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案現場,被村民掛上了橫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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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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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晚,震驚全國的“平度3.21縱火案”成功告破,7名犯罪嫌疑人被捉拿歸案。案件告破后,63歲的守地老人耿福林在天之靈終可瞑目。連日來,這起縱火案持續成為全國熱點,其背后的征地細節也被逐一發掘出來。如今,應該是梳理爭議、正本清源的時候了。
對于征地的合法性、補償的合理性、當地村民的知情權的種種疑問沸沸揚揚,當地政府有責任給民眾一個交代,疑云背后,有層層事實需要澄清。近日,本網記者趕赴平度走訪杜家疃村、鳳臺街道、平度國土局等部門,用事實說話,對目前社會上的種種質疑逐一展開調查核實。
疑問一:血案因何而起?
2006年7月,平度市人民政府擬征收香店辦事處杜家疃村農用地125055平方米等四塊地,并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當年12月3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復了香店街道辦事處等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上述農用地轉用后同意征收,用于該市城市建設。
這應該是事情的起點。
杜家疃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干部告訴記者,杜家疃村征地自2006年始,2013年矛盾集中暴露出來。當年春節后,杜家疃村委根據上級要求,通知村民清點地上附屬物,當時村兩委還提前開會做了安排。清點評估的錢撥付到村里后,村民都按戶領取了青苗費。
因本宗地塊屬經營性用地出讓,根據平度市的規定,除土地種植戶應獲得的青苗及地上附屬物補償外,村集體還將獲得兩塊補償,分別是土地安置補助費和土地出讓收益。
“按照規定的標準,青苗費每畝2.5萬,安置補償每畝4.5萬元。”該村干部說,這兩筆錢已經于2013年5月底前全部撥付村委賬戶,且青苗費已在2013年5月30日前足額完成兌付,第二塊錢已有分配方案,并發放了一部分。
至于第三塊款項——土地出讓收益,才是引發矛盾的焦點,杜家疃村地塊當時拍出了1個多億,刨去成本、稅費后,凈收益的30%由村民共享。這筆錢的數目為1527.9萬。
據該村干部講述,得知這塊收益后,多數村民主張“分光1527.9萬”,留在村集體“不保險”。而村委、街道的多數干部認為,這筆錢應該作為集體資產集中起來統一管理。
鳳臺街道辦事處黨委副書記竇偉志介紹,目前,土地出讓收益如何分配沒有明確規定。即使村委決定“全部分光”,也應該按照程序召開會議,并制定詳細的分配方案。
對于這筆錢,竇偉志坦承“村里出現了兩種聲音”:有人想“一次性分光”,有人主張保值增值,永續受益,“但想一次性分光的人占多數”。
據竇偉志講,街道和村委曾提出兩套方案:一、錢存銀行,每年可獲40多萬利息,這筆錢可用作村民養老、醫療,逢年過節還能發點福利;二、條件合適的時候,也可用來投資不動產,購買商鋪對外出租。如果繼續做大,村里還可將集體資產進行股份制改革,村民可坐享紅利。
對于上述兩種意見,村民們均不認可。竇坦言,其實街道也考慮過“一次性分光”的方案,可通過入戶走訪發現,“分錢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一方面,杜家疃村現有197戶,共645人,不斷有生老病死,分錢的時間節點如何選取?如果新生兒或去世的老人不算,那村民肯定會有意見。另一方面,嫁出去的女兒算不算?入贅的女婿算不算?不論算與不算,都會有村民不滿意。綜合考慮了多種分配方案,始終沒有一個最滿意的。
對于這1500萬的分配,記者在杜家疃村采訪時,也聽到了另一種聲音。一位60多歲的村民告訴記者,這錢如果不分大家心里不踏實,但是如果都分了也不現實。“村里還有水電、路燈等公共設施,如果一點錢不留,設施壞了也沒錢換。”
因此,該村民認為,應該分一部分,剩下的部分留作集體財產,并委派專人監管。
1500萬,分還是不分,成為擺在街道、村委面前的難題。2014年3月初,鳳臺街道尚在研究分配方案,部分村民已經行動起來,駐守田間,自發保地。這為后來的慘案埋下了隱患。
3月21日凌晨1點50分左右,不法分子趁著夜色,縱火燒掉了守地帳篷,1死3傷。
疑問二:征地,村民知情嗎?
“村委會賣地從來不跟我們說,我們都不知道地賣沒賣,賣給誰了。”一些當地村民說。
我國法律對行政機關征收農民土地作出了明確的程序規定,其中有多項涉及被征地村民的知情權。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規定:“要將被征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征地報批的必備材料。”也就是說,如果沒有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征地是無法審批的。正因為這些材料齊全,國土部門才能完成報批審批手續。這些材料在國土管理部門均已存檔。
據平度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講,2006年杜家疃村征地公告當時就貼在村委辦公室墻上(圖中紅框部分),并有照片留存。
杜家疃村賣地,村民到底知不知道? 在平度市國土局,記者看到了2006年報送給省國土資源廳的文件,內含山東省對杜家疃村地塊的屬性變更批復、拆遷補償協議、放棄聽證證明及2006年的征地公示。其中,征收補償協議落款日期分別為2006年8月30日、2007年8月23日。
鳳臺街道辦事處黨委副書記竇偉志表示,在征地過程中,街道和村委都按照程序,采取多種方式告知村民。2013年1月27日,村委召開會議布置工作任務,要求通知每戶被征地村民,在規定時間內到各家地頭上等待清點。“這些都有會議記錄”
不知情怎么可能簽字按手印?街道辦認為,這是村民知情的最有力的證據。“村里就這么大,賣地又是這么大的一件事,一個人知道了,全村人也就知道了,說不知情是不可能的事。”竇偉志說。
疑問三:補償標準是否過低?
平度杜家疃村征地事件中,有村民質疑“補償標準是否過低”?
對此,平度市國土局土地管理科袁科長在接受本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征地補償標準國家是有明確規定的。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這是補償的上限。
鳳臺街道辦黨委副書記竇偉志表示,杜家疃所涉地塊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上限執行”,總計604萬元,2013年5月16日已全部撥付到位。
至于青苗費補償標準,《土地管理法》第47條同時規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征地年產值和補償標準的通知》要求:“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由設區的市政府制定”。因此,杜家疃村所涉地塊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參照青島市征地年產值和補償標準執行,總計340萬元。這筆錢已經于2013年5月全部發放到村民手上。
竇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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