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宜昌7月20日電(記者梁建強)近日,網曝湖北宜昌在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中,特意設置國家二級運動員條件進行“蘿卜招聘”。對此,宜昌市工商局公開回應稱,設置此條件系“根據其崗位工作特點和要求”,并非“蘿卜招聘”。
有網民在網上發帖稱,《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中疑存在“蘿卜招聘”問題。因為,宜昌市消費者委員會秘書處綜合管理崗位和宜昌市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秘書處綜合管理崗位各招聘1人,而這兩個崗位“其他條件”中注明須“具有籃球、羽毛球、乒乓球、網球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資格”。眾多網友對此要求表示質疑。
宜昌市工商局公開回應稱,這兩個崗位的招聘中設置國家二級運動員條件,是根據其崗位工作特點和要求,需要組織個體經營戶和私營企業等會員開展體育競賽等工會活動,確需招聘部分具有籃球、羽毛球、乒乓球、網球等方面的特殊人才從事相關組織工作。招聘中沒有照顧單位職工子女以及特殊對象的情況,不存在“因人畫像”或“蘿卜招聘”問題。
宜昌市工商局承諾,將嚴格按照國家和湖北省、宜昌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做好招聘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