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 傷殘軍人撫恤待遇發放 行政給付 【規章】《傷殘撫恤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50號) 第二十二條 傷殘人員從被批準殘疾等級評定后的第二個月起,由發給其傷殘證件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規定予以撫恤。傷殘人員撫恤關系轉移的,其當年的撫恤金由部隊或者遷出地的民政部門負責發給,從第二年起由遷入地民政部門按當地標準發給。 民政部門(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社會事業管理局
217 海域使用權審核 行政許可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海洋功能區劃,對海域使用申請進行審核,并依照本法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海域使用申請,應當征求同級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十八條 下列項目用海,應當報國務院審批:(一)填海五十公頃以上的項目用海;(二)圍海一百公頃以上的項目用海;(三)不改變海域自然屬性的用海七百公頃以上的項目用海;(四)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用海;(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用海。
第二十六條 海域使用權期限屆滿,海域使用權人需要繼續使用海域的,應當至遲于期限屆滿前二個月向原批準用海的人民政府申請續期。
海洋部門(國務院、省)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社會事業管理局
218 海域使用金的征收 行政征收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
第三十三條 國家實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單位和個人使用海域,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繳納海域使用金。對漁民使用海域從事養殖活動收取海域使用金的具體實施步驟和方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海洋部門(省、市、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社會事業管理局
219 水產苗種生產及水域灘涂養殖審批 水產苗種生產審批 行政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第十六條
《遼寧省水產苗種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社會事業管理局
220 水產苗種生產及水域灘涂養殖審批 水域灘涂養殖審批 行政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第十一條 國家對水域利用進行統一規劃,確定可以用于養殖業的水域和灘涂。單位和個人使用國家規劃確定用于養殖業的全民所有的水域、灘涂的,使用者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本級人民政府核發養殖證,許可其使用該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核發養殖證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集體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水域、灘涂,可以由個人或者集體承包,從事養殖生產。 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社會事業管理局
221 醫療救助金的給付 行政給付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222 醫療救助對象認定 行政確認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223 殘疾人證發放 行政確認 1、《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
2、《關于制發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通知》(殘聯發〔2008〕10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大連市實施細則(修訂)》(大殘聯發〔2014〕5號)
殘聯(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社會事業管理局
224 特種海產品專項捕撈許可 行政許可 【地方性法規】《大連市特種海產品資源保護管理條例》(
第五條 市及區(市)縣海洋漁業行政管理部門是本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海產品資源保護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其所屬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具體負責特種海產品資源的保護和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并依法調查處理禁漁期內銷售非法捕撈特種海產品的行為。
第九條 采捕特種海產品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海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領取特種海產品專項捕撈許可證,按專項捕撈許可證規定的內容進行捕撈,并繳納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采捕櫛孔扇貝、香螺、脈紅螺、魁蚶、櫛江珧的單位和個人,向所在地區(市)縣海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采捕刺參、皺紋盤鮑、光棘球海膽、海刺猬的單位和個入向市海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特種海產品專項捕撈許可證,不得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
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社會事業管理局
225 傷殘撫恤金的發放 行政給付 1.《傷殘撫恤管理辦法》
2.《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民發[2014]101號)
3.《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226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身份認定 行政確認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602號) 民政部門(縣初審、市審批)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社會事業管理局
227 在鄉復員軍人身份認定 行政確認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602號) 民政部門(縣初審、市審批)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社會事業管理局
228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身份認定 行政確認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602號) 民政部門(縣初審、市審批)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社會事業管理局
229 兩參(含參與鈾礦開采)退役人員身份認定 行政確認 對部分兩參人員的認定限于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兩參人員,以及對企業退休的人員、企業在編人員(包括在崗和不在崗)的兩參人員,認定范圍以民政部提供的秘件為準。 民政部門(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社會事業管理局
230 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認定 行政確認 民政部、財政部《關于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的通知》(民發〔2011〕110號) 民政部門(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社會事業管理局
231 直銷企業服務網點設立審核 行政確認 【行政法規】《直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05﹞第443號)
第十條第二款 直銷企業在其從事直銷活動的地區應當建立便于并滿足消費者、直銷員了解產品價格、退換貨及企業依法提供其他服務的服務網點。服務網點的設立應當符合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
【規章】《直銷行業服務網點設立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0號)
第三條 商務部以市/縣為批準從事直銷活動的基本區域單位。對于設區的市,申報企業應在該市的每個城區設立不少于一個服務網點,在該市其它區/縣開展直銷活動應按本辦法申報。縣級以上(含縣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條例》第十條第二款對申請企業提交的服務網點方案進行審查。經審查同意的,應當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出具該服務網點方案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相關規定的書面認可函。 商務主管部門(省、市、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32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行政確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國科發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2016〕32號 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省)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33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培育服務 公共服務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遼寧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程實施方案》(遼科發【2011】58號) 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省)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34 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 公共服務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開展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國知發管字〔2013〕36號)《遼寧省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遼政發〔2008〕37號)《遼寧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辦法》(遼知發〔2012〕20號) 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省)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35 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相關政策咨詢服務 公共服務 《關于印發國家中長期科技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的通知》(國科發政〔2011〕353號) 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省)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36 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服務 公共服務 《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發〔2005〕44號) 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省)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37 工業技術改造項目核準 行政確認 【行政法規】《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3號)
