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劉虎因涉嫌制造傳播謠言被刑事拘留。
劉虎的辯護律師周澤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透露,7月17日接到檢方通知,劉虎案將延長審查起訴期限。目前,劉虎案已歷經兩次補充偵查,并持續了8個月的審查起訴。
2013年8月23日中午,劉虎在重慶市渝北區家中,被北京警方和當地社區民警一同帶走。 隨后,北京警方證實劉虎因涉嫌制造傳播謠言,于8月24日被刑事拘留。
2013年9月30日,北京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對劉虎執行逮捕,羈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2013年12月31日,劉虎被以涉嫌誹謗罪移送審查起訴。
周澤向澎湃新聞透露,目前,北京市檢察院第三分院已兩次將該案退回北京市公安局補充偵查。偵查期間,北京市公安局兩次拒絕了劉虎的取保候審申請。
警方認為,劉虎在其微博中發布未經核實的信息,在互聯網上隨意攻擊國家機關及個人,涉嫌誹謗罪、敲詐勒索罪和尋釁滋事罪。
據彭湃新聞了解,公安機關指控劉虎的“三宗罪”或與其實名舉報數位省部級官員有關,其中包括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陜西省公安廳廳長杜航偉等人。(一號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