駐標準和退出辦法,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推進全民創新創業工作扎實有效開展(三)強化措施,確保資金到位。2015年-2018年,縣財政每年從中省補助我縣的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縣本級預算安排500萬元,共1500萬元,設立永興縣創新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其中創新創業專項工作經費100萬元)。主要用于擴充創業擔保貸款基金、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創業、創業項目庫建設;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創新創業獎勵扶持政策兌現;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建設和日常工作經費;創業專家服務團隊和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創新創業宣傳,創新創業大賽、職業技能競賽等活動支出和創新創業先進獎勵;其他相關支出等。設立創業引導資金專戶,由縣財政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四)認真監管,加強督促檢查。縣開發區、縣人社局、縣就業服務與培訓局要將縣直相關部門單位落實相關扶持政策情況、引進入駐企業經營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辦公室要對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經營企業經營情況進行經常性全方位監督檢查,確保創新創業實效。對發現經營者及招用人員有掛名、冒名頂替的,在經營場地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入駐1個月不開展經營活動或創業孵化期內歇業超過2個月的,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對拒不改進的要停止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