第三條 對關系國家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實行核準管理。具體項目范圍以及核準機關、核準權限依照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執行。
【規范性文件】《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
第一條 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須按照規定報送有關項目核準機關核準。第八條 由地方政府核準的項目,各省級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按照下放層級與承接能力相匹配的原則,具體劃分地方各級政府管理權限,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統一的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
【規范性文件】《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布遼寧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7年本)的通知》(遼政發(2017)15號)
第七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委作為工業技術改造項目投資主管部門,按照本目錄規定的權限,行使省級政府項目核準職能。 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省)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38 廢舊電力設施器材收購許可 行政確認 【行政法規】《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239號,
第十九條 未經縣級以上有關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購電力設施器材。 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市)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39 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 行政確認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6年7月修訂)
第十五條 國家實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政府投資項目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依法負責項目審批的機關不得批準建設。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規章】《工業節能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第33號令,2016年4月27日公布)
第十三條 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依據職責對工業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報告開展有關節能審查工作。對通過審查的項目,應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節能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行政法規】《遼寧省節約能源條例》(2006年1月13日頒布)
第八條 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的設計方案,應當包括合理用能的專題論證。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含增加消費量)超過3000噸標準煤或者年用電量在300萬千瓦時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由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合理用能評估。設計方案沒有合理用能專題論證,專題論證達不到國家、省強制性用能標準和節能設計規范要求,合理用能評估未通過的項目,依法核準和審批許可的機關不得核準、審批,建設單位不得建設;項目建成后,達不到強制性合理用能標準和設計規范要求的,依法驗收單位不得驗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經核準、審批許可的項目設計方案的合理用能評估報告,應當向省、市人民政府工業經濟綜合部門、縣人民政府主管節能工作部門備案。 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市)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40 知識產權貫標 公共服務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 29490-2013標準 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省)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41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專利清零 公共服務 大連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專利清零
管理辦法(試行)(大知發[2016]16號) 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市)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42 技術先進型企業認定 公共服務 《關于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3號)《大連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修訂)》大科高發〔2014〕112號 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省)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43 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 公共服務 關于開展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國知發管字〔2013〕36號)《遼寧省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遼政發〔2008〕37號)《遼寧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辦法》(遼知發〔2012〕20號) 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省)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44 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相關政策咨詢服務 公共服務 《關于印發國家中長期科技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的通知》(國科發政〔2011〕353號) 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省)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45 技術合同認定管理 行政確認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國科發政字〔2000〕063號 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省)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46 高新區科技創新券申報 公共服務 1.關于印發《大連高新區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大高管發〔2015〕40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優化高新區創新創業環境,鼓勵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高效利用社會科技資源,加大研發投入,激發創新活。
2.關于印發《大連高新區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大高管發〔2015〕40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優化高新區創新創業環境,鼓勵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高效利用社會科技資源,加大研發投入,激發創新活。 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47 孵化器申報初審 公共服務 《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國科發高[2010]680號) 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省)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48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鼓勵知識產權創造和發展資助審核 公共服務 關于印發《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鼓勵知識產權創造和發展資助辦法》的通知 大高管發〔2012〕105號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全面提高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政策對創建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重要作用。 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49 企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研發項目認定備案服務 公共服務 《大連高新區企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研發項目認定備案管理辦法》(大高管發[2016] 93號) 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50 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備案 公共服務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第四章 監督與管理 第三十三條 建立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備案制度。