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10日電(記者楊維漢、陳菲)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10日對外公布了《2014—2018年基層人民檢察院建設規劃》,其中提出要加大執法辦案工作力度,完善落實檢察長、副檢察長帶頭辦案制度,對有影響的大案要案,檢察長、副檢察長應當親自指揮偵查、訊問和出庭支持公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有關負責人說,對于基層檢察院建設,規劃還提出基層檢察院要建設強有力領導班子,認真落實領導干部政治輪訓制度,不斷完善知識結構、豐富知識儲備。到2018年,基層檢察院領導班子中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占比要達到三分之二以上。
規劃要求,全面推進案件管理機制改革,健全檢察業務管理制度,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模式,細化執法辦案流程,明確執法辦案標準,嚴格執法辦案監管,實現對執法辦案全過程的集約化、動態化管理,從源頭上解決隨意執法、粗放執法問題。
規劃還提出,堅持以執法辦案為中心,因地制宜突出工作重點,敢于監督、善于監督、依法監督、規范監督,自覺融入社會治理體制創新,不斷完善人權司法保障機制,全面履行打擊刑事犯罪、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訴訟監督等職責,確保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
規劃還提出,深入推進基層人民檢察院檢務公開工作,細化執法辦案公開的內容、對象、時機、方式和要求,健全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
對于檢務公開,規劃還要求,除法律規定需要保密的以外,執法依據、執法程序、辦案過程和檢察機關終結性法律文書一律向社會公開。堅持和完善檢察開放日、案件公開審查、人民監督員等制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法律監督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規劃還提出,到2018年,基層檢察院執法規范和標準體系建設深入推進,執法監督制約機制不斷健全,執法操作規程更加明確,執法辦案工作更加精細,執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實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