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連市人民政府令第113號公布,從6月1日起,新修改的《大連市引進人才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規定》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作了新的界定,把國家“千人計劃”人選、院士、長江學者特聘教授、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人選等高層次人才作為引進重點,對引進的高層次優秀人才作了新的界定,進一步加大了對高端人才的吸引聚集作用,提高了引進人才補貼的門檻和標準。大連市引進人才戰略悄然發生變化,開始實行“引高控低”。
新《規定》將國家“千人計劃”人選、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國家級科學技術獎勵前兩名完成者等八類人員作為新的安家補貼對象,規定用人單位從大連市以外引進在職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可享受市政府發放一次性安家補貼,其中,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補貼由過去的3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同時取消了應屆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導師和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三類人員安家補貼資格;
對于國家“千人計劃”人選,長江學者特聘教授,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人選,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學術技術帶頭人,在國內外擔任重大科技項目的首席科學家、重大工程項目的首席工程技術專家和管理專家,在國(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教授職務的專家學者,補貼由過去的15萬元提高到30萬元;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培養出世界冠軍的國家級教練員等補貼由過去的6萬元提高到20萬元。
新《規定》取消了引進人才的落戶限制,距法定退休年齡超過15年的非大連戶籍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和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的高技能人才,與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均可在用人單位所在地落戶。
另外,新《規定》還擴大政府扶持政策普惠范圍,規定引進人才的住房,由用人單位按照我市及本單位住房制度改革有關政策規定,優先通過貨幣化補貼方式解決,有條件的可適當增加補貼。市政府將通過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等渠道,為引進人才解決住房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