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要達到80%以上,基本實現同工同酬。5日,從山東省人社廳獲悉,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農民工工作的意見》,十余條舉措推動解決農民工問題。
根據文件要求,到2015年,我省計劃將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全部納入社會保險制度,基本實現同工同酬,工資基本無拖欠,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0%以上。到2020年,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總量繼續增加,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基本實現有條件、有意愿的農民工市民化。
引導農民工有序在城鎮落戶,以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為基本落戶條件,全面放開中小城市戶口遷移限制,解決落戶問題。中小城市是指濟南青島以外的城市,濟南、青島中心城區要在現行落戶政策基礎上,積極創造條件,優先將高技能農民工和城市急需的優秀農民工轉為當地市民。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實現勞動就業、子女入學、升學考試、醫療衛生、住房租購、社會保障等領域“一證通”。農民工落戶城鎮,是否出讓宅基地和依法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的使用權、經營權,必須完全尊重農民工本人的意愿,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回。
意見指出,2014年至2018年要培訓200萬農村轉移勞動力。同時實行城鄉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制度,對異地穩定就業創業人員,可在就業創業所在地進行就業失業登記,享受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和相關就業創業優惠扶持政策。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依托街道(鄉、鎮)和社區(行政村)公共就業服務平臺,以2公里為半徑,以半小時為時限,建設“山東半小時公共就業服務圈”,2015年年底前實現全省社區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