凡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取得營業執照的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2個月內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有關備案情況定期報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 商務主管部門(省、市、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51 糧油倉儲單位備案 公共服務 《糧油倉儲單位備案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三條 第(三)款 縣及縣級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其行政區域內除市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備案以外的其他糧油倉儲單位備案工作。 商務主管部門(省、市、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52 再生資源經營者和再生資源經營主體備案 公共服務 《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7年第8號)第二章 經營規則 第七條 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3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機構備案。
備案事項發生變更時,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屬于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商務主管部門(省、市、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53 大連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 公共服務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大連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大政辦發〔2015〕81號) 市科技局(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54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發卡企業備案 公共服務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 市商務局(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55 對申請直銷的企業提交的服務網點方案進行審查 公共服務 【行政法規】《直銷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443號) 市商務局(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局
256 受理群眾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有關違反市容環境衛生、市政設施、園林綠化、房屋違法銷售、違法(章)建筑等方面政策性咨詢、一般性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的投訴舉報和辦理工作 公共服務 【國務院法規】《物業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379號公布)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所得收益,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余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三)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 個人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 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地方性法規】《大連市城市市容管理條例》(大連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第二十九條 對違反本條例的,由城市市容管理部門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三款、第十二條和第二十六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視情節處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國務院法規】《城市綠化條例》 (國務院令第100號)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責令停止侵害,可以并處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損壞城市樹木花草的; 【地方法規】《大連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由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定處罰;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三)違反第十八條規定,擅自在城市風景林及周圍地帶用火損壞樹木花草的,限期更新造林,并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地方法規】《大連市城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第五十條 違反本條例的,由城市市政設施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賠償經濟損失,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以處以罰款:(二)違反第十二條規定的,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高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省、市、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57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定初審 行政許可 【行政法規】《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九條 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產、專業技術人員和開發經營業績等,對備案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核定資質等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核定的資質等級,承擔相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規章】《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00年3月23日建設部令第77號,2015年5月4日予以修訂)
第十一條第三款 二級資質及二級資質以下企業的審批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規范性文件】《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調整一批行政職權事項的通知》(遼政發〔2016〕48號)《省政府取消調整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
第67項 房地產開發企業二、三級資質核定下放至市級住房城鄉建設、房產行政主管部門。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規劃建設局
258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 行政許可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七條 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規章】《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2014年6月25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8號)
第二條第一款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規范性文件】《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職權項目的決定》(遼政發〔2013〕21號)《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職權目錄》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下放市級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管理
第6項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規劃建設局
259 建筑業企業資質初審(三級) 行政許可 《城市綠化條例》 (國務院令第100號) 第十六條 城市綠化工程的施工,應當委托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綠化工程竣工后,應當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該工程的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建城[2009]157號) 全文 全文
《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一級資質申報管理工作規程》 (建城[2009]158號) 全文 全文
《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標準>、<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一級資質申報管理工作規程>的通知》 (《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標準》、《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一級資質申報管理工作規程》的通知遼住建〔2009〕353號) 全文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規劃建設局
260 燃氣經營許可證核發 行政許可 【行政法規】《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261 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 行政許可 《遼寧省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 (遼財非〔2008〕817號) 燃氣管理部門(市、縣) 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規劃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