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赦免的稅款種類包括所有稅種,但主要為企業所得稅、一般消費稅、個人所得稅及財產稅。政府原規定,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滯納金按月1.5%利息收取,一般消費稅滯納金按月2%利息收取。欠稅人除稅債減輕外,同時通過申請利率較低(9-11%)的銀行借款繳納稅款,可以減少格國家稅收署較高稅款利息(18-24%)的支出。
稅收一直是格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每年均占政府財政收入的60%以上。格政府此舉將促進欠稅人積極結清稅款,提高稅收,保證財源,同時可為2009年即將開征的增值稅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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