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至19日,秘魯多家主流媒體報道中國商人在秘胡寧地區大量收購秘原產作物瑪卡,涉嫌非法出口。當地社會對此廣泛關注,強烈要求有關政府部門采取強力措施,杜絕非法貿易。
瑪卡是秘魯特色高原作物。為保護本國種質資源,秘魯政府于2003年頒布兩個最高法令(39號與41號),禁止出口瑪卡種子、植物、植物副產品或初加工產品。根據現行規定,新鮮的和干的瑪卡均不得出口,但瑪卡的深加工產品如瑪卡粉、瑪卡餅干、甜食和果汁等、提純產品等不在禁止之列。如因科研需要出口,應與秘國家自然資源研究所(INRENA)簽署《材料轉移協議》。
駐秘魯使館經商處提醒中國商人和企業:開展有關瑪卡貿易必須嚴格遵守秘魯相關法律。請自覺抵制走私等非法貿易行為,維護兩國正常貿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