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得稅(ISR)
公司所得稅為35%,然而,若公司將所得稅再投資,只須繳納32%
公司所得稅,并確實登記再投資所運用的金額。自2000年起,若公司仍
運用此系統,公司所得稅則降低為30%。這項減稅優惠措施主要是鼓勵
投資在科技開發領域上及其它對墨西哥有利的計劃。
墨西哥國內從事保護及研究野生、水生動物的協會如將所得再投資
的話,可享免公司所得稅。
固定資產稅( IA)
在墨西哥境內,公司最低平均固定資產稅為 1.8 %。 正常情況下,
稅捐單位不向公司征固定資產稅,只有當會計年度計算出的固定資產稅
高于所得稅時,則征收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固定資產稅。另外,法令也
提供農業、林業及海空個人、貨品運輸的納稅義務人減稅優惠。同時,
稅捐單位也不向民間與官方合資的建設工程公司征收固定資產稅,以鼓
勵其發展重要產業。
至1999年,墨西哥與17個國家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條約,這些國家分
別為:比利時、加拿大、丹麥、法國、德國、愛爾蘭、意大利、日本、韓
國、挪威、荷蘭、新加坡、西班牙、瑞典 、瑞士 、英國和美國。 同時,
雙方的借貸利息也從 21%減至3 %,以及獲得利息所應繳的稅率也降低至
10%。
增值稅(IVA)
墨西哥境內的產品買賣須付15%的增值稅。但基本食物及藥品的
買賣則享免增值稅。
61544;專利權所得稅
a) 15% 通過技術協助的專利,與下列專利不同。
b) 40% 暫時使用發明專利,或發明、改良證書、商標專利,或商
號專利,或廣告專利。
利息所得稅
1999年1月1日起,如果在墨西哥境內的外國機構、公司或個人因買
賣或投資而獲取利息,將被征收利息所得稅,其稅率如下:
1)10% -外國政府投資的財務金融機構、外商銀行、投資銀行
-參與美國資本的機構(其資金來自于海外機構)
2) 21% -從信用機構獲得的利息(有別于上述金融機構)
-外國機械設備供應商因買方分期付款而獲得的利息
-貨款給外國人購買上述機械設備而獲得的利息
3)40% -非由上述1.2項方式而獲得的利息
4)15% -再保險公司因客戶保費而賺取的利息
下列商品買賣免付所得稅
土地
地上建筑物(只限居住用)
書籍、期刊、雜志、著作權商品、私下個人商品買賣、彩券、賭贏和競
賽獎金
當地或外國貨幣、金塊、銀塊
股票
應收帳款票據
信用票據
金塊(99%純金)
增值稅(IVA)
從事下列產品/服務免付增值稅
未經處理的動植物、專利藥品、食品
冰、水(非碳水化合物)
纖維、棕櫚
農業用牽引機、園藝機械設備、耕耘機
肥料、殺蟲劑
溫室營養劑產品
提供農民及畜牧業者的服務
玉米及小麥研磨
牛奶低溫殺菌
棉花播種
牛肉及家禽屠宰
季節性農用機械
5)法定折舊表
包含項目 每年折舊百分比
A.辦公用固定資產
辦公大樓或其他建筑 5
火車、火車頭、船只 6
噴灌農作物飛機 25
模具、工具 35
防治污染設備 100
電腦設備 30
電腦周邊設備 30
收銀機 100
B.下列行業制造產品所用的機械與設備
研磨、制糖、食用油及相關附屬品和海上運輸 5
紙漿、制紙及其他類似產品;石油、天然氣鉆探 7
電力生產、輸電;電動運輸 10
制造重要金屬產品、煙草產品、天然煤及其加工產品 6
制造汽車、汽車零件、機械、科技或專業儀器、
金屬產品、建設鐵路、船務、食品加工及飲料(不
包括谷類、糖、食用油及相關附屬品)等 8
皮革與皮制品制造、化學品、石化產品、生化產品、橡膠、塑料產品、印刷及出版 9
制衣、紡織、成衣、染整及打印 11
飛機制造 12
無線電訊與電視傳輸 16
制造業 25
畜牧業、漁業、林業 25
餐飲業 20
其他非特定行業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