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5日,哥倫比亞海關和稅務總局做出第05661號決定,對來自或原產于韓國、朝鮮、中國、中國香港、印度、印尼、馬來西亞、巴基斯坦、巴拿馬、泰國和中國臺灣的紡織品采取海關估價限制措施,涉及海關稅號52章、54章、55章、56章、58章、59章、60章和63章的共約150個分稅號的紡織品。
該決定于7月14日在《官方公報》上發布。從發布之日起裝船運往哥倫比亞的貨物將按此規定執行。
蘇公網安備 320902020009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