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歐委會網站消息,自2013年8月1日起,歐盟和巴拿馬、洪都拉斯、尼加拉瓜開始實施2012年簽署的聯系協議的貿易部分。公告稱,該協議將促進市場開放,并使歐盟與中美洲伙伴之間建立起穩定的業務和投資關系,有助于加強經濟聯合并促進該地區的可持續發展。
歐盟與中美洲六國(哥斯達黎加、薩爾瓦多、危地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馬)于2012年簽訂的聯系協議包括3大領域:政治對話、合作和貿易,旨在支持中美洲的經濟增長、民主和政治穩定。目前,歐盟28個成員國的審批程序還在進行中,暫時只有貿易部分實施。該部分將打開雙方貨物、政府采購、服務和投資市場。雙方達成了很多具有可預見性、可行性、比WTO承諾更高的貿易規則,將給雙方創造穩定的商業和投資環境。協議還設立了處理貿易議題的機構,以透明方式解決貿易爭端。協議還包括保護人權的規定,以及對勞工標準和環境保護的承諾。
歐盟是中美洲第二大貿易伙伴,2012年雙邊貨物貿易總額為140億歐元,其中歐盟與洪都拉斯貿易額14億、與巴拿馬12億、與尼加拉瓜4億。中美洲國家主要出口農業和漁業產品(咖啡,香蕉,菠蘿,糖和海鮮),以及一些工業產品(微晶片,醫療和光學儀器),歐盟主要出口醫藥產品、石油、汽車和機械。歐盟表示,該協議在宏觀經濟層面給中美洲國家帶來的利益更明顯,因為中美洲GDP相對于歐洲GDP規模很小,僅占不到1%,一旦協議在整個中美洲地區實施,將使中美洲經濟每年增長超過25億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