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拿大對進口管理的總體情況
加拿大對于入境貨物具有一整套完善和嚴格的管理制度,進口管制(Controls)、法規體系(Regulations)和標準體系(Standards)共同構筑了該機制的有序運做。
1.進口管制:加拿大推行自由貿易政策,大部分商品進入加拿大不需要特別許可或批準,但仍有一些商品受到《進口管制目錄》或配額的限制而需要進口許可,還有一些商品則禁止進口。《進口管制目錄》中所列商品的出口商必須通過本國政府或加外交國貿部獲得特別許可,進口商也需要取得進口許可證,這些商品有:武器槍支、彈藥和軍需品,奶油、乳酪和奶制品,碳鋼和特種鋼材,紡織、服裝,蛋類和其他禽類產品,象牙及其制品,瀕危動植物,燕麥和大麥等等。
加拿大對某些農產品的進口實行配額控制,以履行其國際協定下的義務,如《國際咖啡協定》等。加還對一些新鮮水果和蔬菜征收季節性關稅。假冒產品、一些農產品、進攻性武器、黃色制品以及國際通行禁止交易的貨物禁止輸入加拿大。肉和肉制品、海產品、植物和種子、以及一些新鮮水果和蔬菜必須接受特別衛生、等級和其他一些標準檢查。此外,加農業和農業食品部還對植物和土地生長物進行病蟲害和泥土含量的檢疫;新鮮水果和蔬菜的進口需得到加食品檢驗局的許可證。
2.各種法規:加拿大規范進出口貿易最重要的法規就是1974年通過的《進出口許可法》,由外交國貿部專門負責管理對外貿易的進出口管制局按照該法規定的特別目錄對所列商品的進出口進行控制。違反《進出口許可法》及其相關規定者,將受到起訴和處罰。還有適用于所有進口商品的法律有《海關關稅法》等等。
3.標準體系:標準已成為全面提高產品質量、增強競爭力的重要因素,加拿大對此也有很高的要求。加拿大標準委員會是協調加拿大有關機構和組織參與國際標準體系的一家聯邦國有公司,經他鑒定合格的標準發展(Development)組織有4家,還有225家在認證(Certification)、測試(Testing)和管理體系(ManagementSystem)注冊三大評估(Assessment)領域合格的組織。
(二)加拿大對具體商品的規定和要求
對于輸出到加拿大的具體商品來說,需受到各自不同的適用于該類別商品規定的規范。
1.紡織服裝除部分商品受配額許可證控制外,還要遵循《紡織品標簽法》、《進口貨物標識法》(MarkingofImportedGoodsOrder)、《紡織品標簽和廣告規定》(TextileLabelingandAdvertisingRegulations)的規定,標簽的制作要嚴格按照《紡織品標簽法》的規定,注明產地、生產商、成分和洗滌方式等。用于兒童睡衣的織物和家具裝飾布必須符合嚴格的易燃性指示要求。瀕危物種的皮制品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可以進口。
2.提供玩具的生產商、進口商到零售商隨時都會受到加拿大政府檢驗員的定期監督和檢查,以確定產品是否符合《危險產品(玩具)法》(HazardousProductsAct(Toys))的規定。這些規定的內容包括包裝、電路、機械、熱量、毒性、腐蝕性、振動、彈性以及一些特別玩具和組件如娃娃和軟體玩具等的標準及測試技術等。出口商應在出口前通過進口商取得這些檢驗員對產品的認可。如果測試結果不合格,檢驗員會留給零售商自行銷毀。雖然這是個自愿控制系統,但出口商還是要充分重視。此外,玩具出口還要注意年齡分類指示。
3.加拿大對家具的質量標準要求非常高,在世界上僅次于日本,兩套最重要的標準是由加拿大通用標準局(CanadiangeneralStandardsBoard,CGSB)和加拿大標準協會(CanadianStandardsAssociation)制定的。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標準是行業自愿遵守的標準,但它們和ISO一樣,在加拿大市場上具有較高的認知度。有一個需要特別關注的問題是易燃性問題。不符合《危險產品法》(HazardousProductsAct)的規定在加拿大市場銷售家具是不合法的。加拿大家具制造商理事會(CanadianCouncilofFurnitureManufacturers,CCFM)實施了一項自愿計劃,該計劃是參照美國"家具裝飾行動理事會"(UpholsteredFurnitureActionCouncil)推行的指導手冊,鼓勵生產商在家具裝飾和填充物中使用煙蒂阻燃材料。